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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董事長. 劉先生於2021年8月獲委任為本公司及中銀香港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 彼為提名及薪酬委員會和戰略及預算委員會委員。 劉先生自2021年6 月起擔任中國銀行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及自2021年4月起擔任中國銀行行長。 彼現為BOC Hong Kong (BVI) Limited及中銀香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劉先生於2021年加入中國銀行前,彼於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擔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執行董事。 於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擔任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行長,於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擔任中國光大銀行執行董事。 於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擔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
59歲. 董事長. 董事會職務..劉先生現為本公司及中銀香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和戰略及預算委員會主席。 彼自2018 年12 月起任本公司及中銀香港非執行董事,於2018 年12月至2019 年7 月期間任本公司及中銀香港副董事長,並自2019 年7月起任本公司及 中銀香港董事長。 職位及經驗..劉先生自2019 年7 月5 日起獲委任為中國銀行董事長,於2018 年10月至2019 年7 月期間為中國銀行副董事長。 彼自2018 年10月擔任中國銀行執行董事, 於2018 年8 月至2019 年6 月期間擔任中國銀行行長。 彼亦於2018 年10 月至2019 年11月 期間兼任中國銀行上海人民幣交易業務總部總裁。 劉先生現為中銀(BVI)及 中銀香港(集團)董事。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銀行(香港)」或「中銀香港」)於2001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一家在香港註冊的持牌銀行。按資產及客戶存款計算,中國銀行(香港)是香港主要上市商業銀行集團之一,向個人客戶和企業客戶提供全面的金融產品與服務。中銀香港是香港三家發鈔銀行之一。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成員載列如下: 非執行董事. 劉連舸先生(董事長) 林景臻先生. 執行董事. 孫煜先生(副董事長兼總裁) 獨立非執行董事. 鄭汝樺女士 蔡冠深博士 高銘勝先生 羅義坤先生 童偉鶴先生. 董事會下設五個常設附屬委員會。 下表提供若干董事會成員於這些附屬委員會中所擔任的職位: 附註: 有關附屬委員會的主席. 有關附屬委員會的成員. 2021 年2 月5日.
董事會附屬委員會成員的變更.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蔡冠深博士已獲委任為本公司及其主要營運附屬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戰略及預算委員會委員,並不再擔任審計委員會委員,自2019 年10 月30 日起生效。 承董事會命 公司秘書 羅楠. 香港,2019 年10 月3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劉連舸先生*(董事長)、高迎欣先生(副董事長兼總裁)、 林景臻先生* 、鄭汝樺女士** 、蔡冠深博士** 、高銘勝先生**、 羅義坤先生**及. 童偉鶴先生**組成。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承董事會命 公司秘書 羅楠. 香港,2023 年4 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及緊隨上述董事委任後,董事會由葛海蛟先生*(董事長)、 劉金先生* (副董事長)、孫煜先生(副董事長兼總裁)、林景臻先生* 、 鄭汝樺女士** 、蔡冠深博士** 、馮婉眉女士** 、高銘勝先生** 、羅義坤先生**、 李惠光先生** 及童偉鶴先生**組成。 * 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2.
公司秘書羅楠先生確認本大會已達到法定人數,劉副董事長宣佈會議開始。 召開本股東週年大會的通告(「大會通告」)已載於一份通函(「 通函」) 內並 已於2019 年4 月11 日發送予股東。 3. 大會投票安排 . 本大會議程上的所有決議案將以點算股數的方式進行表決,並將於所有決議 案討論完畢後在同一時間進行表決。 本公司已委任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 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中央證券」)作為監票人。 4. 第1項決議案:採納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財務報 表、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 劉副董事長宣佈第1 項決議案為採納本公司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之 經審核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詳細內容已刊載於本公司2018 年年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