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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9日 · 香港大學校委會校政風波持續。 昨校委會會議突然審議並通過多個副校長人事變動,包括6個「暫任(Interim)」副校長的新安排,當中較觸目是增設兩個新副校長職位,分別主理健康、商業範疇,由現時醫學院長劉澤星、經管學院長蔡洪濱暫任,新職銜分別為「Vice-President (Health)」和「Vice-President (Business)」,即時生效。 據港大校委會會議資料,昨人力資源政策委員會(HRPC)向校委口頭匯報後,校委會通過多個副校長人事變動安排。 新加入港大管理層的包括港大電機電子工程系講座教授田之楠,他會暫任行政及財務副校長,副校長(學術發展)由工程學者顏慶雲暫任;現任副校長(學術發展)的宮鵬則調為副校長(環球事務)。 新的港大首席副校長,將由化學系講座教授任詠華擔任。

  2. 2021年8月12日 · 明報即時新聞. 20歲青年2016涉企圖販毒案,原被判囚23年,上訴庭昨(11日)裁定青年上訴得直,推翻定罪和判刑。 代表上訴人馬家健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12日)表示,當時建議馬家健認罪的是一名案底纍纍的「師爺」,馬家健認罪後還押,其間有囚友認為案件有問題,馬家健才改聘律師團隊,並改為不認罪受審。 當時主審法官已多次質疑,控方是否應繼續檢控,但控方堅持起訴。 雖然現在上訴得直,馬家健卻在黃金時間白坐了近5年監。

  3. 2024年4月30日 · 警方同時通緝一名72歲已離港的外判註冊結構工程師。 警方晚上控告該名35歲男子三項誤殺罪,案件將於周四(5月2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據了解,被捕時任項目經理簡浩楷,同時是地盤總承建商委任的「獲授權簽署人」。 根據屋宇署《2009年地盤監督作業守則》, 「獲授權簽署人」應為監管天秤鋼支撐底座設計及裝設安全負上總體責任,據悉警方認為簡在執行相關工作時嚴重疏忽,令天秤因鋼支撐底座設計失誤而倒塌,導致三名工人死亡。 至於被通緝的72歲外判結構工程師,據悉為黃志成,他負責認證涉案天秤鋼支撐底座設計資料及圖則的獨立檢測,亦是屋宇署《2009年地盤監督作業守則》所訂明的T5職級適任技術人員。

  4. 2023年12月29日 · 被指是主腦的時年17歲男生早前承認國安法控罪,昨於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而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的兩人分別被判囚2.5年及6年,同案一度還押逾年、時年24歲「光城者」被告則獲撤控,當庭釋放(見另稿)。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斥被告為求目的不擇手段,行為「近乎對社會宣戰」。 明報電子報訂戶登記. 如要讀取全文,請 按此訂閱或續訂 明報電子報服務。 現有訂戶請 按此登入 。 一個帳戶,即可穿梭三大平台——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桌上電腦,盡覽收費內容。 《明報電子報》功能: 今昔明報: 每日報章內容及昔日報章新聞* *桌面網頁版:最近10年. 《明報新聞》APP最近3年. 《明報電子報》APP:最近30天. 原版上載: 每日報章原版及昔日報章原版**

  5. 2021年9月25日 · 羅冠聰又稱,他們會見了美國國家安全會中國事務主管Jonathan Czin等美國官員,了解拜登政府對港人提供的暫時保護措施,加快安排臨時工作許可,以及建議未來對更多在港協助中共打壓人權的企業進行制裁。 相關字詞﹕ 香港民主委員會 香港避風港法案. 上 / 下一篇新聞. 明報報料熱線﹕ 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明報即時新聞. 曾協助推動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換上新班子後首次訪美,HKDC執行總監、《學苑》前總編梁繼平,連同HKDC董事局主席、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以及HKDC顧問、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和前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發言人張崑陽一行人,已會見美國參眾兩院議員,推動通過《香港避風港法案》。

  6. 2024年5月27日 · 黎指英國在殖民時代制定香港法制,港人享有言論、宗教等自由,當自由被剝奪便會上街;又指中國是經濟強國,另一方面卻在推行「洗腦教育」,國際需多加小心對抗中國。 彭認為中國正與世界搏擊,同意國際應反抗,又提到中共對新疆的維吾爾族穆斯林和其他少數民族猶如實施「種族滅絕」,「我們必須為自己挺身而出」。 黎智英問彭定康有否意見給港人,彭指現時的情况不好說,有些人決定移民,他希望西方社會可以向有意在英語國家唸書的學生提供津貼等,又提醒港人教育下一代「愛中國不等於愛共產黨」。 11月19日節目中,黎指若然內地限制香港的社交平台,香港便完蛋,重申自己不會離港。 相關字詞﹕ 編輯推介 法庭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上 / 下一篇新聞.

  7. 2020年12月3日 ·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昨(2日)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到警署報到,及後被通宵扣查一晚,今早(3日)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總裁及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共被起訴一項欺詐罪。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審理,蘇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辭後,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他須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訊;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獲准保釋。 本案3名被告為黎智英(73歲)、周達權(63歲)及黃偉強(59歲)。 據控罪書,案件主管為國家安全處高級督察馮俊宜。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涉案公司的銀行戶口及財務紀錄,其間反對所有被告保釋。 蘇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周達權准以20萬元現金及20萬元人事擔保;黃偉強准以10萬元現金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