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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1日 · 5大措施包括:限制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重罰炒作行為、檢舉獎金制度、解約申報登錄。 一、限制換約轉售. 政府為了避免透過預售或新成換約轉售牟利並哄抬價格,規定簽訂預售或新建成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300萬元。 二、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原則上私法人應該無居住需求,近年法人購屋的情形卻愈來愈普遍。

  2. 2021年10月1日 · 房地合一稅2.0版已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 政府為了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因此房地合一稅2.0版共祭出6大修法重點,課稅範圍針對個人及營利事業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於2021年7月1日以後交易者,則適用房地合一稅2.0,鎖定投資客加重課稅 ...

  3. 2023年12月1日 · 依財政部最新函釋說明,個人在2016年1月1日以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舉例說明,某甲的父親2002年取得房地,2022年2月父親過世,房地由母親繼承,但2023年2月母親也過世,改由某甲繼承,某甲於2023年底出售該房地,原本房地持有期間為2023年2月至2023年底,因持有不到2年,適用稅率45%;惟經財政部最新核釋後,房地持有期間為2002年至2023年,持有超過10年,適用稅率15%。 如果各次持有期間符合自住條件,還可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0%。

  4. 2024年4月1日 · 在之前的房地合一稅、實價登錄等法令推動後,202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俗稱囤房稅2.0)將於2024年7月1日上路,財政部並擬訂課徵參考標準,提供給各縣市政府依循,未來會依據戶數、使用持有情形及所在地區等有差別稅率。. 2021年內政部透過住宅 ...

  5. 2021年11月1日 · 房地合一稅2.0版已於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修法重點除將營利事業比照個人依持有期間課稅外,另新增將特定股權交易視為不動產交易,目的在於防堵個人短期炒作不動產,透過成立公司持有房地產,再以出售股權達到規避房地交易所得稅負的情況發生。. 由於 ...

  6. 2020年10月1日 · 土地及房屋過戶的常見方式可分為買賣、繼承及贈與,以下針對繼承及贈與房地2種方式進行介紹。 出售為「繼承」取得房地. 財政部今年(2020年7月)修法,個人繼承取得房屋、土地時,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以該房屋、土地為擔保向金融機構抵押貸款之未償債務餘額者,應整體衡量其繼承取得房屋、土地之經濟實質,該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部分,核屬其因繼承取得該房地所生之額外負擔。 未來出售該房地時,無論是採舊制規定計算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該額外負擔得自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中減除。 (註:繼承登記案件是以被繼承人取得時間區分新舊制。 )以下舉例:

  7. 2022年7月1日 · 1274. 「信任」,是邁向成交相當重要的基石,想要建立客戶信任感必須具備許多要素,而這些要素又是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華玉青除了秉持「無我」的心態面對客戶,更是時刻提醒自己不要誤入摧毀客戶信任感的2大誤區,一步一步建立起客戶的高度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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