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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天前 · 李家超首先講到民主派47人初選,指《基本法》73條規定了立法會議員審議《財政預算案》的憲制責任,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則是違反了《基本法》73條的規定。他稱犯罪的人以迷惑行為危害國家安全,不可以再讓事件發生,「唔可以畀傷口再被挖開」、「唔好忘記香港經歷過的痛」。

  2. 1 天前 · 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時說,法庭裁決對於《基本法》下立法會的憲制責任,包括審議財政預算案或其他財政方面的議案,都 ...

  3. 1 天前 · 週二 2024-06-04 獨媒報導. 【初選47人】議員無權否決預算案?. 李家超:問題係無差別. 【獨媒報導】 行政長官李家超舉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先談上周裁決的初選47人,指法庭判詞指35+的用意清楚,便是推翻現行特區的政治機制及架構。. 取得過半數後迫使 ...

  4. 1 天前 · 行政長官:法庭的裁決對於在《基本法》之下,立法會按憲制責任去審議香港的《財政預算案 》,或者其他財政方面的一些議案,都是按着其利弊審議——可以通過,可以不通過,亦可以作任何意見,甚至提出修改,這都是憲制責任,就是確保 ...

  5. 6 天前 · 控方指稱各被告使用「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意圖顛覆國家政權;辯方認為須按「同類原則(ejusdem generis) 」解讀「其他非法手段」的意思,即按前述「武力」、「威脅使用武力」的定義詮譯,換言之「其他非法手段」性質應涵蓋武力元素。 法官指出這項爭議的重點,在於《國安法》有否取代「同類原則」的應用。 非武力手段也可危害國家安全. 法官引用人大曾在《國安法草案的說明(下稱:說明)》中,提到鼓吹「港獨」、「自決」及「癱瘓政府」等非暴力行為,都可危害國家安全,故須訂立《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危害國安的行為,可見立法者清楚知道非武力的手段也可危害國家安全;而在近期的「快必」譚得志煽動上訴中,上訴庭亦指出武力與非武力的煽動手段同樣有力。

  6. 1 天前 · 對於議員基於個別訴求否決預算案是否違反《基本法》,李家超稱關鍵在於是否「無差別」。 李家超:「如果任何一個立法會議員,他已經說明不理內容好與差,總之就沒差別,你一拿來我就否決,這樣法庭很清晰,就是違反《基本法》第73條,要求立法會議員按著個別議案的利弊作審議

  7. 2 天前 · (獨媒報導)初選47人上周有裁決,法庭認為35+方案違反《基本法》,就是「非法手段」。港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陳文敏今早在電台表示,相關觀點值得商榷,因為容許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設計,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若選民最後決定重選同一班議會入進立法會,代表該政府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