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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9月6日 · UBER用低價吸引乘客,透過25% 高抽取傭金的方式賺錢,雖然我們司機跑滿500趟,有提撥獎金,但那也只是從我們被抽取的25% 撥還給我們罷了。 再說,UBER的派遣邏輯是「平衡每個司機的營收」,依照司機的營收去決定派案給誰,根本不會因為 我比較努力或比較拼就賺比較多。 所以,後來知道政府有開放多元計程車,我就毅然決然離開Uber,轉而加入台灣大車隊。 我在台灣大車隊待了3個月,發現他們的系統不完善,派遣方式也很不公平,乘客取消率很高,而且還會抽15%的佣金。 雖然對他們來說,我跑得已經很好了,但對我來說,挫折感很重。 我覺得我中間浪費了很多時間,付出很多,報酬卻不成正比。 加上他們的小黃司機似乎覺得多元計程車搶了他們的客人,對我們這些多元司機不太友善,所以後來決定轉到大都會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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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年3月8日 · 【事件】 除了前期討論的美食平台外送員與平台業者間之關係是否為勞動契約或承攬契約之外(RS法律新聞週報第306期),貨運司機與公司間之關係也有類似的認定疑義。 貨車司機與公司間之關係是否一概屬於勞動契約? 或者,也可能是承攬契約? 【解析】 勞動契約之成立,主要以從屬關係之有無為區分? 僱傭契約(勞動契約)之特徵主要在於提供勞務者與雇主間存有「從屬關係」,包含人格上從屬性、經濟上從屬性及組織上從屬性。 另外,基於勞基法保護勞務提供者之立法精神,除當事人明示成立承攬契約,或顯然與僱傭關係屬性無關者外,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應為有利於勞務提供者之認定,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足成立勞動契約關係(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2215號判決)。 但所謂從屬性之認定標準,前揭法院判決意旨,實際上非常抽象。

  4. 計程車司機這個職業,看似很自由,但其實是很孤獨的!雖然都是運送客人,但不像客運與火車司機不需要跟乘客有直接接觸,計程車司機總是直接的面對她們要運送的客人,但,客人中就是客人,短暫的停留在車上,就算有所交流,也是短短的一下子,

  5. 2022年9月5日 · 大都會多元計程車司機月收入高達10-15萬元,免抽佣33%,每月可省下3-5萬元,實際淨收入比Uber司機多更多! 以下將為您分析 多元化計程車 與 Uber司機 的 收入及成本,還有 大都會多元計程車司機 的 見證分享! 大都會多元計程車 VS. UBER 司機收入比較. 大都會多元計程車司機 VS. UBER司機 營業成本分析. 大都會 堅持不對司機抽成 ,車資收入全歸司機所有,以每月營業額10-15萬元來說,多元化計程車司機比 Uber駕駛每月多省下3-5萬元多元。 反觀 Uber司機每趟車資收入的33%會被 Uber及租賃車行吃掉,而這還沒有扣掉車輛折舊、耗損、維修、保養與汽油錢等成本費用! Uber 司機每月靠行費、稅金等固定支出要 4000~5000元!

  6. 一路走來 只信任大奔的司機 樂天桃猿朱育賢開轟。(圖/林柏年攝) 樂天桃猿今天在主場桃園球場出戰富邦悍將,前一場球隊才以大比分落敗,不過這場樂天搶分意識高,尤其4局下一輪猛攻拿下7分,終場就以

  7. 星五, 台北天氣晴。 漂浮在暖和的陽光, 俺與張學友(的歌聲)一塊兒上山。 不知能否找到絹絲瀑布... 俺還是第一次搭公車去找這條步道咧! 突然, 司機先生高喊:「總站到啦, 請下車~~」 哪尼?! 乘客們慌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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