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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子悅 (英語: Prince Wong Ji-yuet ,1997年9月27日 — ), 香港 民主派 政治家 ,前 學民思潮 發言人,2014年 雨傘革命 期間 絕食 118個小時 [1] 。 2015年5月開始擔任學民思潮發言人 [2] ,學民思潮解散後創立 教育實驗學社 [3] 。 曾於 香港嶺南大學 就讀視覺研究系,2017至2018學年因精神健康問題休學一年 [4] 。 經歷. 反送中運動. 聲援理大行動. 2019年11月18日,大批市民為營救被 香港警察 圍困的 香港理工大學 學生,湧至 油尖旺區 多個街頭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 在衝突中,警方拘捕逾千名市民,黃子悅是其中一名被捕人士。

  2. 黃子悅 (英語: Prince Wong Ji-yuet ,1997年9月27日 — ), 香港 民主派 政治家 ,前 學民思潮 發言人,2014年 雨傘革命 期間 絕食 118個小時 [1] 。 2015年5月開始擔任學民思潮發言人 [2] ,學民思潮解散後創立 教育實驗學社 [3] 。 曾於 香港嶺南大學 就讀視覺研究系,2017至2018學年因精神健康問題休學一年 [4] 。 經歷 [ 編輯] 反送中運動 [ 編輯] 聲援理大行動 [ 編輯] 主條目: 香港理工大學衝突. 2019年11月18日,大批市民為營救被 香港警察 圍困的 香港理工大學 學生,湧至 油尖旺區 多個街頭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 在衝突中,警方拘捕逾千名市民,黃子悅是其中一名被捕人士。

  3. 2023年7月13日 · 281. 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與另外14人均在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在旺角的封鎖區被捕其中包括黃等10人認暴動罪另5人之後亦裁定罪成黃早前求情時稱還柙後有修讀輔導及心理課程會勇於面對其情緒問題案件今 (1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判黃子悅入獄37月餘下14人除現年20歲的被告判教導所外餘下13人則入獄36至52個月。 10名認罪的被告:翁芷茵(23歲)、周耀天(26歲)、鍾永祥(49歲)、蘇浩然(29歲)、孫嘉豪(26歲)、曾紹鵬(25歲)、黃康瑜(26歲)、黃子悅(26歲)、王汶珊(32歲)及甄念賢(20歲),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交界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4. 黃子悅 ( 英文 : Prince Wong Ji-yuet , 1997年 9月27號 — [1] [2] ),係 香港 民主派 女 政治人 ,前 學民思潮 發言人,曾經喺2014年 雨傘革命 絕食 118個鐘而出名,2015年5月開始做學民思潮發言人 [3] ,學民解散後做咗 教育實驗學社 成員 [4] 。 佢而家喺 香港嶺南大學 讀緊視覺研究,2017-18學年曾經因為精神健康問題休學一年 [5] 。 2019年畀 香港警察 起訴暴動罪,指控佢11月18號喺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加暴動 [6] 。 2020年,佢夥拍 屯門社區網絡 成員張可森參選 第7屆香港立法會選舉 嘅 新界西選區 地區直選,但選舉最後搞唔成。 參考.

  5. 2023年3月6日 · 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及另14人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於旺角一帶的封鎖區被捕全被控暴動等罪名案件今 (6日)在區域法院開審黃等8人早前已表示會認罪控方今向法庭指昨獲告知再多一名被告認罪由於需時整理文件暫委法官崔美霞把案押後至明天處理黃子悅及另外兩人放棄保釋其餘全部被告准繼續擔保。 黃等3人交懲教署看管。 認罪的9名被告包括:翁芷茵(案發時19歲,下同)、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及王汶珊(28歲)。 蘇浩然原另涉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料將在認罪協商下獲准存檔法庭。 被告鍾曜禧否認暴動罪。 (凌子淇攝)

  6. 2023年3月7日 · 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及另外14人涉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於旺角一帶參與暴動黃等9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案件今7日續審控方讀出相關案情指當晚大量示威者在彌敦道與警方對峙投擲逾250枚汽油彈9名被告當場被捕黃子悅在逃跑時被警方追截後被制服其時戴有頭盔防毒面罩護目鏡等裝備。 案件押後至4月26日提訊,期間所有認罪被告均需還押。 至於不認罪6人,將於明日繼續受審。 認罪9人包括:翁芷茵(案發時19歲,下同)、周耀天(22歲)、鍾永祥(45歲)、蘇浩然(25歲)、孫嘉豪(22歲)、曾紹鵬(21歲)、黃康瑜(22歲)、黃子悅(22歲)及王汶珊(28歲)。 黃子悅不時望向丈夫微笑.

  7. 2023年7月13日 · 香港時間. 2023年07月13日 (四) 17:17更新 16:21建立. Tweet. 黃子悅被判囚37個月2019年11月有示威者發起營救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之行動警方及後在油尖旺一帶拘捕多名人士其中學民思潮前發言人黃子悅與另外14人事後被控暴動罪黃與其中9人承認控罪餘下5人則於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區院暫委法官崔美霞今(13日)判處其中14人監禁36至52個月,當中黃子悅被判監37個月。 餘下1名當時16歲的被告則被判處進入教導所。 法官指案件的暴力程度嚴重,沒有造成多人受傷屬僥倖,整個事件亦屬周詳計劃且有組織,並涉及近2,000人的集結。 法官指眾雖然沒證據顯示眾被告有暴力或煽動行為,但必然有支持示威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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