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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電台節目主持,畢業於 香港大學 中文系,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 修讀神學。 譚得志後来投身社會運動,以對抗保守的基督教和親建制勢力。 2013年曾加入 人民力量 ,並為前人民力量副主席;曾參與 雨傘運動 和2015年及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均未能當選。 由於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 ,自2020年9月開始一直還押至今。 電台主持. 譚得志與 陳志全 在 1990年代 初於 商業電台 《馬路之友》節目中以搞笑方式報道交通情況而為人所認識,及後一直雙雙合作並且主持節目(合稱「快必慢必」),於1997年兼任主持 亞洲電視 《 一級奸爸爹 》節目中以惹笑方式主持,令該節目收視上升,他與陳志全亦以此為人所熟知。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譚得志 (英語: Tam Tak-chi ,1973年2月2日 — ),藝名 快必 。 香港 電台節目主持,畢業於 香港大學 中文系,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 修讀神學。 譚得志後來投身社會運動,以對抗保守的基督教和親建制勢力。 2013年曾加入 人民力量 ,並為前人民力量副主席;曾參與 雨傘運動 和2015年及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均未能當選。 由於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 ,自2020年9月開始一直還押至今。 電台主持 [ 編輯]
2024年3月7日 · 香港時間. 03月07日 (四) 15:03更新 09:56建立. Tweet.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2020年多次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惑文字等14項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11項控罪成立,被判囚40個月,另罰款5,000港元。 譚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經早前開庭後,今日 (7日)頒布裁決,駁回譚的定罪及刑期上訴,並維持原判。 判詞指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且有違控罪的立法原意,煽動意圖需依據特定法定框架及社會情況作詮釋。
2024年3月6日 · 上訴人譚得志被指在2020年時多番在街頭作出煽動言論,包括叫光時口號。 (資料圖片) 譚認為控方須證明被告犯案意圖. 代表譚的律師上訴時指,涉案言論並非只有一種詮釋,理解會在不同人、不同情況下產生變化,控方須證明被告的犯案意圖,此外,本案屬「可公訴罪行」,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爭議區域法院無權處理本案。 律政司卻認為煽動罪屬成文法而非普通法,控方毋須證明被告的意圖,又指《國安法》條例中,只要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便可循公訴罪行處理。 本案裁決或影響其他相類案件. 譚的上訴聆訊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兩名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 本案有就煽動罪提出爭議,亦影響到其他相類案件。
2022年3月2日 · 人民力量前成員譚得志(快必),被指在2020年多次擺街站時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多次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被控14項罪名。 他早前否認所有控罪受審,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陳廣池除了罵女途人「大陸喱」等兩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及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不成立外,其餘11項罪名全部成立。 陳官更指譚發表這些煽惑言論,目的是想激起對抗情緒,從而獲得選票進入立法會。 他把案押後至3月31日判刑,以候譚的背景報告,期間譚須繼續還柙。 被告譚得志(49歲)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共14罪。
2022年4月20日 · 香港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在2020年多次擺街站發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咒罵警員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早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11項罪名成立。 他周三(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0個月兼罰款5000元。 譚得志表示將會上訴,指「我嘅判罪影響嘅係香港人嘅言論自由。...
2022年4月20日 · 49歲的譚得志是民主派政團人民力量前副主席,長年活躍於社會運動和示威,也曾參選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 他的臉書專頁發文指會提出上訴,因為其判罪影響香港人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