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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司簡介 黃嘉錫律師事務所自2001年成立以來,一直以香港為基地,致力提供優質而專業的法律服務。現時,本所在香港有三間辦事處,分別位於中環、旺角及西九龍。 在過去幾年間,本所由專門處理公司和個人的債務重組及破產法律事務發展成為一家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務且在香港具領先地位的律師 ...

  2. Share. 中國公證. 由於香港與內地實行不同的法律體系,因此兩地在公證制度上存在有不同的差異。 在中國實行開放改革政策後,兩地涉及不少民事法律事務,因此,中國司法部在1981年首次委托第一批香港律師,負責為香港居民辦理在內地使用的公証文書,開始了中國公証在港的發展。 中國委托公証人的公證範圍包括:只要文書在中國內地使用,不論屬個人及公司事務,均屬於可公證的範圍。 通過中國委托公証人辦理的公證文書,香港居民得以向內地辦証機關提供有效的法律文書,在某些情況下免卻當事人需要親身赴內地遞交文件,從而處理其個人婚姻、家庭房產事務,公司客戶亦可在內地尋找商機進行投資。

  3. 1. 問:我經常因債還欠債而入不敷支,是否可以申請破產? 答:可以,無力償還,資不抵債已經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2. 問:破產費用可以分期支付嗎? 答:不可以。 3. 問:申請破產可以向法律援助處申請援助嗎? 答:不可以。 4. 問:債務人在申請破產時,需要親身出庭嗎? 答:是,但債務人亦可委託律師事務所代為申請,免卻了親身上庭之步驟。 5. 問:破產會否影響破產人在若干行業受僱情況? 答:破產人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當事人應該諮詢有關專業團體,求取進一步的資料。 根據《銀行業條例》,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須通知其僱主。 至於其他業界工作的破產人,當事人應該審查其僱傭合約或其他公司文件有否就此作出任何規定。 6.問:破產人是否必須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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