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成律師涉擅攜物品離獄 月底裁決 (17:21) - 20240702 - 港聞
在初選案被裁定罪成的鄒家成,去年有意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遭懲教署禁止收取書籍,疑自行透過女律師將投訴表格㩦離荔枝角收押所,二人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就被告是否知悉表格是未獲授權的物品,控方今(2日)於西九龍法院結案陳辭時指,收押所大門外已張貼公告寫明囚犯不得自行寄出表格,法庭亦可留意當日兩名被告在會見室交收其他文件,有懲教人員簽署確認,但交接涉案表格時卻無這樣做。辯方重申公告基於人員工作守則,沒有法律基礎。案件押後至7月29日裁決。
明報
1 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