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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天前 · 【獨媒報導】 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之中,公民黨鄭達鴻被裁定罪成,其黨友李予信則罪脫。 鄭曾供稱反對黨否決預算案,惟法官指,他在公民黨記者會上無提反對、而是舉牌,可強烈推論他決定遵循黨魁楊岳橋表達的黨立場;而他不同場合的公開發言亦顯示他忠於黨立場,為獲黨支持參選,打算跟隨更激進的路線,當選後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法官不同意鄭僅盲目背誦黨路線,認為他不會拿自己政治前途冒險,採取與黨魁相違的立場。 同被裁定罪成的彭卓棋,法官指其政網表明必須運用否決權,否決所有不公義議案。 法官不接納彭在論壇表示不惜癱瘓政府等,只是發表「選舉語言」,認為他是「投機取巧」及不可信的證人,作出對自己有利的說法。 官:鄭達鴻必知公民黨同意戴謀劃、很多候選人同意用否決權. 公民黨鄭達鴻是港島參選人,審訊時有作供。

  2. 4 天前 · 繪本以簡單易明的文字,描述了30多年來維園晚會的面貌,也紀錄了2020年過後晚會不復見、燭光散落四周的情形。 丁南僑說,《小燭光》沒有講述太多六四當年發生了甚麼,一來因為繪本不可能包含所有資訊,二來他更期望的是成年人能與小朋友一起讀《小燭光》,並親口分享他們自身參與晚會的經歷:「或者用自己的方法,去講曾經有過一班的人很渴望爭取自由和民主,而這其實是我們現代公民的共通精神。 2024年5月,台北一間書店內。 本身是數學家的丁南僑,於90年代初和太太由美國回流香港,隨後每年都有參加晚會。 他記得女兒四歲那年,他首次帶她參加晚會,並和一些家長提前做了許多準備:「譬如說,我們playgroup之中有一位母親,找了一本與死亡有關的繪本,又教我們小朋友做蠟燭。

  3. 5 天前 · 【獨媒報導】 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當中,自行發起「三投三不投」、並非初選候選人的吳政亨,被判罪成。 法官指,吳與戴耀廷就初選事宜頻繁交流,即使「三投三不投」可能是吳自行發起,但他並非單獨行事,肯定吳在《國安法》前,已與戴同意推行涉案謀劃並有意實施。 法官又指,雖然其他參加者不知道吳的參與,但吳知道有其他候選人,亦知道他做的事情已超出與戴的往來範圍,他自願並有意確保只有初選勝出者才能參與立法會選舉,協助民主派取得大多數議席,否決預算案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令特首下台。 法官認為,吳與戴之間的協議,跟戴和其他人之間的協議是相同;而吳擁抱「攬炒」概念,《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懷有顛覆政權的意圖,因此裁定他罪成。 官:吳無出席會議 但知道及同意運用否決權.

  4. 4 天前 · 【獨媒報導】 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之中,時任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被裁定罪成。 沒有作供的楊,無在FB發布「墨落無悔」聲明,但名字出現在其他人帖文,法官認為在無相反證據下,唯一合理推論是她知悉聲明內容,亦是強烈證據她同意及有意推動涉案謀劃;又指她雖無將否決預算案與五大訴求綑綁,但考慮到她不同場合提及爭取過半落實五大訴求的決心、對謀劃的認知和作為區議員的經驗,無可抗拒推論是她意圖聯同其他民主派,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並知道會嚴重破壞政府職能。 同被裁定罪成的區政聯盟柯耀林,法官拒信其選舉助理證供,認為柯對涉案謀劃完全知情,而他曾發文表示立法會不再是討論政治事務的場所,無可抗拒推論是他不會審核任何預算案;加上柯認為政治制度腐敗,簽署「墨落無悔」不足為奇。

  5. 5 天前 · 周守仁強調不是說能夠忘記那天晚上和接下來多個星期所看到的、以及深深所感受到的一切﹐又指雖然記憶再沒有那麼清晰,但內心的感覺仍然存在,尤其是到了「每年的這個時期」。 他提到,信仰觸動他要原諒任何人與事,透過寬恕各方才能擺脫相互指摘和「我永遠不會寬恕」這痛苦的思維。 周守仁(資料圖片) 指寬恕不代表忘記. 在文中,周守仁以上主是無條件去愛的神為例子:「祂總會為那些需要寬恕、卻沒勇氣去尋求它的人,隨時作出寬恕。 祂對我們無條件的愛,清楚地藉著祂獨生子的苦難和死亡而表達出來,即使在我們還處於罪過而又未認罪的狀態時。 」他續稱,上主的寬恕不先要求我們悔改,我們也可以學習主動去寬恕,並重申「寬恕不代表忘記,但它能夠提供一個先決條件,讓我們內心得享自由、讓所有人得享一個更光明的未來」。

  6. 5 天前 · 【獨媒報導】 47名組織及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名不認罪被告中,劉偉聰、李予信2人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則罪名成立。 本案指控被告串謀以「非法手段」,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 辯方提出多項法律爭議,包括控罪中的「非法手段」應僅限於武力相關及刑事罪行,又認為被告否決預算案不構成濫權。 法官於長達337頁的判詞一一反駁,指《國安法》目的是防範及制止危害國安罪行,而立法會運作可被武力以外的手段癱瘓,例如網絡攻擊立會系統、生化或放射性物質攻擊議員,批評辯方狹窄詮釋會造成法律漏洞,是「荒謬、不合邏輯且有違《國安法》的目的」。 法官亦認為,「非法手段」不限於刑事罪行,亦可涵蓋「違憲」行為。

  7. 5 天前 · 【獨媒報導】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6人,日前(5月28日)被指涉嫌在「敏感日子」前夕持續發帖,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被捕。 警方在翌日(5月29日)再拘捕第7人,除在囚的鄒幸彤外,其餘6人皆獲保釋。 警方國安處今日發新聞稿補充,稱第7名被拘捕的人士涉透過網上訂閱平台,資助逃犯羅冠聰等人士,金額約14萬元,警方指她涉違反《國安法》24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案件至今有6男1女被捕,據了解包括鄒幸彤及其母親、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牙醫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及關振邦,關振邦妻子潘幼翠則是於首6人被捕後的翌日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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