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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認人行列. 在執法部門的調查當中,認人行列的目的是讓受害人或證人提供有關疑犯身份的證據。. 認人行列會在特別設計的房間進行,有很嚴謹的程序確保認人行列的過程是公平及公正地進行的,律師會就不公平的地方提出反對,或在理據充份的情況下拒絕參與 ...

  2. 24 LEGAL SERVICE HK: GLOBAL SOLUTION. 香港24小時法律服務中心. 致電我們: (852) 6218 8886. 宗旨. 為廣大的市民及客戶24小時全天候提供價格相宜的法律服務。 我們秉承優質的客戶服務精神,為你提供忠誠可靠的服務,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 承諾. 24小時提供警署保釋、陪同錄取口供支援、代表提堂申請保釋、處理認罪求情、高等法院保釋申請、申請不提證供起訴等程序。 與我們聯絡. 法律服務咨詢. 致電我們: (852) 6218 8886. 我們提供專業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範疇. 刑事支援 (CRIMINAL) 專業法律團隊接到指示後,可於三十分鐘內迅速抵達各區警署,保障當事人法律上的權利及盡快為當時事人保釋。

  3. 什麼時候找律師?. 若您或家人被執法部門直接拘捕帶署,被捕人是有權立即找律師,執法部門不能拒絕其合理要求。. . 為何被捕後要即時找律師?. 警方等拘捕涉案人士後,通常會隨即錄取口供。. 如聘律師陪同在旁,他可陪同錄取口供,協助申請保釋,避免 ...

  4. 警察在有合理懷疑某人已干犯可被逮捕的罪行的情況下,便可將該嫌疑人拘捕及扣留調查。海關、入境處及廉政公署等執法部門的執法人員,亦可按照其部門執行的法例,合法地拘捕及拘留涉案人士作調查。在一般情況下,警察及其他執法部門扣留被捕人調查的時間不會超過48小時,如調查需要更長 ...

  5. 守行為. 在香港,誤墮法網而被捕的人比比皆是。. 在一些相對輕微的案件中,若然沒有任何抗辯理由,除了認罪求情,假如被告的背景良好,有機會向控方 (即律政司的檢控官) 申請簡稱為自簽守行為 (又稱簽保守行為) 的 「不提證供起訴自簽守行為 」 ,英文即 ...

  6. 大律師堅守「不可拒聘原則」 (Cab-Rank Rule) 一般而言,市民不能直接聘用大律師,而必須經你的事務律師聘用大律師。. . 本司可轉聘有豐富經驗及不同年資的刑事律師,並經他們轉聘大律師,包括多位著名的資深大律師 (Senior Counsel),在各級法院進行審訊及上訴 ...

  7. 危險駕駛.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 第37條 ,如涉案的駕駛者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及. 對一個合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他/她以該方式駕駛汽車會屬危險,會是顯然易見的,便已構成干犯危險駕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