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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旨在規管「劏房」租賃,為有關租客提供多方面的保障,包括為期四年(首租期兩年和次租期兩年)的租住權保障;限制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不得高於估價署就所有類別的私人住宅物業編製和公布的全港性租金指數在相關期間的百分率變動,上限為10%;及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及服務費用(例如水費、電費)等。 差餉物業估價署. 規管租賃. 專題網頁. 「劏房」租務管制. 資訊平台. 區域服務隊. 相關連結.
「劏房」租務管制資訊平台會展示香港劏房租務管制條例內容、整合發放六支區域服務隊的近期活動和活動花絮等。 同時,本平台會發放劏房相關消息和資訊,以及轉載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布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
劏房租務管制資訊平台.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 主頁. 規管租賃簡介.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 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角色與功能. 實施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條例”)第IVA部已於2022年1月22日開始生效。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已成立一個50人的新小組,負責條例的執行工作,包括協助公眾認識新法例的規管制度;處理查詢;就租賃事宜向業主及租客提供免費諮詢和調解服務;批署業主提交的租賃通知書(表格AR2);整理和準備發布申報的租金資料;以及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等。 表格及範本. 請於 估價署網頁 下載其他表格。 宣傳資訊. 關乎規管租賃的罪行及投訴小冊子 (pdf 檔案) 「規管租賃」小冊子 (pdf 檔案) 「規管租賃」簡介 (pdf 檔案)
2022年1月3日 · 規管分間單位租賃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本月22日生效,訂明租期、租金、租住權保障等規定。 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條例執行工作,該署成立的新小組會協助公眾認識規管制度。 根據該條例,分間單位租賃的規管周期須連續兩項規管租賃組成,租期兩年;分間單位首期租賃的租客有權獲授予次期租賃,享有四年租住權保障;租期內租金不得上調;次期租賃租金加幅不得高於差估署全港性租金指數相關期間的百分率變動,上限為10%。 條例並訂明,業主不得向租客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包括水電收費的付還,業主須在租期開始後60日內向差估署提交租賃通知書。
劏房租務管制資訊平台. 《業主與租客 (綜合)條例》 (第7章) 第IVA 部. 主頁. 規管租賃簡介. 《業主與租客 (綜合)條例》 (第7章) 第IVA 部. 《業主與租客 (綜合)條例》 (第7章) (“條例”) 第IVA部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 條例第IVA部全文已上載於電子版香港法例網,如欲瀏覽,請點擊 連結 。 本平台會展示條例內容、整合發放六支區域服務隊的近期活動和活動花絮等。 同時,本平台會發放劏房相關消息和資訊,以及轉載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布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
2022年1月3日 · 港聞. 社會新聞. 劏房租管|法例1月22日正式生效 每次續租加幅不得多於10% 撰文:梁德倫. 出版: 2022-01-03 10:33 更新:2022-01-03 11:57. 5. 政府宣布,立法會去年通過修訂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即劏房租管,將於1月22日起生效。 按條例規定,租期會由「2+2」合共最多四年,而租客有優先續租權。 在租期內,租金不得上調,而續租時業主的租金加幅,不可多於差餉物業估價署就所有類別私人住宅物業編製和公布的全港性租金指數,在相關期間的百分率變動,上限為10%,換言之業主在完成兩年租約後,加租幅度不能多於10%。 + 5. 政府重申,新修訂條例訂明,業主向租客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包括水、電)收費的付還,即屬犯罪。
2021年3月31日 · 政府備悉,工作小組原則上認為政府應對「劏房」實施適當的租務管制,以保障「劏房」租客的權益,並建議透過立法方式制訂「劏房」租務管制措施。 建議的措施包括: (一)制訂包含強制條款的「標準租約」,例如規定受規管租賃的租期固定為兩年,只有租客有權藉給予業主一個月通知而於租期首12個月過後終止租約;除了租金、按金及經業主攤分的公用設施費用外,租客無須向業主支付任何其他款項;單位內所有租客須繳付的公用設施費用(包括電費和水費)的總和不得超逾相關帳單所收取的款額;業主須於指明期限內向租客退還按金及須負責租約的釐印費等; (二)假如雙方起初未有訂立書面租約,租客有權要求業主於指明期間內提供一份書面租約,如業主不照辦,則租客可暫緩繳付一個月或以上的租金直至業主履行責任為止;
2021年3月31日 ·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今日向政府提交 報告 ,建議通過立法制訂劏房租務管制措施,以保障劏房租客權益。 政府表示,會仔細和積極考慮有關建議,在本立法年度內盡快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感謝工作小組進行了全面、深入和專業的研究,並因應社會關注,提前三個月完成研究,向政府提交報告。 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今日舉行記者會,闡述報告內容時說,工作小組認為,一份清楚列出業主與租客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約對於向劏房租戶提供更佳保障至關重要,故建議制訂載有強制性條款的標準租約,受規管租賃的租期固定為兩年,期內租金不得上調。 首12個月租期過後,只有租客有權藉給予業主一個月通知終止租約,除了租金、按金和經業主攤分的公用設施費用外,租客無須向業主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2021年7月6日 · 根據擬議劏房租務管制框架,劏房業主與租客必須簽訂列明雙方權利和責任的書面租賃協議。 租客會獲為期四年的租住權保障,租期則固定為兩年,期內只可減租不可加租。 租期首12個月過後,租客可給予一個月通知終止租約,而業主則不可在期內提出終止租約。 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也受限制,須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編製和公布的私人住宅物業(所有類別)租金指數變動,並以15%為上限。 此外,業主不可向租客濫收公用設施費用。 陳帆相信,建議的框架可達致為劏房租客提供合理保障的政策目標,特別能為租客提供租住權保障,避免業主濫收水電費和任意加租,並顧及依法保護私有財產權。 規管除適用於住宅大廈內的劏房,也適用於工商大廈又或天台屋、平台屋等臨時構築物的劏房。
就引入劏房租務管制立法. 2. 2021 年業主與租客( 綜合)( 修訂) 條例》(“《條例》”) 在2021 年10月制定後,就實施劏房租務管制訂 立的新條文( 即 《條例》第IVA部)於2022 年1月22日生效。 新條文旨在規管劏房 的住宅租賃,並在多方面為劏房租 户提供保障,包括強制規定 劏房業主與租户 簽立訂明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租賃協議; 為租户提供為期4 年的租住權保障;限制續訂 租賃時的租金增 幅,規定須參照差餉物業估價署 (“差估署”)就所有類別的私人 住宅物業編製和公布的租金指數變動,並以10% 為上限;以及 禁止業主向租户 濫收服務費用(例如水費和電費)等。 實施劏房租務管制. 3. 差估署已成立由.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 公眾論壇報告摘要.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2020 年10 月3日和11 月1 日分別舉行了網上及實體公眾論壇。 由於疫情關係,10 月3 日的公眾論壇以網上直播的形式舉行。 在近3 小時的論壇上,工作小組透過電話熱線一共接聽了24個來電。 11 月1 日的公眾論壇在旺角社區會堂以實體形式舉行,共 135名人士登記參加,鑑於疫情所限只可確認110位登記人士出席論壇。 論壇當日,實際出席人數為92 人, 工作小組於現場收到共65份提問咭,當中抽出42 份,由 參與者於現場親自發表,其餘未能抽中於現場讀出的提問咭所載的意見已收集及整合供工作小組參考。 另外,工作小組當日一共收到13 個關注團體提交共6封請願信( 包括聯署)。
2021年3月31日 · 租金管制於一九二一年首次在香港實施,跟着於不同時間因應當時房屋短缺及租金上升的問題而多次透過法例實施租金管制及/或租住權保障。 然而,大部分管制措施只屬暫時。 近年,隨着租金管制和租住權保障先後於一九九八年及二 四年被廢除,現時,《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部並不管制住宅租賃的租金加幅,也不賦予租客續租權的保障。 除了香港外,工作小組亦檢視了不同海外司法管轄區實施租務管制的措施和經驗。 總體而言,現時,英國和澳洲一般沒有實行租金管制。 至於有實行租金管制的國家或地區,例如德國、荷蘭、紐約市和三藩市,均通過控制租金水平或限制加租幅度來實施租金管制。 同時,租住權保障是眾多海外司法管轄區主要的租客保障措施。
2022年10月26日 · ****************.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吳秋北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關注團體指出,儘管規管分間單位(俗稱「劏房」)租賃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條例》)已於本年一月生效,不少「劏房」租戶仍不了解自身權益,而部分業主亦沒有遵從《條例》的規定。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條例》生效至今,當局收到多少宗有關「劏房」租賃的查詢及投訴,以及跟進了多少宗個案(包括有否上門進行調查);當局有否定期上門抽查;如有,次數為何,以及會否加強抽查工作;
2022年1月26日 · 蔡海偉先生. 《2021年業主與租客 (綜合) (修訂)條例》,即「劏房租務管制」剛在日前正式生效,適用於現時的工商住廈的分間單位、以及板房籠屋天台屋等,規管內容包括強制業主與租客簽訂書面租賃協議、限制續租加幅及禁止濫收水電費,租客亦享有「2+2」年期的優先續租權。 居住在劏房的基層家庭大多正在輪候公屋,但基於公屋長期供不應求,輪候時間越來越長,他們只有繼續留在劏房等候。 除了面對惡劣的居住環境,不少也受到業主不斷加租的威脅,但由於經濟和議價能力有限,他們的居住選擇其實並不多,只能劏房搬劏房,不是越搬越差,就是越搬越貴,或者兩者皆是。 今次劏房租管雖對住戶來說是多一份保障,但仍有缺漏,例如業主在法例生效前加租,盡用第一份租約不受管制的政策隙縫,令住戶百上加斤。
劏房租務管制資訊平台. 我是租客. 主頁. 規管租賃簡介. 我是租客. 租住權保障. 租金管制. 訂立書面租約. 租賃通知書(表格AR2) 租金按金. 租客提前終止租賃. 保養和維修. 業主重收處所. 禁止濫收水電費及雜費. 註: 有關上述各項要點的進一步內容,請參閱估價署的「規管租賃」小冊子及簡介。 一切內容,以條例第IVA部為準。 本平台會展示條例內容、整合發放六支區域服務隊的近期活動和活動花絮等。 同時,本平台會發放劏房相關消息和資訊,以及轉載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布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
第四次會議摘要.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於2020 年9 月4日舉行第四次會議。 行政顧問公司匯報工作小組於8 月份與37 個關注團體舉行了14場網上交流會, 深入了解團體所關注的分間單位( 俗稱「劏房」)租務管制議題。 屋宇署代表向委員介紹署方根據《建築物條例》處理分間單位常見違規工程的程序, 包括巡查、清拆令的通知、檢控、封閉令的執行及聯繫相關部門對受影響住戶提供協助等。 屋宇署代表亦分享在執法行動中所遇到的困難。 水務署代表向委員介紹署方在接獲有關濫收水費投訴的調查程序,表示由於署方的法定權力及調查搜證能力有限,因此在檢控方面有一定難度。 水務署代表表示會考慮修訂規例,希望能提升檢控濫收水費的成功機會,以收阻嚇作用。
租務管制 未竟全功 全面保障 劏房租客 政府立會 刻不容緩. 本文件旨在回應立法會《2021 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邀請各界提交 意見書而作出的。 「荃灣舊區租客行動」(下稱:「本團體」) 為明愛荃灣社區中心一個居民組織,由一群在 荃灣租住「劏房、板間房、天台屋、工廈劏房」等居住環境惡劣的租客組成,發揮「團結就是 力量」精神,以「組織居民」為本,共同改善基層街坊生活為宗旨。 貫徹社區中心以扶助弱 勢社群為目標,推動荃灣區居民關注及倡議各項民生權益。
2022年12月2日 · 2022年12月2日. 一名劏房業主要求其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但沒有出示繳費單副本和提供書面帳目,也沒有向租客提供租金收據,今日被法庭判處罰款,是相關條例1月22日生效以來首宗定罪個案。 該名業主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就有關水電費的六宗罪行和沒有提供租金收據的一宗罪行被判罰款共6,6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5月中旬接獲投訴,指有人要求某劏房租客付還經分攤的水電費時沒有提供相關資料。 經深入調查和搜集證據,估價署向該名涉嫌違反相關規定的業主提出檢控。 根據規定,規管租賃的業主要求租客付還任何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作為租金以外的獨立付款時,必須向租客出示有關繳費單副本及提供書面帳目顯示款額如何分攤,以及各經分攤款額的總和不得超過繳費單的款額。
19 小時前 · 香港劏房問題嚴重,2023年施政報告宣布設「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預計於今年8月就劏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取締不符最低標準劏房等,向特首提交報告。6.2%受訪者不同意取締劏房 因害怕無家可歸 社區組織協會於1月至5月期間訪問了497名接受社協服務的不適切居所住戶,調查發現受訪劏房戶有93.7% ...
租金管制. 訂立書面租約. 提交租賃通知書(表格AR2) 租金按金. 租客提前終止租賃. 保養和維修. 重收處所. 禁止濫收水電費及雜費. 註: 有關上述各項要點的進一步內容,請參閱估價署的「規管租賃」小冊子及簡介。 一切內容,以條例第IVA部為準。 本平台會展示條例內容、整合發放六支區域服務隊的近期活動和活動花絮等。 同時,本平台會發放劏房相關消息和資訊,以及轉載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布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
3 天前 · 一名劏房房東因向其位於新界荃灣白田壩街劏房的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規例》)第47條,今日(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水務署發言人表示,自首宗案件於2022年6月定罪以來,本案為第19宗定罪的同類案件,罰款金額介乎1,000元至6,500元。本案亦為同一個月內第3宗定罪 ...
工作小組計劃召開共至少十一次會議,工作計劃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首階段工作小組會透過實地探訪及約見不同關注團體以深入了解「劏房」的實際情況;第二階段將舉辦公眾論壇以聽取意見,如情況許可下,亦可能會到香港以外地方訪問和考察;第三階段則會分析、綜合和總結「劏房」租務管制的可行性及可行方案,並撰寫最後報告提交政府。 會上工作小組同意委聘研究顧問以協助其工作,並已初步擬定三項研究項目, 對以下租務管制的相關範疇進行研究: (甲)事實、情況及社會方面; (乙)經濟方面;及 ( 丙)法律方面。
19 小時前 · 大坑西邨居民馮小姐:「通告內容指,回來時不需要做資產審查,只要街坊做一個宣誓聲明,符合回遷方案訂出來的條件,包括沒有香港的物業和沒享用公營房屋,但為何這個承諾沒寫在退租協議呢?這個退租協議,沒有平民屋宇的聯絡、沒有電話和地址,若果五年後不得回遷,我們可以去哪裡理論?
劏房租務管制資訊平台. 聯絡我們. 主頁. 聯絡我們. 香港島(中西區、東區、南區及灣仔區) 新家園協會香港島服務處. 2807 2188 / 9267 9548. hkitcsu.nha@gmail.com. 九龍西(1)(油尖旺區) 油尖旺民生關注會. 6257 4590. ytmcfla.sub@gmail.com. 九龍西(2)(深水埗區) 香港單親協會. 9813 7512. sdu@hkspa.org.hk. 九龍中及東(九龍城區、黃大仙區及觀塘區) 新家園協會九龍西服務處. 2720 7010 / 6435 2496. sdu@nha.org.hk.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 第二次會議摘要. 「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於 2020 年 5 月 28 日舉行第二次會議。 工作小組已經委聘行政顧問,負責支援和協助秘書處處理工作小組的行政工作,同時負責工作小組的項目管理。 工作小組審視政府以往就「劏房」進行的研究及調查,即《長遠房屋策略》下於 2013 年就「劏房」曾進行的研究、2015 年及2016 年統計處就「劏房」的住屋狀況曾進行的主題性統計調查,及 2016 年中期人口統計下有關居於「劏房」人士的主題性報告。 4. 工作小組特別關注以下範疇,並認為擬議的研究調查應涵蓋相關題目:
3 天前 · 一名劏房房東因向其荃灣白田壩街劏房的租戶濫收水費,違反《水務設施規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 水務署表示,自首宗案件於2022年6月定罪以來,本案為第19宗定罪的同類案件,罰款金額介乎1000元至6500元。
實施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的《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 (第7章)(“條例”)第IVA部於2022年1月22日生效,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負責條例的執行工作。 政府透過公開招標委託非政府機構設立6支區域服務隊,協助估價署在地區層面推廣新法例,提高公眾對新規管制度的認識和處理一般查詢等,6支區域服務隊的資料如下: 所有區域服務隊. 香港島. 九龍西(1) 九龍西(2) 九龍中及東. 新界西. 新界東. 新家園協會香港島服務處. 香港島(中西區、東區、南區及灣仔區) 2807 2188. 9267 9548. hkitcsu.nha@gmail.com. 香港筲箕灣耀東邨耀樂樓B翼地下4號. 星期一至六:上午9:00 至 下午5:00. 油尖旺民生關注會. 九龍西(1)(油尖旺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