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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Resolving Water Seepage Problems. 醒持牌人有. 決滲水問題。如物業出現滲水,業主一般應先自行查明滲水原因,並按需要與其他業主/�. 水渠等設施。如有需要,亦應在購買前委聘專業人士檢驗和評估物業狀況,並查詢有關大廈在短期內會否有維修保養的計劃或需要,�. 仍在調查中。準買方應明白解決滲水問題耗時費力,故應另行估算所需的維修費用,並與賣方�. 理服務增值。如欲了解如何解決滲水問題,包括徵詢專業及法律意見,或如何循調解、民事訴訟等其他途徑處理糾紛,請掃描二維碼瀏覽滲水�.

  2. 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監管局」)不時收到有關監管局發出的某些通告之適用範圍的查詢。 為免生疑問,監管局發出此通告以澄清除本通告附表附表附表附表所列的通告1之外,在處理非住宅物業非住宅物業非住宅物業非住宅物業的買賣或租賃時,持牌人須依循監管局發出的所有其他通告載列的指引,只要該等指引並沒有明確指明僅關乎住宅物業及/或不關乎《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中僅適用於住宅物業的條文。 未能依循相關通告內載列的指引的持牌人可能會遭受監管局的紀律處分。 2017 年7月. 營業詳情說明書持有人應提醒所有. 參與地產代理工作的員工留意本通告. 1 該等通告僅適用於住宅物業.

  3. 地產代理於一手樓盤銷售點的秩序和行為已持續引 起公眾的重大關注。持牌人在進行有關一手住宅樓盤銷售的 推廣活動時,必須保持良好秩序。本通告載列地產代理監管 局(下稱「監管局」)在這方面的指引。本通告將於2018 年

  4. 新通告的重點如下: 取得重要資料的法律意見. 取得由境外未建成物業所在地的執業律師發出的法律意見,內容涵蓋: 賣方及境外未建成物業的盡職審查,確認: 賣方(i)確實存在、(ii)在法律上有權發展該境外未建成物業;及(iii)在法律上有權出售該境外未建成物業; 賣方為完成興建該境外未建成物業的資金來源或財務安排; 如賣方與發展商並非同一人╱實體,他們之間的關係;及. 該境外未建成物業所屬的發展項目的關鍵資料; 根據該境外未建成物業所在地的法律,境外買方(i)購買;(ii)轉售;(iii)出租;及(iv)按揭該境外未建成物業是否有任何形式的限制;以及如有的話,該等限制的性質;及. where the UPOH is situated covering:

  5. 建築物條例. 第14條:展開建築工程等所需的批准及同意.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任何人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下述的批准及同意,不得展開或進行任何建築工程...... ─ 對按規例向他呈交的文件的書面批准;及. 對經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建築工程......的展開的書面同意。 建築物條例的規定. 一般情況下,任何人如事先未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不得展開或進行任何建築工程。 甚麼是建築工程? 建築物條例第2條. ― 建築工程‖(building works) 包括任何種類的建築物建造工程、地盤平整工程、附表所列地區內的土地勘測、基礎工程、修葺、拆卸、改動、加建,以及各類建築作業,此外,亦包括排水工程。

  6. 宇署有沒有就物業發出法定命令。監管局獲屋宇署通知,該署現於其網站推出新的搜尋服務,讓公眾可免費搜�. 屋宇署所發出的命令的遵從狀況。第一階段的搜尋服務涵蓋屋宇署於2021年及之後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第26條、第26A�. 由於屋宇署會對未獲遵從命令的業主採取執法行動,該署建議持牌人提醒賣家其責任,應盡快跟進未獲遵從的命令,進行相關的清拆/糾正/修葺工程;並提醒準買家物業有未獲遵從的命令所引伸的後果。 持牌人可瀏覽屋宇署網頁(www.bd.gov.hk)了解更多相關資訊。

  7. 介紹. 有關地產代理業遵守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的指引(「 新執業通告」) 監管局依據《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 第7條提供指引. 於2023 年5 月25日刊憲. 於2023 年6 月1日生效. 取代通告編號18-01 (CR) 2023 年6 月1日. 指引更新目的. 處理財務行動特別組織(「 特別組織」)於相互評估中提出的事宜; 協助持牌人遵從《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修訂)條例》 (「《 修訂條例》」)中與地產代理業有關的雜項修訂;及. 處理監管局在執行相關職務時的事宜(「 其他雜項修訂」)。 與監管局合作. 修訂重點簡介. 實施集團層面的反洗錢/反. 開發新服務、新經營方法. 指明在高風險. 特別組織跟. 及使用嶄新科技前識別和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