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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4月26日 · 陳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指在數次陳與黎的會面當中黎沒有說過想領導或主導勇武派」,或是結合議會街頭和國際的力量推爆個政府」。. 陳早前供稱他於2020年1月在台北陽明山的別墅與黎智英 ...

  2. 2024年5月3日 · 【獨媒報導】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3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69日審訊。 梓華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並接受辯方盤問。 連日來在庭上供述他與黎智英和 Mark Simon 之間的對話,惟辯方質疑從沒在錄影會面或書面供詞中提及該些對話,並質疑在證人台上捏造一些陳述出來,為自己謀取利益。 否認。 此外,早前承認在2020年10月首次被捕之後,在錄影會面中向警察提供虛假陳述,包括他並非「重光團隊」成員、經常取笑攬炒派、沒有協助李宇軒逃離香港等等。 被問到為何要說謊,稱:「當時我仲有一個僥倖嘅心態」,以為可以與黎智英和「重光團孩」等撇清到關係,並且可在獲釋之後得到 Mark Simon 安排離開香港。

  3. 2023年7月23日 · 3年前,58歲患抑鬱症的聾啞人士鍾志強,因有自殺念頭入住葵涌醫院,兩周後他獲准出院,惟出院回家途中已出現殘行為,不足20小時後跳樓亡。 當日Eva接爸爸出院並貼身留意其情況,一直聯絡醫院及社工跟進,爸爸卻趁她不為意時離家跳樓。 Eva無法停止自責及內疚,但心中同時產生更大的疑問:醫生大部份時間用紙筆與爸爸溝通,到底有沒有誤解意思,錯判自殺風險? 院方無主動安排手語傳譯員,在家人要求下才安排一次,是否不足? 院方是否太早讓爸爸出院? 為何出院後情況惡化? 歷經3年,Eva和爸爸的胞妹Candy堅持找出真相,想代不能為自己發聲的摯親,討回一個公道。 她們向院方投訴、向平機會投訴、嘗試民事索償......可是均未能成功。 鍾志強的死因研訊上周完結,陪審團裁定死因為「精神紊亂下自殺」。

  4. 2022年12月14日 · 發出截圖指示的偵緝高級督察 盧健賢 ,昨供稱 去年6月22日,收到管理國安處電腦組Y1隊、上司總督察陳安銘情報,《立場》或將下架文章,二人遂兩度審視《立場》網站,篩出587篇或違煽動罪或國安法的文章,其後與警司開會篩至30篇交予案件主管。 陳安銘今作供,他透露該情報來自管理整個Y隊的警司黃靜嫻,黃稱有情報顯示《立場》內容涉違法,而違法內容可能短時間內下架,遂指派他對《立場》網站作初步分析,並保存有潛在調查價值的內容。 黃並要求必須於短時間內完成分析,避免流失有價值內容。 國安處電腦組Y1隊 總督察 陳安銘. 陳同日指派盧健賢對《立場》網站作快速檢閱,將涉違法文章包括標題、少量內容及網址的首頁列印,作下一步分析。 其中盧負責2020年7月至12月的文章,陳負責2021年1月之後的內容。

  5. 2021年10月19日 · 五名中大生否認暴動及蒙面等罪受審,9月3日遭裁定全部罪成,還柙至今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求情及判刑。 女被告符凱晴 今早親自陳詞 ,她表明「無意用呢封求情信博取憐憫」,坦言對自己行為無悔,亦不覺得判決合理。 她批評,「極權下的法律只是政權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不流血手段,法庭不是彰顯公義的地方」,表明自己已不相信司法制度,只欲藉此機會表達不滿。 她最後表明:「如果法庭認為可以重判形式令本人從而後悔和反省,咁就悉隨尊便」。 法官引述辯方陳詞,透露符原為護理系學生,但因案件影響實習,很大機會失去學位。 另外,第四被告亦透露,對自身政治理念和想法「無悔」,唯一後悔只是案件令家人和朋友擔心。 女被告親自陳詞 稱無意用求情信博取憐憫、對行為並無後悔. 今日逾百名旁聽人士到場聲援,法庭座位爆滿。

  6. 2022年4月14日 ·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被告趙靖瑤26歲的噴漆行為並非發生於示威或暴動場合但她表達意見方式不成熟可能由於聽覺問題而影響與他人溝通導致較偏激考慮被告情況認為可給予機會改過遂判24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接受臨床心理學治療及參與輔導活動此外黃官指被告在本案違反另一宗案件的自簽保守行為命令雖然控罪不同但兩案底調皆與社會事件有連繫因此被告須交出簽保金2千元。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1月17日,在黃大仙龍翔官立中學外的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行人天橋牆身。 案情指,去年11月17日晚上約10時半,警員在龍翔官立中學外行人天橋發現被告用黑色噴漆在牆身寫上「721」和「831」,隨即截停及拘捕她,並在她背包內搜獲兩支黑色筆。 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7. 2022年3月4日 · 想贊助支持獨媒工作? (獨媒報導26歲文員於去年11月在黃大仙一行人天橋以噴漆寫上721831」,被控刑事損壞罪她今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刑押後至3月18日報稱為文員的趙靖瑤26歲承認於2021年11月17日在黃大仙龍翔官立中學外的行人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行人天橋牆身。 案情指,去年11月17日晚上約10時半,警員在龍翔官立中學外行人天橋發現被告用黑色噴漆在牆身寫上「721」和「831」,隨即截停及拘捕她,並在她背包內搜獲兩支黑色筆。 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龍翔官立中學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用噴漆噴向牆身。 清潔費為882元。 案件編號:KCCC15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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