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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28日 · 郭文希因涉及另一宗「光城者」的案件,擺街站派傳單宣傳武裝起義,承認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教導所,法官頒令中止該判刑,郭只需就是次的兩年半刑期服刑。

  2. 2023年12月28日 · 中六女學生郭文希(被捕時18歲,現20歲)早前承認《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 23歲男生認串謀導致炸彈罪 控方透露原為控方證人 及後誤導警方始被起訴. 張昊揚(23歲,學生)則尚未答辯,他今否認「串謀恐怖活動」罪,但承認交替控罪,即《刑事罪行條例》下「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 控方庭上透露,張昊揚起初是本案的控方證人,惟隨後警方調查發現,張就自己在案中角色未有完全交代實情。 之後第二被告郭文希及第三被告何裕泓向警方提供資料,指證張昊揚,警方始決定起訴張。 控方指,張錯誤引導警方的調查,因此打算不繼續起訴第一被告陳凱量(24歲,司機)。

  3. 2023年12月28日 · 組織「光城者」被指涉嫌策劃在香港不同公共設施發動炸彈襲擊,當中3人周四(28日)認罪及判刑。 法官指,2019年社會事件把本來平凡無害的人轉變為激進分子,認為被告的計劃邪惡,漠視他人性命,三人被判囚兩年半至六年。 至於案中首被告、唯一獲准保釋的陳凱量則獲控方撤控當庭獲釋。 張昊揚原為控方證人後被發現隱瞞案中參與程度....

  4. 2023年12月28日 · 被指為主腦的何姓男生(案發時17歲)早前承認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光城者」成員郭文(案發時18歲)則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押後至今判刑;另一學生張昊揚(案發時20歲)今亦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 ...

  5. 2023年11月14日 · 昨日的聆訊處理已承認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爆炸」罪的郭文希(現年20歲)、已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的何裕泓,以及認罪尚未答辯的陳凱量(24歲,司機)和涉向「光城者」提供資金的張昊揚(23歲,學生)。

  6. 2023年12月29日 · 2. 郭文希(現年21歲,女,案發時讀中六) 陳凱量女友,2021年加入「光城者」,與何裕泓在Telegram討論計劃,包括使用烈性炸藥TATP 另案承認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人教導所 承認「串謀爆炸罪」

  7. 2023年12月28日 · 三名被告郭文希、何裕泓及張昊揚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案情指,一眾被告在2021年4月至7月期間企圖進行恐怖襲擊,用炸彈襲擊法院及警署等,其中何裕泓購入製造炸藥的工具,並招攬多名同學協助,其後透過郭文希認識張昊揚,張昊揚再透過通訊軟件Telegram向何裕泓傳送製造炸彈的資料,並給予他四萬元現金購買製造炸彈的材料。 他們分別承認串謀導致爆炸及串謀恐怖活動罪。 三人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今次只是單一事件,他們不是邪惡的人,在學校是好學生,犯案時不成熟,未有考慮會造成嚴重後果,事後已感到後悔。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就形容計劃邪惡,指各被告為求達成目的不擇手段,其中案件主腦何裕泓策劃襲擊法院是藐視法治,計劃差點付諸實行,令公眾人士暴露於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