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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重要通告: 政府已公布由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起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有關詳情及常見問題,請按 此 。. 政府已公布由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起暫停「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本處會 ...

  2.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本計劃) 的目的是吸引資產擁有人在香港落戶發展,並透過調配和管理財富,發掘本港多元的投資機會。投資推廣署轄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負責審查本計劃申請人的金融資產和投資,並監察獲批申請人是否持續符合

  3.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 依據新計劃申請進入香港及/或在香港逗留的人士,均受《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新計劃規則》)規限。 申請資格

  4. 2023年12月19日 ·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公布「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詳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公布「新計劃」詳情的新聞簡報會上表示,政府在二 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公布引入「新計劃」,以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 ...

  5.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英語: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 (CIES) )是 香港特區政府 於2003年10月27日起實施、至2015年1月15日結束的 投資移民 計劃,其設立目的是讓任何將不少於650萬(至2010年提升至1,000萬 港元 )資金帶來 香港 ,但是不會在香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 ...

  6. 申請程序.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專責統籌有關申請的財務審查事宜,包括淨資產審查、符合投資規定和投資管理規定的審查; 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根據本計劃所提交的簽證/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和無條件限制逗留的申請。 淨資產審查. 申請人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交“入境申請”前,須先向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申請核實他是否符合淨資產規定。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辦公室核實申請人符合淨資產規定後,會向申請人發出相關的審查證明書和把有關結果通知入境事務處處長。 閱讀更多. 入境申請 – 原則上批准. 申請人須在審查證明書的有效期內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交“入境申請”。

  7. 2023年10月18日 · 為了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財政司司長在二 二三至二 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政府會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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