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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的「肥咖條款」要求美國居民必須申報在海外超過五萬美元以上的金融資產,而加拿大更早實施「海外資產申報法」,要求居民必須申報在海外超過加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並須提供資產所在的國家、資金存放銀行的名稱等,以便加強掌握移民在海外的資產情況,如果資產產生收入例如房租,即需要課稅。 雖然目前台灣和加拿大還未簽署稅務協議,不過,光是要求銀行送出超過加幣一萬元的匯款部分,已足以讓人在台灣,固定對加拿大家人匯錢的「太空人」心驚膽跳。 香港目前有三十萬名持有加拿大護照的香港人回流居住,如果這些人在回流前未辦妥加拿大「非稅務居民」的身分,他們在香港的收入必須依法繳稅,如果加拿大加強查稅,在香港居住的加拿大居民,也恐怕人人自危。 香港境外註冊服務中心.

  2. 在電影《綠卡》當中,法國作曲家為了在美國 生活 工作,不惜費盡心機假 結婚,企圖騙過移民官,只為獲得一綠卡。 然而,隨著美國 FATCA 法案上路,卻有許多富豪必須處心積慮與綠卡「說掰掰」,而其中大部分是大陸富豪。

  3. 撤銷(Deregistration). 根據香港公司法條例,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香港已經沒有除名的程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叫做deregistration的程式,也就是公司的撤銷。. 若一家香港公司沒有開展業務或該公司已開始清盤程式,但無人負責執行實際清盤的工作 ...

  4. FATCA同時規範美國納稅義務人本身,對所擁有的境外資產自行申報。豐淦預測,針對該申報而未申報的海外資產,相關的罰款可能會調高,唯其核課期間可能會延長。

  5. 香港有限公司的特點和程序 香港是一個信息極為發達的國際大都市,是世界上享有最自由的貿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給各國企業和商人提供了得天獨厚的營商環境。目前,越來越多的商人抱著不同的目的,在香港創立自己的公司,通過不同的環境,拓展公司 ...

  6.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天表示,避免我國營利事業透過關係企業,將盈餘實現於開曼群島等「租稅天堂」,藉由盈餘保留不分配以規避所得稅稅負,財政部參考國際間其他國家「受控外國公司(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簡稱CFC)制度」,修訂部分所得稅

  7. · 撰文/張文 有經營權之爭的公司,大多在股東會決勝負,彼此之間「律師過招、拆招」,最後都在股東會攤牌見真章。 以今年在股東會前,就鬧得滿城風雨的中石化經營權之爭,到底隱身幕後的律師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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