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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 ·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與一名49歲男商人,涉於2019年串謀向兩間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的按揭貸款。 兩人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王證瑜考慮本案不涉違反誠信,亦因陳的品格良好及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而減刑,最終判處涉及兩項控罪的陳監禁6年半。 至於涉及一項控罪的男商人,則被判囚5年。 被告陳凱港(50歲)及汪浩毅(49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經審訊後,陳被裁定兩罪均成立,汪則首罪罪成。 案情透露,他們同於1995年接受見習督察訓練,汪於2007年前任職總督察。 被告陳凱港被判囚6年半。 (資料圖片) 辯方透透離婚對陳的情緒影響大 曾因本案帶來的壓力萌生自殺念頭.
- 警司陳凱港涉隱瞞身份借2600萬 官指陳未致人所共知 裁欺詐罪成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嫌與一名與他同期接受見習 ...
- 警司陳凱港涉隱瞞身份借2600萬 官指陳未致人所共知 裁欺詐罪成
2019冠狀病毒疫情期間,陳凱港署名「海港sir」,以「香港警察」名義向武漢市第一人民醫院,速遞一盒列明有520個口罩的紙箱圖片,紙箱外更特別標明「520我愛你」字句。 此舉涉嫌違反香港警隊紀律,遭到網絡輿論質疑。 警方回應,是次捐贈純屬該人員的私人意願,與警隊無關,並已經訓示有關人員,在未經許可下,不得以警隊名義作出任何捐贈行為。 其後,陳於個人社交平台表示「願意接受任何處分」,「為同僚帶來麻煩及損害組織聲譽,將停止所有社交媒體發聲及並保持低調」。 [7] [8] ,但隨後卻食言,繼續運作個人社交平台。 他在接受 中新網 採訪,表示自己決定“始于生日愿望,纯属个人行为” [9] 。
2024年5月17日 ·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6 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 5 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 2,600 萬元,而貸款是以被告持有的物業作抵押,被告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他有實際得益,或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 辯方求情指,陳凱港希望幫助年輕人故成為警察,熱心舉辦少年警訊活動,並在 2019 年社運在網上「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 官接納陳品格良好而減刑,汪則不獲減刑。 散庭後,有旁聽者在庭外叫囂,批評「官字兩個口! 」、「豈有此理、太過份! 警司陳凱港(資料圖片)
2024年5月17日 ·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6 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 5 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 2,600...
2024年5月18日 · 【明報專訊】被稱為「海港sir」的已停職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 他和曾任總督察的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他被裁定兩罪罪成,商人一罪罪成,法官昨在區院判刑時表示,陳以名下物業抵押且一直有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損失,亦接納他對社會有貢獻,判監6年半;商人支持和伙同陳犯案,判囚5年。 警方回覆稱,在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按既定程序跟進陳的個案。 判刑完畢後,有旁聽者在庭外怒斥「你判到咁重! 豈有此理真係」、「官字兩個口」。
2024年5月17日 · 正在被停職的香港警司「海港Sir」陳凱港涉嫌隱瞞警務人員身分,在2019串同前總督察汪浩毅,向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文件,騙取超過2600萬元按揭貸款,上月被裁定2項串謀欺詐罪成,周五(1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6年半,同案報稱商人的汪浩毅一項欺詐罪成,判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