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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個人自願安排 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20條,個人自願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IVA 債務重組) 是給予面對破產之人士的其他。香港債務重組選項。申請債務重組時, 欠款人須委任代名人向其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透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並在債權人通過其債務重組建議書的條件下,確保 ...

  2. 根據 香港破產 條例,欠款人可以按實際情況向債權人提議新的欠款重新整合方案,無論方案為何,欠款額總值的75%或以上債權人只要不對新方案作出反對,申請便能正式獲得通過。 選擇一間負責任、有多年專業經驗的代理代為處理申請,在整個申請過程尤為重要。

  3. 針對特定欠款人,以債務舒緩計劃來重新整合欠款,更為合宜。. 例如欠款人的債權人(包括銀行、財務公司等)數目不多,而對債權人而言, DRP HK也是可以接受的方案。. 在此情況下,建議欠款人能夠採取債務舒緩DRP,其申請費較相宜,DRP計劃申請時間也較快 ...

  4. 香港債務舒緩諮詢中心 HKDRPCETNER - 致力為欠債人士解決債務煩惱,幫助在不用破產及債養債下去重整債務,減輕債務利息7成,直接償還更多本金,讓生活重新出發。本中心將帶您認識什麼是債務重組? 怎樣的重組債務方案才合適自己?

  5. 綜合債務舒緩計劃(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 IDRP HK),是藉欠債方及最大借債方就還款達至共識的債務舒緩計劃 ,只要得到最大借債方及其他借債方同意欠債方的重組債務議案,最大債權人就會統一欠款及還款方法,以定息定額之形式每月攤還予最大借債

  6. IVA HK 獲批後,申請人再次借貸是我們極度不建議的做法,新的欠債只會讓申請人的情況惡化,縱使第一次 IVA HK 獲批也不會對申請人的生活有所改善。 因此,避免製造新的欠債才是治本的方法。一些銀行或財務機構亦有很大可能會因為申請人正處於 IVA HK 計劃,而拒絕新的借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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