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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15日 · 申請破產2024注意事項一覽! 當一個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申請破產可能是其中一項選擇,將資產公平並有序地攤分給債權人。 《經一》為你整合破產資訊,一文看清申請破產的方法、後果及注意事項等資訊。 目錄. 申請破產2024|甚麼是破產.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在香港一般而言,當一個人無力支付債務時,他可以選擇破產。 在這種情況下,破產人必須向法院申請破產。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債權人。 當自行提交或由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後,香港原訟法庭可針對破產人頒布破產令。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私營機構從業員可被委任為破產案受託人,負責處理個案。 回到目錄. 申請破產2024|在香港如何申請破產. 以下將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2. 申請個人破產程序. 一旦因為無力償還債務而選擇申請破產,債務人可以主動申請破產程序。 以下是申請破產的相關程序及申請破產條件介紹: 填寫「破產呈請書」並需繳款 $8,000 港元. 首先,破產申請人需要以中文或英文,填寫《破產(表格)規則》表格 3 的 「債務人破產呈請書」(下稱呈稱書),以及表格 28C 的「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以說明自身財務情況及呈請。 在這之後,破產申請人須帶同上述填妥的相關文件,前往金鐘道 66 號政府合署破產管理署接待處遞交破產申請,自行申請破產費用 $8,000 港元,作為支付署方或受託人,其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見證及宣誓. 然後,債務人需要就填妥的呈請書,到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或獲授權的破產管理署職員前,進行破產見證並宣誓。

  3. 要開始申請破產程序,破產人需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相關表格和費用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和查閱。 Step 2. 見證、宣誓.

  4. 破產管理署署長於2023年12月29日分別根據《破產條例》第122B條及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清盤條例”)第2AC條所授予的權力指明由2023年12月29日就《破產條例》及《清盤條例》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供有關文件的指明規定。

  5. 個人破產是在香港法例《破產條例》下的一種債務處理的方法,提供予無能力償還債務之人士,可以直接向法庭提出呈請。 很多人普遍對破產的觀念是比較負面的,認為這是一種沒有責任感及不肯承擔的表現。 但從破產條例的意思及訂立的本意的角度,正正是相反。 破產好處是申請後其實是賦予欠債人能夠保障基本生活的權利。 通過條例下的破產程序及法律,使欠債人不會因還款壓力而影響個人及家人的日常生活。 破產管理處會根據欠債人士個別的收入及生活支出去計算欠債人的基本生活支出額度,若果欠債人的收入比支出額度為少,便不用償還債項。 以下綜合了一系列破產好處以及一些破產壞處參考。 申請破產的目的是什麼?

  6. 《破產條例》提供一個法律架構,以便: 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起訴拖欠債項的個人、公司或公司合夥人;及. 無力償債的債務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 破產法例的主要目的是: 收集和變現破產人的全部資產,把其攤分給債權人;及. 調查無力償債的原因,懲罰違反破產法例條文規定的破產人。 《破產條例》也提供了破產之外的 另一項選擇–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 在自願安排之下,債務人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一項償債建議,建議一獲批准,在法律上即對所有債權人都具有約束力。 自願安排的好處是:–. 債務人可避免破產的污名; 他/她可以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及. 他/她可能得以保存其工作/專業。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7.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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