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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 ·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與一名49歲男商人,涉於2019年串謀向兩間銀行隱瞞其警司身份,並訛稱受聘於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的按揭貸款。 兩人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案件今(1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王證瑜考慮本案不涉違反誠信,亦因陳的品格良好及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而減刑,最終判處涉及兩項控罪的陳監禁6年半。 至於涉及一項控罪的男商人,則被判囚5年。 被告陳凱港(50歲)及汪浩毅(49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經審訊後,陳被裁定兩罪均成立,汪則首罪罪成。 案情透露,他們同於1995年接受見習督察訓練,汪於2007年前任職總督察。 被告陳凱港被判囚6年半。 (資料圖片) 辯方透透離婚對陳的情緒影響大 曾因本案帶來的壓力萌生自殺念頭.
- 警司陳凱港涉隱瞞身份借2600萬 官指陳未致人所共知 裁欺詐罪成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嫌與一名與他同期接受見習 ...
- 海港Sir陳凱港涉欺詐2600萬按揭 申請未提是警司 花紅報作月薪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嫌與一名前警務總督察從轉 ...
- 警司陳凱港涉隱瞞身份借2600萬 官指陳未致人所共知 裁欺詐罪成
2019冠狀病毒疫情期間,陳凱港署名「海港sir」,以「香港警察」名義向武漢市第一人民醫院,速遞一盒列明有520個口罩的紙箱圖片,紙箱外更特別標明「520我愛你」字句。 此舉涉嫌違反香港警隊紀律,遭到網絡輿論質疑。 警方回應,是次捐贈純屬該人員的私人意願,與警隊無關,並已經訓示有關人員,在未經許可下,不得以警隊名義作出任何捐贈行為。 其後,陳於個人社交平台表示「願意接受任何處分」,「為同僚帶來麻煩及損害組織聲譽,將停止所有社交媒體發聲及並保持低調」。 [7] [8] ,但隨後卻食言,繼續運作個人社交平台。 他在接受 中新網 採訪,表示自己決定“始于生日愿望,纯属个人行为” [9] 。
2024年5月17日 · 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海港 sir」陳凱港,被指與 49 歲前督察在 2019 年騙取合共逾 2,600 萬元按揭貸款案,兩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 經審訊後,陳凱港被裁定兩項欺詐罪罪成,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 6 年半,前督察汪浩毅則就一項欺詐罪判囚 5 年。 暫委法官王證瑜指,兩名被告伙同詐騙銀行共 2,600...
2024年4月19日 ·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警司陳凱港(社交媒體暱稱「海港sir」)涉於2019年向本地銀行及財務公司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騙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 他和49歲男商人同否認兩項欺詐罪,經審訊後陳凱港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罪均罪成,商人則被裁定一項罪成,一項罪脫。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證瑜裁決指,陳凱港並非知名人士,但他在申請貸款時,沒有向銀行提交警察糧單以及涉案公司「出眾資本」的分紅協議,明顯意圖虛假地表示受僱於「出眾資本」,裁定陳凱港兩項欺詐罪成。 至於同案的男商人,涉及轉賬分紅予陳凱港,明顯知悉並協助他申請貸款。 但由於沒有足夠證據顯示他有份申請貸款,最終被裁定一項控罪罪成,另一項罪脫。
2024年5月17日 · 有「警隊KOL」之稱的警司「海港Sir」陳凱港涉於5年前串謀一名前督察,隱瞞其警司身份,詐騙逾2,600萬按揭貸款,兩人否認兩項欺詐罪受審。 他上月1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串謀欺詐罪成,至於同案另一名被告前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