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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偉聰(英語: Lawrence Lau Wai-chung,1968年1月4日 — ),大律師,前區域法院暫委裁判官,前香港 深水埗區議會 又一村選區議員。 劉偉聰大學時期是港大辯論隊員及隊長,1993年 香港大學 法律學院畢業,執業前曾加入 皇家香港警察 [2] ,其後擔任自由黨創黨主席 ...

  2. 2 天前 · 民主派47人初選案中,大律師劉偉聰及公民黨的李予信經審訊後被裁定申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不成立,成為案中唯二脫罪的被告。律政司兩周前在獲知裁決後,已表示會就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今(13日)回覆查詢時指,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第81DA條,只會就被告人劉偉聰的裁決 ...

  3. 2 天前 · 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6人否認控罪,14人被裁定罪成。劉偉聰及李予信兩人被裁定罪脫,為首有被告被控《國安法》而脫罪。律政司今(13日)確認,正式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另不會針對李予信的無罪裁決上訴。

  4. 2 天前 · 案件上月底裁決,16名不認罪被告,只有劉偉聰及李予信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當時控方透露會就此提出上訴。 律政司最新回覆稱,今日正式就劉偉聰的裁決提出上訴,無就李予信的裁決提上訴。二人早前已獲法庭批准繼續保釋。

  5. 2 天前 ·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 5 月 30 日裁決,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控方即日稱有意提出上訴,要求無罪兩人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原訟庭終下令兩人繼續擔保,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6. 2024年5月29日 · 劉偉聰是16名不認罪被告人當中,坐在律師席上而非犯人欄內的唯一一人——身為大律師並曾任職暫委裁判官的他選擇自辯。

  7. 劉偉聰(英文:Lawrence Lau Wai Chung,1968年 1月4號—),係香港執業律師兼政治人,花名「逆權大狀」,前任又一村選區 區議員,政見同行動上屬於泛民主派。 經歷 佢出身於基層家庭,阿爸係個巴士 司機,阿媽就係個洗車工人,細細個就住響新蒲崗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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