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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2. 企業通訊 本公司將在本公司網站(www.kcash.hk)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上發佈企業通訊。 本公司不會向股東發出公司通訊網站版本6 的登載通知。 本公司鼓勵股東主動留意網站上所有日後的公司通 訊的登載情況, 並自行瀏覽公司通訊的

  2. – 3 – 公司法(經修訂) 獲豁免股份有限公司 K Cash Corporation Limited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 的 經修訂及重述組織章程細則 (經日期為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的特別決議案有條件採納,自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起生效)

  3. kcash.hk › pdf › investor-relations發佈企業通訊

    發佈企業通訊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則第 2.07A 條 1 以及K Cash 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其股東3 發佈本公司日 後的企業通訊2,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印刷本形式的企業通訊。

  4. K Cash Corporation Limited K Cash集團有限公司. –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 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 ...

  5. K Cash.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483. (「 本公司」)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1. 組成. 1.1. 薪酬委員會(「 委員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通過的決議案設立。 1.2. 委員會職權範圍須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規定及任何其他監管規定(經不時修訂)。 1.3. 除本文另有明確規定者外,委員會的會議程序須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中有關規管董事會會議程序的條文所規管。 2. 成員. 2.1. 委員會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包括不少於三名成員,當中大多數成員須為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獨立非執行董事」)。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6. – 2 – 2.3. 本公司現時核數師行的前任合夥人於以下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 兩(2)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 (a) 不再為該核數師行的合夥人;或 (b) 不再於該核數師行擁有任何財務利益。2.4. 每名委員會成員均須向委員會披露其於委員會將決定的任何事項中

  7. 提供信貸便利以及日常運作服務; . 在適當時進行信貸審查(包括但不限於個人信貸申請及定期覆核信貸); . 建立及維持集團的信貸和風險相關模型; . 確保客戶維持可靠的信用及良好聲譽; . 為客戶設計合適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 推廣貸款產品或服務; . 確定客戶的債務金額 ( 包括債權及債務); . 行使我們與客戶的合同所賦予的權利,包括追討欠款; . 讓債務追討機構追收債務; . 履行本集團、子公司或附屬公司的義務並達至要求,不論自願與否,都須遵守與任何法律、法規、法院命令、指引或與內部政策有關的事宜。 第 2 部分:個人資料轉移 . 我們持有的資料將絕對保密,但有可能為上述原因向下列各方 (不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外)提供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