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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GP W D L Pts 1 皇家馬德里38 29 8 1 95 2 巴塞隆拿38 26 7 5 85 3 吉羅納38 25 6 7 81 4 馬德里體育會38 24 4 10 76 5 畢爾包38 19 11 8 68 6 皇家蘇斯達38 16 12 10 60 7 貝迪斯38 14 15 9 57 8 維拉利爾38 14 11 13 53 9 華倫西亞38 13 10 15 49 10 阿拉維斯38 12 10 16 46 11 奧沙辛拿38 12 9 17 45 12 基達菲38 10 13 15 43 13 切爾達38 10 11 17 41 14 塞維利亞38 10 11 17 41 15 馬略卡38 8 16 14 40 16 拉斯彭馬斯38 10 10 18 40 17 華歷簡奴38 8 14 16 38 18 Cadiz38 6 15 17 33 19 艾美利亞38 3 12 23 21 20 CF格蘭納達38 4 9 25 21 2017年12月1日 · 個人:個人買賣基金之損益,以基金註冊地判斷所得來源,如基金註冊地為臺灣,所產生的損益免納所得稅;註冊地為境外,其買賣產生的損益屬海外所得,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申報。
2023年10月1日 · 不論個人還是企業買賣基金的損益,皆以基金註冊地判斷所得來源,比如基金註冊地為臺灣,所產生的損益屬於證券交易所得為免納所得稅;然而,如果是證券交易損失,當然也不准自所得額中減除。
2022年9月1日 · 本人與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持股合計達10%以上的居住者個人。 豁免門檻(不用申報CFC)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排除適用CFC制度:
2021年5月1日 · 新冠肺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企業除了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外。 若企業受疫情影響而發生虧損,未來10年內有賺錢,可作虧損扣抵。
2022年11月1日 · 指臺灣營利事業或個人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設立,由其直接或間接控制之外國企業,將利潤移轉並保留於CFC,透過控制CFC之股利決策,保留不分配原應屬臺灣之所得,以規避臺灣納稅義務。 何謂CFC制度? 臺灣營利事業投資之外國公司同時符合下列2要件: 1. 控制要件(二者擇一) *股權控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資本額合計50%以上。 *實質控制:具有重大影響力. 2. 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該國或該地之法定所得稅率未逾14% (臺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率之70%,即20%×70%)。 *例如:英屬維京群島BVI、開曼群島Cayman、薩摩亞Samoa、百慕達、模里西斯等。 *該國或該地僅就境內來源所得課稅,即境外所得免稅,或於實際匯回才計入課稅。 例如: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巴拿馬。
2022年6月1日 · 全年財富增減達10%以上,而且與年度申報所得明顯不相當者。 .收取大額的土地徵收補償金將追查資金流向。 .同一筆土地1年以內2次移轉,第2次移轉之買受人與前次出售人姓氏、住址雷同,移轉之限款在300萬元以上者。 .
2018年1月1日 · 個人: 獲配外國企業股利非屬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也無二代健保及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的問題,惟應注意海外股利所得與個人其他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則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