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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1日 · 據新聞報導瞭解,陳女的生父為臺北市信義區大地主的獨子,但父親死後,與胡姓母親不久便將遺產揮霍殆盡,於是開始謀奪住同一大樓的小姑分到的家產。 2023年9月間連同胡姓母親、2名男子埋伏在姑姑住處,由陳女把風,小姑出現後母女倆聯手將她拉往樓梯間,胡姓婦人再持鐵鎚朝小姑後腦及側腦狂敲,導致小姑頭破血流,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母女及2名男子。 在討論遺產的分配問題時,首先要考慮的是繼承順位的問題。 根據民法第1138規定,除了配偶為當然繼承人外,繼承順位從第1~第4順位稱為血親繼承人。 因為有先後順序,所以當有前一順位繼承人時,後一順位的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 血親繼承人包含: 第1順位: 直系血親卑親屬。 包括婚生子女、經過合法收養的養子女、非婚生子女。

  2. 2023年8月1日 · 臺中賴姓男高中生繼承5億的房地產,卻在與夏姓男子同婚後的幾小時離奇墜樓死亡。 此外,賴姓高中生法律上的阿公,可能其實是他的生父,也因此讓整個事件,增添許多的討論熱度。 那麼我們就來根據這起事件探討誰可以繼承這5億遺產,看看這5億遺產該怎麼分? 依照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之外,繼承順序從第1到第4順位稱為血親繼承人。 因為有先後順序,所以當有前一順位繼承人時,後一順位的繼承人就沒有繼承權。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 第1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包括:婚生子女、經過合法收養的養子女、非婚生子女。 以親等近者為先,因此若子女已繼承財產,那孫子女就沒有繼承權。 要特別提醒一點,非婚生子女對生母有直接繼承權,對生父則必須經過認領或撫育才有繼承權;另外,繼子女亦無繼承權。

  3. 2024年4月1日 · 胡碩勻. 臺灣與英國會計師CPA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著有《遺產與贈與的節稅細節》、《節稅的布局》 及《重複的力量》 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一直以來影響著民眾資產配置的決策。 近年來因房價不斷高價攀升,買不起房、養不起房的社會現象愈來愈白熱化,且歷年來臺灣不動產持有稅負較其他國家為低的質疑也甚多,故囤房稅與囤房問題的解決已需即刻面對。 在之前的房地合一稅、實價登錄等法令推動後,202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俗稱囤房稅2.0)將於2024年7月1日上路,財政部並擬訂課徵參考標準,提供給各縣市政府依循,未來會依據戶數、使用持有情形及所在地區等有差別稅率。

  4. 2020年6月1日 · 最近爆紅的韓劇《夫妻的世界》,講述一對看似相愛的夫妻因背叛而將愛情切斷後,陷入漩渦的故事。. 《夫妻的世界》改編自英國影劇《福斯特醫生》(Doctor Foster),女主角同樣是從一根頭髮開始抽絲剝繭發現先生出軌,更發現身邊好友全都瞞著她,讓她人生 ...

  5. 2020年10月1日 ·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由於房貸債務並非稅法規定可減除的成本項目之一,因此常出現繼承有房貸房子的子女,在選擇轉售後,最後反而倒賠的情形,尤其房地合一實施後,類似案件更較以往增加。 財政部於2020年7月15日針對個人交易繼承取得房地課徵所得稅,釋出最新解釋函來解套此現象。 房地合一稅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上路後,售屋的適用稅制及稅負不同。 售屋所得分為新、舊制2種,房地取得日若是2016年1月1日前,屬於舊制,必須在次年5月底前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若取得日在2016年1月1日後,則屬於新制「房地合一稅」,無論有無獲利,應於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採分離課稅,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

  6. 2023年11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為了打擊炒房,保障民眾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被稱為「史上最強打炒房」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祭出打炒房5大措施,新法及配套子法已於2023年7月1日上路。 5大措施包括:限制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 一、限制換約轉售.

  7. 2023年4月1日 · 所謂繼承,多數人想到的都是錢,但很多時候,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可能不是錢,而是債。. 正如俗話所說:「父債子還」!. 根據報載,中正大學研究所的何同學,從小父親過世,由爺爺扶養,後來爺爺也走了,那時他才23歲,卻替過世的爺爺背負7,000多萬元的 ...

  8. 2022年6月1日 ·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綜合所得稅申報可以使用手機來報稅,相較於去年(2021年)的手機報稅服務,今年(2022年)新增「編修功能 ...

  9. 2019年11月1日 · 胡碩勻. 國際與臺灣會計師CPA/CFP/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 股王大立光於二 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申報轉讓持股,林氏家族成員4人轉讓1萬246張大立光持股至新成立的閉鎖型控股公司——石安股份有限公司。. 轉讓完成後,石 ...

  10. 2021年7月1日 · 1.被繼承人之配偶. 2.《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亦即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及祖父母。 3.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 90歲癌末老翁的案例即是,1年前曾贈與財產給家人,如果再撐1年,讓之前的贈與超過2年,那筆贈與的財產就不用再被計入老翁的遺產而課徵遺產稅了,所以家屬才會想拜託醫生讓老翁再撐1年。 臺灣在2019年已開始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如果能夠在生前即預先簽署放棄急救切結書,不僅可以在緊急狀況依照自己的意思去執行治療模式,親人在處理時也不會再傷透腦筋,甚至可以預防子女為了節省遺產稅,而選擇對於自己身心靈不利的治療方式。 父親的錢被提光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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