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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甚麼情況下,刑事案底可被刪除? 當一個人被定罪後,留於警方或法庭之案底便不能被刪除(除非該罪犯上訴成功)。 但根據《 罪犯自新條例 》(香港法例 第297章 ) 第2條 ,如罪犯是初犯者(即沒有其他案底),及被判處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或罰款不超過10,000元,只要該罪犯在三年內不再犯案,其案底便可被視為「已喪失時效」。
      www.clic.org.hk/zh/topics/policeAndCrime/criminal_liability_and_penalties/q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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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甚麼情況下,刑事案可被刪除?. 當一個人被定罪後,留於警方或法庭之案便不能被刪除(除非該罪犯上訴成功)。. 但根據《 罪犯自新條例 》(香港法例 第297章 ) 第2條 ,如罪犯是初犯者(即沒有其他案),及被判處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或罰款不超過 ...

  3. 2022年7月14日 · 有案底後只要滿足指定條件即可消除案底。 目前,任何人被定罪後,除非上訴成功,否則留於警方或法庭的案底便不能被刪除。 不過,根據《罪犯自新條例》,如罪犯是初犯者(即沒有其他案底),及被判處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或罰款不超過HK$10,000,只要在3 ...

  4. 2023年6月17日 · 法律101|刑事案底能否消除?. 分享:. 香港的制度不容許「消除」案底。. 除了上訴得直而撤銷定罪,否則案底將伴隨終生。. 但《罪犯自新條例》提供機制,有限度容許初犯者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目錄 隱藏. I. 《罪犯自新條例》. II. 何時須披露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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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過,根據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曾犯罪而留有案底的人士,只要符合以下條件,是可以得到一個自新的機會:(1)之前從未因干犯刑 辦公室電話 办公室电话 Tel : (852) 2521 6333 電郵 电邮 Email : enquiry@hksunlawyers.com

    • 申請良民證 有案底不批
    • 申請美國簽證會被拒
    • 入職紀律部隊須查家人背景
    • 初犯刑期短3年不犯案 案底「已喪失時效」

    準備移民時,一般均需向警方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於此證明書上,所有曾經被定罪的案底均會列出。若案底未過時效(下文詳述),警方將不會發放良民證,並會向相關移民局表明申請者所犯罪行;若符合《罪犯自新條例》條件,申請者可獲發良民證,但有關案底亦會被列出,並標記在香港法律下已喪失時效。 不過,始終各國移民政策不同,且移民方法眾多,如投資移民、升學移民、工作移民等等,處理及要求亦不一樣,故大家不妨向相關的官方部門查詢。 相關文章:【移居日本】持36萬港元即合資格? 了解日本投資移民申請要求

    旅行時,一般須填寫申報表,以表明個人有否刑事紀錄。能否成功入境,需由當地入境處按罪行的嚴重性作決定。有網民分享,自己留有輕微案底,雖然會被要求回答有關問題,不過亦成功入境日本台灣等地。 不過,某些國家或會限制發放簽證予有案底人士。以美國為例,申請旅遊簽證一般須如實相告所有犯罪紀錄。聯邦移民法規定,如犯有道德敗壞(Moral turpitude)的罪行,包括謀殺、強姦、盜竊等,絕大機會拒發簽證。如案底只屬輕微罪行,且前往美國領事館面試時,已符合《罪犯自新條例》,即可申請良民證,以證明案底時效已過,增加簽證獲批機會。 值得一提,自美國眾議院於2019年10月通過《2019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對港人簽證申請亦有所修訂,因參與維護民主及自由的抗議活動被拘捕,將不會被拒申請。

    求職方面,留有案底固然令求職變困難,即使簡單如一份普通銷售工作,如申請人擁有盜竊或不誠實行為的案底,僱主亦會對其誠信存疑。 有些需要考牌或申請註冊的專業行業,如律師、會計師等等,雖然沒有明確條例表明有案底人士不能擔任。不過,於申請職位或資格時,有關方面會查核申請人的案底,亦會以案件的性質及犯罪的嚴重性作出考慮。 另外,投考紀律部隊或政府工時,雖然條例並沒列明有案底人士不能申請,不過由於求職程序涉及品格審查,某些工作更會需要填寫俗稱「三世書」的表格GF200,披露自己、配偶、個人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的個人資料,以供相關部門查核有否留有案底。但即使有人曾有刑事案底,亦未必一定被拒,同樣需視乎所犯的罪行及招聘部門的要求以作決定。

    目前,任何人被定罪後,除非上訴成功,否則留於警方或法庭的案底便不能被刪除。不過,根據《罪犯自新條例》,如罪犯是初犯者(即沒有其他案底),及被判處不超過3個月的監禁或罰款不超過HK$10,000,只要在3年內不再犯案,其案底便可被視為「已喪失時效」。 屆時若被僱主詢問有否留有案底,求職者回答沒有,亦不會構成欺詐。僱主亦不可因員工並沒披露案底而解僱該員工。但若求職者不符《罪犯自新條例》並隱瞞相關案底,或會構成欺詐,要負上刑事或民事責任。 須留意,此法例亦有例外情況,如不適用於高級公務員職位、紀律部隊、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保險代理人或銀行董事等等。 相關文章:【移民葡萄牙】黃金簽證申請門檻低 入場費300萬5年可申請永居權 【本文獲「MoneySmart」授權轉載。】

  6. 2016年11月3日 · 至於犯刑事案,留有案底是否可真正「洗」? 楊岳橋指根據《罪犯自新條例》(第 297 章),要符合以下3項所有條件,才能對外聲稱無案;包括: (1) 罰款不超過一萬或監禁不超過三個月(註:緩刑亦屬監禁) (2) 在此以前不曾被定罪;及. (3) 經過3年時間並未再被定罪。 (資料圖片) 什麼情況下可「不披露」曾有案底? 如符合以上條件,是否能真正洗? 又會否影響求職? 楊岳橋指所有曾有刑事案的人都有紀錄,不是「過了3年就自動刪除」,只是可以「對外聲稱無案」。 那應何謂「對外聲稱」? 根據《罪犯自新條例》,楊指要視乎僱主如何發問;如僱主問:你是否有案底? 僱員可答「無」,因為條例下保障自新人士可選擇「不披露」有案底;但若被問「你有犯過事或被定過罪?

  7. 我們會盡力給你一個方向,希望可以幫你踏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 被警察拘捕而又自知有罪的人大多會問一個問題:「咁我會唔會留案底㗎? 」 尤其是移民潮下,擔心有案底影響移民審批的人愈來愈多,所以今次就簡單討論一下什麼叫「案底」。 其實香港法律並沒有一個關於「案底」的定義,所以基本上只能反向推論何謂案底。 坊間普遍認知有案底就不能拿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俗稱「良民證」), 而無法拿到良民證就會直接影響移民審批,所以我們可普遍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