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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查本案臺北縣深坑鄉鄉長呂00於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七年擔任該鄉鄉民代表期間,因涉嫌直接圖利、侵占公有財物,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 案經臺北縣政府函請釋示,略以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就民選地方行政首長之停職規定,似未明訂是否以該犯罪事實發生於任內為必要,故本案是否應依上開規定停止其職務,有所疑義;另本案鄉長除圖利罪外,尚判處侵占公有財物罪,是否應依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但書,須經第二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始予停止其職務,函請本部釋示,合先說明。

  2. 2012年4月27日 · 大少爺在官邸持槍傷了侍衛李之楚,在第一舞廳為爭奪舞女而開槍鬧事,還對不識相而趕來處理的警員咆哮;二少爺為了瑞士來的汪小姐要搭機離台,竟然在松山機場持槍威脅特務頭子王永澍,使該航班飛機立即起飛。 三少爺這一家更誇張,都到了二十一世紀,媒體為了追查三一九槍擊案,才驚覺士林永勝大樓的豪宅裡竟然還有槍,證照逾期後還拒絕警方查驗。 不過這三位公子的藏槍本領都不及他小叔,一九九一年這位曾與非主流老賊們串聯,要與阿輝選總統的老公子,家裡竟還藏有六十枝步槍,最後竟以女傭李嫂(李宏美)「自殺」而結案。 上有所好,下必從之。 連台灣這些「待位蔣總統」們,都喜歡擁槍自重,這些為蔣家皇朝抬轎的教員們,當然也就上行下效、有樣學樣了。 戒嚴時代最恐怖的校園喋血案,發源地不在台北,也不在高雄,而是在台灣正中央的南投。

  3. 2010年10月12日 · 1967年8月5日下午二時,家住廣州街88號的34歲男子江金根,滿頭大汗地衝進台北市警局二分局,向警方揚言要報案。 他說康定路51號專門製造塑膠女體模特兒的工廠「七彩藝苑」,老闆王文敏(31歲)因懷疑妻子許絹(30歲)與學徒陳國房(17歲)有染,在憤嫉交織之下將兩人殺死,再把屍體埋在家裡。 分局長鄭文杰聽了後不禁想要大笑,因為江金根所陳述的案情,幾乎就跟當時在上演的偵探片劇情相似。 一個兇手將人殺了,澆上蠟汁,塑成蠟像後陳列供人觀賞。 由於七彩藝苑位於西門町,在東區尚未興起前,這裡是全台北最熱鬧的地方;江金根卻說老闆在這裡連殺兩人,還埋屍於此,也難怪警方會斥為無稽。

  4. 所謂民事保護令,依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係指法院為保護特定人免於遭受其家庭成員所實施之家庭暴力,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二章規定所核發之裁定而言。 關於民事保護令之種類,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及「暫時保護令」二種。 通常保護令係法院依聲請人之聲請通知相對人到庭行審理程序後(相對人不必實際到庭)所核發之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係法院為保護處於急迫危險之家庭暴力被害人僅依聲請人之聲請而不必通知相對人到庭即可核發之保護令。 暫時保護令,又可分為得於下班時間聲請與核發之「緊急暫時保護令」及僅能於上班時間聲請與核發之「一般暫時保護令」二種。 因此,民事保護令實際上可分為下列三種:通常保護令、緊急暫時保護令、一般暫時保護令。 貳、聲請程序.

  5. 2008年12月27日 · 2007年6月29日,導演楊德昌因結腸癌於美國洛杉磯去世,享年59歲。. 媒體報導大多集中在他前妻歌手蔡琴及遺孀鋼琴家彭鎧立的三角關係,當然,這也是台灣媒體的正常反應。. 楊德昌生前的代表作,我想應該還是獲得金馬獎最佳劇情片獎與最佳原著劇本 ...

    • 初選47人案1
    • 初選47人案2
    • 初選47人案3
    • 初選47人案4
    • 初選47人案5
  6. 2007年12月11日 · 1949年12月12日(星期一)早上,在國共內戰下潰敗而遷台的國民黨【中央日報】第四版,與台灣省政府經營的【新生報】第四版,都印著斗大的震撼標題與驚悚的集體槍決照片:「台灣豈容奸黨潛匿,七匪諜昨伏法。. 」及「你們逃不掉的,昨續槍決匪諜 ...

  7. 2012年7月16日 · 1960年6月24日凌晨一時,被學校的理化代課俞期傑老師以銼刀亂刺,後又棄之糞缸窒息而亡,俞老師精神略有失常,終於鑄成大錯,親痛仇快。 最後被槍決。 我想,那時候,我的老師一定悲痛萬分吧。 我的文友蔡碧航讀台南女中時,曾受教於王培五老師,王老師是當年台灣的恐怖第一大案:澎湖案,張敏之校長的遺孀,張校長被以「匪諜」槍決之後,王老師被跟蹤被監控,帶著三子三女以教書維生,卻因為「匪妻」、「匪屬」的烙印,而備受艱難。 若不是有堅定的基督信仰,是不可能忍辱負重,活得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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