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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烈顯倫,大紫荊勳賢,CBE,SC,JP (英語: Henry Denis LITTON,1934年8月7日 — ),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1997年-2000年),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000年-2015年)。

  2. 烈顯倫,大紫荊勳賢,CBE,SC,JP (英語: Henry Denis LITTON,1934年8月7日 — ),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1997年-2000年),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000年-2015年)。

  3. 烈顯倫法官於1992年加入本港司法機構出任上訴法庭法官。 他於1995年獲委任為上訴法庭副庭長。 烈顯倫法官於1999年獲委任為格雷律師學院名譽管理委員。

  4. 專訪烈顯倫GBM CBM JP,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 | Hong Kong Lawyer. 封面專題. 專訪. 2016年二月.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先生暢談他的職業生涯、司法理念,最近他對香港司法機構的評論,吸引了不少市民和傳媒關注,就此他亦與本刊談及。 列顯倫先生說,1992年當時為大律師的他獲委任為上訴法院法官,「感覺如魚得水」。 他解釋:「執業大律師面對很多壓力,被焦急的客戶催迫『贏』官司,避免越界需要很大的克制,有時必須與良心對抗。 獲委任為終審法院法官前,他多次擔任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1997年前稱)暫委法官,並出任多個法定委員會和審裁處主席,包括稅務上訴委員會及城市規劃上訴委員團。

  5. 烈显伦于1934年生于 香港欧亚混血儿 家庭。. 父亲列佐翰(John Letablere Litton)(1903-1941)在 香港保卫战 前夕为 香港义勇军 (Hong Kong Volunteer Defence Corps)任炮手一职,并于1941年12月18日英勇阵亡,享年38岁,葬于 赤柱军人坟场。. [1] 母亲 罗德贞 (Enid Tak-ching Lo ...

  6. 2024年10月2日 · 2019年8月中,是香港街頭高度緊張的時期。 暴力事件每天發生,嚴重妨礙普通市民生活,當中許多人對自己及其家人感到恐懼;被認為是內地所擁有的店舖遭破壞,公共和交通設施被毁損及癱瘓。 就是在這個時期,名為「民間人權陣線」的組織選擇通知警方,打算於8月18日(周日)舉行集會和遊行,預計有30萬人參與,目的是抗議「警察濫權」。 示威者將從早上10時至下午6時佔用維園,下午3時至7時發起遊行,經銅鑼灣、灣仔街道去到中環遮打道,並在該處的行人專用區由下午5時至11時59分再次集會。 警方有48小時考慮此事及回應;這頓時令他們處於困境(quandary)。 據《基本法》第27條,香港居民有和平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 但鑑於當時的緊張社會氣氛及有數十萬示威者參與,如何確保不會爆發暴力?

  7. 烈顯倫,大紫荊勳賢,CBE,SC,JP(英文: Henry Denis Litton,1934年 8月7號—)係香港親中派政治人,做過終審法院常任法官(1997年-2000年)同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000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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