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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在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在沒有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的情況下,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獲授權人士同樣稱為遺產管理人。 1.4 甚麼是授予書? 授予書俗稱「承辦紙」,包括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2.1 為甚麼設立遺產承辦處?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高等法院獲授發出授予書的權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負責行使該權力和處理所有無爭議的申請,並在司法機構內設立遺產承辦處,以協助他執行工作。 2.2 遺產承辦處負責甚麼工作?

  2. 法庭服務及設施 > 表格 > 遺產承辦處 > 司法常務官根據香港法例第10A章《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第2A條規則指明的表格的索引 申請遺產管理書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無遺囑)

  3. 香港司法機構 - 遺產承辦處. 法庭服務及設施 > 電子服務 > 遺產承辦處. 遺產承辦處. 申請授予書. 預約時間. 查詢/取消預約/更改聯絡資料. 申請修訂授予書. 預約時間. 查詢/更改/取消預約/更改聯絡資料. 示範影片 連結. 為安全起見,請避免在公用終端機使用電子預約系統,以降低個人資料外泄風險。 返回. 頁首.

  4. 任何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前,必先要到香港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提出遺產承辦,依照法律程序從而取得遺產承辦書。 遺產承辦書是由遺產承辦處發出的一份法庭文件,授...

  5. 要執行法律所賦予管理死者遺產的權利,遺產受益人可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授予書(俗稱「承辦」)。 授予書種類可以是遺囑認證、遺產管理書或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視乎死者有否立下遺囑及委託遺囑執行人而定。

  6. 3 天前 · 遺產承辦處. 備註: 1. 如果在香港以外地方致電的話,請在電話號碼之前加撥地區號碼「852」(不適用於駐海外辦事處)。 2. 如果想查看更多資料,請在該職員名字/詢問處上點擊。 3.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均由有關決策局/部門及有關機構提供和更新。

  7. 2022年6月1日 · 遺產承辦 I:申請授予書. 先人過身後,首要處理的是領取死亡證、確認有沒有遺囑和清點遺產。. 這些都處理好後,便要獲得遺產承辦的認證,即要向遺產承辦處申請「授予書」/「授予承辦書」 (俗稱承辦紙)。. 申請授予書的程序如下:. 簽署一份非宗教式誓詞 ...

  8. 如未能進行網上預約,請於辦公時間致電本處熱線(2840 1683或親臨遺產承辦處(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低層三樓),以獲取資訊及/或就申請修改授予書進行預約。

  9. 確認通知書的目的,是證明有關人士在處理該通知書夾附的清單所列明的死者遺產時,可免受擅自處理遺產的條文約束。有關的規定載於《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第 10 章)第 60K 條。

  10. 條例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向遺產受益人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務。. 新支援服務的目的是保障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有關上述支援服務的進一步資料,請按 這裡 。. 返回頁首. 概論. 遺產税是就死者「遺下」或應視為死者遺下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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