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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陈伯达 (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原名 陈建相 , 字 尚友 , 福建 泉州 惠安 人, 中国共产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治人物、理论家。. 陈伯达曾是中共中央重要文胆,长期担任《 红旗 》杂志主编、 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 主任、 政务院 文化教育 ...

  2. 2024年5月8日 · 陳伯達 (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原名 陳建相 , 字 尚友 , 福建 泉州 惠安 人, 中國共產黨 、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治人物、理論家。. 陳伯達曾是中共中央重要文膽,長期擔任《 紅旗 》雜誌主編、 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 主任、 政務院 文化 ...

  3. 2024年5月8日 · 陈伯达 (1904年7月29日—1989年9月20日),原名 陈建相 , 字 尚友 , 福建 泉州 惠安 人, 中国共产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治人物、理论家。. 陈伯达曾是中共中央重要文胆,长期担任《 红旗 》杂志主编、 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 主任、 政务院 文化教育 ...

  4. 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是陈伯达口述、陈伯达之子陈晓农编纂的陈伯达回忆反思著作,2005年出版,香港星克尔出版公司2011年再版。 此前,2000年香港天地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了陈伯达著、陈晓农编注的《陈伯达遗稿——狱中自述及其他》。

    • 历史背景
    • 审判准备
    • 庭审过程
    • 影响及评价
    • 扩展阅读
    • 参见

    “林彪集团”

    1. 林彪(审前已故) 2. 叶群(审前已故) 3. 林立果(审前已故) 4. 周宇驰(审前已故) 5. 谢富治(审前已故) 6. 黄永胜 7. 吴法宪 8. 李作鹏 9. 邱会作 10. 江腾蛟

    “江青集团”

    1. 江青 2. 张春桥 3. 姚文元 4. 王洪文 5. 陈伯达

    其他涉案人员

    1. “主犯”:康生(审前已故) 2. 毛远新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逐渐成为中共实际的最高领导人。在他的倡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对分别以江青、林彪为首的两个政治集团在法律上进行审判和定罪。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有意把张春桥的政敌陈伯达划归“江青集团”,以避免林彪问题的复杂化。 1980年9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兼任特别检察厅厅长,任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兼任特别法庭庭长,特别法庭设二个审判庭。决定指出:特别法庭实行公开审判,其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特检字第一号)全文有两万多字,被告人共10人,审判前已公开。...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1号(今中共北京市委旧址、北京市人民政府来访接待室旧址)公开审理此案。1980年11月20日下午3时,第一次开庭,黄火青代表检方宣读起诉书后,庭长江华宣布:江青集团案的被告人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由第一审判庭审理;林彪集团案的被告人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由第二审判庭审理。

    这次审判中,素来与张春桥有隙,且被毛泽东定为“林陈反党集团”的陈伯达竟然作为“江青集团”主犯受审,有学者认为这是又制造的一大冤案。 林彪集团主犯吴法宪受到法院威胁,他回忆说: 另外,1980年12月12日,廖沫沙以证人身份出席江青的第五次庭審,指证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等人诬陷迫害老干部的犯罪事实,在庭上他曾陈述:“……1955年初,我生病住在北京医院里,江青还到我的病房来,谈起过去上海的情况,还津津乐道,达一两个钟头之久。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完全了解。可见她是故意诬陷我,制造冤案。我被无辜关押了八年多,流放劳改了三年。挨批斗也有几百场,肉体受尽了酷刑,我的满口牙齿都被打落了……”当时江青在庭上对廖沫沙多番辱骂:“放屁!”“你不必作假了。三家村不是你有份?!”当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制...

    《共和国大审判———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亲历记》
    《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
    《中国大审判——公审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图文纪实》
    《特别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受审实录》
    毛泽东、刘少奇、陈伯达
    文化大革命、反革命
    林彪、九一三事件、五七一工程纪要
    四人帮、粉碎四人帮
  5. 四个政治局常委 林彪 、 周恩来 、 康生 、 陈伯达 在明知毛泽东坚决反对设立国家主席的情况下,再度提出设立国家主席。

  6. 信文共一万余字,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后 中国共产党 对内对外的政策,特别是对外交政策(如 火烧英国代办处事件 、 造反派 给 香港政府 下 最后通牒 、 麦岛事件 等),进行了全面攻击,对 毛泽东 、 周恩来 等 中共中央 领导人进行了人身攻击,希望 蒋介石 反攻大陆 。 [1] 专案组通过走访《人民日报》社,查得包该信件的《人民日报》是在 北京 印刷,发往 天津 发行的。 信件使用的油光纸和墨水也是天津生产的。 信件邮戳显示这些信件是在白天在北京投递的。 后 天津市公安局 通过发动群众排查,于11月20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在 天津市 抓获了写信人沈剑云。 [1] 沈剑云,时年50岁, 天津 人,家庭出身为 地主 ,大学文化程度,被逮捕前在 煤 球厂当煤球工人,负责摇煤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