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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雖然人權在美国受法律保障及公眾認同,但 死刑 、族群政策、 持枪权 、 警察暴力 等威胁仍存在。. PBS newsHour報導稱,美国有人因無法支付罰款而入獄; [8]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等人權機構稱,美國對窮人進行嚴酷的政策壓迫; [9] [10] [11] 隱私國際的調研 ...

  2. 2024年3月13日 · 該報告批評了美國的人權狀況,列舉了一些列美國侵犯人權的紀錄。報告認為,美國政治體系是不民主的(引用了2000年美國總統選舉為例),美國司法機關帶有種族偏見,美國通過全球的軍事行動「破壞世界和平和穩定」。

  3. 美方指出立法目的是為重新履行對香港自由民主的歷史承諾,以及建立懲罰機制針對在香港或中國內地壓制基本自由的政府官員;該法案自2014年11月提出至2019年9月提交國會表決期間經歷五次修訂,由於該法案與1997年生效的《 美國-香港政策法 》均為美國國會草擬的對外政策,因此該法案屬 美國國內法 及美國內政 [2] 。 美国国会 参众两院 的外交委员会于2019年9月25日分别通过各自版本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3] ,並連同限制向香港警察出口防暴裝備的《 保護香港法案 》一起提交國會表決。 眾議院 在 美國東岸時間 10月15日下午(香港時間16日凌晨5時)以 口頭表決 方式一致通過該眾議院版本法案 [4] 。

  4. 人權法案是指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美國 費城 召開 制憲會議 制定的憲法。 這部憲法取代1781年《 邦聯條例 》成為美國的也是世界近代歷史上第一部 成文憲法 。 制憲會議由華盛頓主持,出席會議的共55人,因羅德島州對議會予以抵制,所以未派人前往。 而餘下12州的代表在 政治態度 上多是 保守派 ,代表人物有 弗吉尼亞州 的 詹姆斯·麥迪遜 和 紐約州 的 亞歷山大·漢密爾頓 。 只有富蘭克林和 路德·馬丁 兩名民主派參加會議。 最後通過了聯邦憲法。 這部憲法基本未提及人民的 民主權利 ,後在羣眾壓力和 資產階級民主派 的鬥爭下,於1789年7月又通過10條 憲法修正案 ,1791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即著名的《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 中文名. 人權法案.

  5. 種族主義、反移民情緒和對民主的威脅,在2023年仍是美國的迫切人權問題。. 疫情期間子女稅務抵免優惠停止後,國民貧窮率隨之急劇升高。. 經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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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web-archive-2017.ait.org.tw › infousa › zhtw人權法案

    大多數在獨立戰爭期間通過的憲法都包括所有人權的清楚聲明,多數美國人也認為缺乏人權宣言的憲法就不是完整的憲法。. 維吉尼亞州的喬治.梅森 (George Mason)是最早也是最著名的美國人權法案之起草人,且《維吉尼亞人權法案》也於1776年通過。. 假若聯邦黨 ...

  8. 權利法案 (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至第十條) 前言. 美國憲法的草創人沒有在憲法中擬定一項權利法案。 此一缺漏的原因並非由於他們不關心基本人權,而是因為他們覺得,憲法既沒有特別授權管理出版或集會自由之類的事務,當然也就不需要特別陳明不存在這種權力。 這一立場從邏輯上講是正確的,但從心理上講則不然;美國人民普遍希望憲法中明文規定他們的權利。 第一屆國會集會後不久,詹姆斯.麥迪遜提出一項很長的權利法案,作為憲法的修正案。 國會一共通過了十二條修正案。 但是,只有十條為各州所批准,並於一七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正式成為憲法的一部分。 這些修正案被稱為權利法案。 法案中大部分是對政府施加限制——規定聯邦政府所不能做的事。 結果,在一般情形下,這項法案也被解釋為適用於州玟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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