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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1日 · 關於《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的部分,2024年度個人最低稅負免稅額可望自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這項調整對於海外所得較高的民眾較具減稅效果。 此外個人最低稅負的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要保人與受益人不相同者),也將自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 同樣的,該調漲額度於2025年5月報稅時適用。 另外,綜合所得稅級距亦有所調漲,如表一。 遺產稅扣除額調漲. 2024年度之遺產稅及贈與稅率及級距表並無變化。 而遺產稅6大扣除額自2014年調整以來,CPI漲幅已經達12.17%,超過稅法規定的10%門檻,故各項遺產稅扣除額皆有調漲,調整前後之金額如表二。

  2. 2022年6月1日 · 從手機報稅愈來愈科技化來看,可以想見國稅局的查稅工具也同時愈來愈科技及智慧化,納稅義務人應更謹慎小心。 隨著國際經濟環境快速變化,財政部為了能跟上科技發展腳步,追求課稅效率化,準備透過完備稅法並掌握稅源,以遏止逃漏稅。 財政部已規劃擴充資料中心雲端平臺,建置大數據分析區,導入電子發票大數據分析等,利用跨域資料庫或大數據來進行課稅資料的蒐集。 財政部一直都有列管電腦選案,80年代開始建置電腦選案系統,千禧年後為精進系統曾委外資訊公司開發,2015年還特別建置了賦稅再造國稅系統。 財政部可以運用各種資料來源,篩選逃漏稅風險較高的案件,資料來源包括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扣免繳申報資料、資金匯出入資料、入出境資料、營業稅申報及進銷貨檔、海關進出口報單、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系統及財政部核定檔等。

  3. 2018年5月1日 · 瞭解這些在稅法上有限額規定的會計項目,除了可以省下稅金外,對於公司的整體營運規劃,費用控制等亦有幫助。 以下介紹常見的限額項目: 旅費:國內差旅費、國外差旅費及停車費、通行費、汽油費、計程車資等. *限額: 1.國內差旅膳什費: 職員每日600元(以下幣值若無另行註記,以新臺幣計)、董事長、總經理、經理、廠長以上每日700元。 ※員工出差日支膳什費超過財政部核定免稅標準則:超過免稅日支膳什費部分列屬「薪資」,免扣繳,但須申報扣繳憑單。 2.國外旅費: 宿費及膳什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如出差上海,每日生活費可認列美金267元、紐約市美金308元。 3.例外: 公司訂有「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辦法者」,宿費檢據核實報銷、膳什費依日支標準5折計算。 捐贈.

  4. 2022年12月1日 · 根據台灣金融研訓院最新《2022臺灣金融生活調查》顯示,臺灣金融風險抵抗力平均分數2.88分,屬於中等。 從分布來看,仍約有近2成多民眾處於抵抗力低或極低的狀態(21.9%)。 整體來說,其中1.8%處於抵抗力極低,20.1%處於抵抗力低狀態,48%抵抗力狀態為中,30.1%抵抗力狀態為高。 那麼,針對目前臺灣民眾的金融風險抵抗力面貌,保險業在當中究竟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透過台灣金融研訓院傳播出版中心所長傅清源的專業見解,一探保險業各界能提供什麼樣的服務,來協助民眾提升金融風險抵抗力。 主管機關、保險公司及保險業務員3方各能提供什麼協助,以提升民眾的金融風險抵抗力?

  5. 2019年4月1日 · 名詞解釋所謂核課期間」,係規定課稅事實在一定期間內稅捐稽徵機關可以依法發單徵收或補徵稅捐超過這個期間稅捐稽徵機關就不能再行核課也就是稅捐稽徵機關行使核課權的期間。 在核課期間內,若另外發現應徵之稅捐,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二十一條,稅捐核課期間規定如下: 一、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二、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其核課期間為五年。 三、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 3.檢視申報情形.

  6. 2018年12月1日 · 新個稅法首次引入綜合徵稅,將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進行綜合徵稅,至於其他所得(如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仍採分別計稅。 減除費用從每月人民幣3,500元提高至5,000元,意味著所有工資階級都能享有減稅優惠,以前不用繳個人稅的工薪族,未來依然不用繳交,以前須繳交少量個稅的,則可能不用再繳;然而,過去分開計稅的項目將合併計算,對於領有多重收入的臺籍在陸員工,可能因此落入較高稅率級距,使整體稅負增加。 稅率級距調整,減輕民眾個稅負擔. 新法減稅,擴大3%、10%、20%等3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而30%、35%、45%等3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更多內容請見《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第356期.

  7. 2019年4月30日 · 雖然保險業的淨值比是一個很好理解的指標,即是淨值占整體資產的比重(淨值比=淨值/資產×100%),直覺來看,得出的數字愈高的話,代表這間保險公司的資產超過負債愈多,未來償債能力愈好,相對應付風險的能力也愈強。 別忽略過去歷史的演變. 但今天我們會開始考慮用保險業淨值比做為另外一個監理的預警指標,代表著其實已經忽略了過往我們一路追求更好指標的歷史演變過程。 其實,過去臺灣在衡量資本適足這個概念的時候,已經做過很多討論、花了很多力氣。 早期《保險法》規定,資本適足是採取固定式的額度,即是採用保險業認許資產減負債後,必須達到一定的金額標準,但後來因為很多人認為太過沒有彈性,後改為要達保險保證金的3倍,也就是以實收資本的15%的3倍,即是實收資本的45%,作為資產減除負債後的淨值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