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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9月24日 · 執業25年的黃志偉大律師 (59歲)昨獲終極勝訴終院昨一致裁定黃上訴得直常任法官李義於判詞指出根據有關盜竊案劉姓女疑犯涉製造一份契據向比利時聯合銀行申請保證貸款其中涉及與劉公司有關係的ECTextiles控方女證人即女律師麥少芬代表銀行只是負責見證簽名她其實並非代表ECTextiles。 終院認為,麥在其中根本不涉及須替劉女士保密身份,也不會存在替客戶提供法律意見的責任,所以她的供詞並不包括在「法律專業保密」。 相關新聞. 設提委會目的:拒反中亂港者入閘 (圖) 引經據典:鄧小平疑問:普選能選出愛國者? 提委會憲制地位無可替代. 特稿:社會各界:提委會守關有責 (圖) 資料:喬曉陽:對抗中央不許做特首 (圖) 資料:張曉明:「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 (圖)

  2. 2010年5月25日 · 本報訊大律師黃志偉於2005年代表一宗盜竊案被告時涉嫌草擬3封信件指示律師楊威簽署後交予任律師的案中主要女證人藉此向她施壓而不出庭作證案件經審訊後黃於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昨日斥責黃為有豐富經驗大律師惟他有違專業撰信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判他即時入獄半年。 3度去信予控方證人施壓. 執業25年的被告黃志偉 (56歲),被控於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間,草擬3封信件企圖令麥少芬不作供。 法官鄧立泰判刑指,本港一直受司法制度高度保障,控方可享有自由傳召證人出庭作供的權利。 惟身為大律師的被告,在一宗案件審訊期間,於1個多月內,有計劃地3度去信予控方證人,向對方施壓令其不出庭作供,行徑妨礙司法公正,罪行嚴重,應即時判監。 被告有機會不能再執業.

  3. 2003年5月12日 · 黃志偉說她起初極傷心因為丈夫猝逝剛從港大醫學院畢業的女兒一考完試即被隔離一家驟生變故任何人都難以接受但昨日跟她通電話時心情已略平復只是仍不能容忍別人在她面前說丈夫過世的事劉太透過黃志偉對本報說她稍後會和女兒到澳洲休養希望盡快忘掉這個惡夢

  4. 2014年3月16日 · 哈爾濱工業大學生命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黃志偉研究團隊月前首次破解愛滋病病毒中的關鍵毒力因子Vif」(Virulent Factor結構雞尾酒 ...

  5. 2019年8月30日 · 國內遺傳學專家哈爾濱醫科大學校長張學教授說黃志偉教授團隊對於T細胞受體結構的重要發現對解析T細胞活化的分子機制具有重要的科學 ...

  6. 2013年6月6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靜儀吳文釗曾志偉去年12月5日因被指涉及掌摑黃浩而被控普通襲擊刑事恐嚇」,經警方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當事人已獲無條件釋放本報記者曾聯絡黃浩及因幫志偉而遭黃浩發出律師信控告誹謗的梁烈唯但至截稿前二人仍未就此事回應。 早前涉嫌掌摑黃浩而被捕的曾志偉,一直保釋候查,近日這段調查近半年的案件終告一段落,志偉無條件獲釋,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主任昨日向傳媒說:「去年12月5日晚在金鐘發生的一宗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案,警方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一名60歲曾被捕男子已獲無條件釋放。 記者曾嘗試聯絡黃浩,但至截稿前仍未聯絡上,電話轉接到留言信箱,指如有事請致電其日本電話。

  7. 2012年12月20日 ·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日拘捕一名59歲姓曾男子,他涉嫌於本月5日晚,中環金鐘道88號發生的一宗聲稱襲擊案有關,他涉嫌「普通襲擊」及「刑事恐嚇」,已獲准保釋外出候查,但需於明年1月中再向警方報到。 浩疑因「飯局風波」被摑報警. 「掌摑事件」發生於本月5日晚,開設食肆的餐廳老闆浩(40歲),當晚偕同港姐出身的藝人妻子徐淑敏(洋名Suki)到金鐘萬豪酒店,出席同於2006年參選港姐鄭嘉雯與晨曦足球班主周文亮之子周志豪的婚宴。 宴會上衣香鬢影,有大批明星參加,包括譚詠麟、郭富城、洪金寶、曾志偉、苗僑偉及林國斌。 其間,浩據說因「飯局」事件與人發生爭執,並遭到掌摑,其後他向警方報案聲稱受到襲擊,並由妻子徐淑敏陪同到瑪麗醫院驗傷。 而被指涉嫌與案有關的曾志偉,翌日凌晨自行到警署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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