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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1.1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在香港出售擬供人食用的食物必須適宜供人食用。. 該條例下有多項附屬法例訂明與食物安全有關的標準,其中的《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下稱《規例》)規定,個別食物如含有違禁物質或濃度超標的指明有害物質 ...

  3. 食物中毒. 夏季是細菌滋生的高峰期,因此你在夏季應特別留意食物衞生,以避免食物中毒。 食物環境衞生署就食物中毒的問題,為市民提供以下有用貼士。 食物中毒及其他腸道疾病. 如你在食肆遇上或目擊食物中毒的情況,可致電食物安全中心 24 小時熱線 1823,為改善本港食肆衞生出一分力! 本頁內容對你有幫助嗎? 覆檢日期:2024年4月. 常用網上服務. 搜尋已參加的醫護機構(醫健通) 搜尋營養資料. 搜尋註冊藥物(只提供英文版本)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 — 網上遞交登記申請. 更多 >

  4. 黃曲霉毒素的建議標準. 總黃曲霉毒素. 5. 就特定食物外其他任何食物的「 總黃曲霉毒素」最高含量由現行《規例》的每公斤15 微克收緊至每公斤5微克的建議,有回應者認為過於嚴苛,理由是現時國際間並沒有就「任何食物」 訂定「總黃曲霉毒素」的通用標準,即使個別地區有訂定相關標準,一般亦較每公斤5微克寬鬆。 回應者擔心在規管建議下,符合出產地法例的食物在進口本港時,有可能不符合建議標準,或會影響食物進口。 此外,有回應者表示其生產的食物類別按現時國際間的標準不屬「 總黃曲霉毒素」的規管範圍, 另外亦有回應者建議就個別食物( 例如香料)參考歐盟的標準作出更嚴格的規管。 6.

  5. 政府於 2020 年 12 月 11 日發表公眾諮詢文件,建議修訂《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 章)(《規例》),加強規管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質,諮詢為期三個月,至今年3 月15 日止。. 本文件旨在闡述主要建議。.

  6. 可是,進食受細菌病毒毒素、化學物或其他物質污染的食物,則有機會患病。. 儘管政府多個部門和社區已致力為公眾提供安全的食物供應和環境衞生,科學研究仍發現由個人實踐五個重要步驟,遵從食物安全守則,才是達致理想成效之道。. 食物安全五要點 ...

  7. 該組亦與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合作,聯手調查在食物業處所發生的食物中毒個案及由食物傳播的疾病,查明食物事故的原因,以及協助追查有問題食物的來源。 該組亦會向處理食物的員工講解食物、個人及環境衞生。 進口食物及食用動物管制:當局在文錦渡、落馬洲、落馬洲支線、羅湖、沙頭角、深圳灣、香港國際機場、葵涌海關大樓、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及長沙灣副食品批發市場設有食物及食用動物管制辦事處,監察進口食物的安全。 為保障公共衞生,當局對進口食物及活生食用動物 施加規定。 活生食用動物及某些高危進口食物,例如奶類、 奶類飲品、冰凍甜點、野味、肉類、家禽和蛋類等,均受《公外,這計劃亦監察規管食物安全和食物標籤的規定有否妥為遵行。 食物安全中心定期向市民公布食物監察報告。

  8. 防腐劑和抗氧化劑食物添加劑,用於延長食物保質期,使食物 可長途運送。 具體而言,防腐劑用於保護食物免受微生物而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