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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今日刊憲並生效,訂明僱員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將被視為病假,符合《僱傭條例》下相關資格的僱員可領取疾病津貼。 若僱員因遵守有關防疫規定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屬於不合理解僱。
      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53416-202206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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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1年6月23日 ·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會因應每宗2019冠狀病毒病本地確診個案風險評估疫情最新形勢和每宗個案的情況為密切接觸者制定檢疫安排另外衞生防護中心經分析病人的進一步流行病學資料密切接觸者的感染風險以及相關強制檢測令和限制與檢測宣告的檢測結果後已於二 二一年五月七日更新涉及變異病毒株的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本地個案檢疫安排。 就陸頌雄議員提問的各部分,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三)衞生署會安排有關人士在指定檢疫中心進行檢疫、接受醫學監察及檢測。 在檢疫期完成後,有關人士離開檢疫中心時,會獲衞生署發出入住檢疫中心的相關證明文件,文件內載有有關人士接受檢疫的日期和是否有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情況等,亦會因應受檢疫人士的要求,提供病假證明書。

  3. 以下為指引的全文香港現時面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非典型肺炎的威脅政府和全體市民正攜手對抗及控制它的擴散當僱員不幸染上此病症或因其家庭成員感染或因與患者有緊密接觸而受到影響我們呼籲僱主要體恤僱員靈活及彈性處理他們的病假及暫時缺勤的問題確保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對僱主和僱員都有益處。 在此困難時刻,維繫和諧勞資關係,同心協力,至為重要。 雖然《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都已載列了僱主和僱員的權利和責任,但由於此病症並不尋常,令僱主和僱員少不免會有疑問,我們因此發出此指引,讓大家容易跟從。 僱主及僱員如需協助,可聯絡勞工處。 如有查詢,請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 1771。

  4. 由2022年6月17日起除僱員因患病或受傷而不適宜工作並缺勤的日子外,《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亦包括僱員因遵守指定的防疫規定以致活動受限制而缺勤的日子。 僱主須向能提供相關證明的合資格僱員支付疾病津貼。 此外,僱員因遵守相關限制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或被更改僱傭合約條款並不是《僱傭條例》下的正當理由,有關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向僱主提出不合理解僱或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的補償申索。 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五章「疾病津貼」及第十章「僱傭保障」。 最新消息: 政府已於2023年6月16日廢除在《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的條文。 詳情請參閱 新聞公報 。 相關資料.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五章「疾病津貼」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 印度文. 尼泊爾文. 斯里蘭卡文.

  5. 2022年6月17日 · 僱員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將被視為病假。 (港台圖片) 《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今日刊憲並生效訂明僱員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將被視為病假符合僱傭條例下相關資格的僱員可領取疾病津貼若僱員因遵守有關防疫規定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屬於不合理解僱。 另外,《修訂條例》亦清晰訂明僱主如果向僱員發出接種新冠疫苗要求,所需條件為何,如僱員未有遵從有關要求而被解僱,不屬於不合理解僱。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今次修例旨在反映政策原意,從而釐清僱主和僱員在疫情下的權利和責任,並在保障公共健康和維護僱員權益之間作出適當平衡。 有關修例的詳情可瀏覽勞工處網頁,或致電勞工處24小時熱線2717 1771查詢。

  6. 2022年1月10日 · 由今日起公布涉及變異病毒株陽性檢測本地感染個案其相關的密切接觸者會由現時在檢疫中心接受21天與陽性檢測本地感染個案最後接觸日起計強制檢疫更新為在檢疫中心接受14天強制檢疫其後須進行七天自我監察他們亦須根據強制檢測公告於第19日到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發言人強調在檢疫中心接受檢疫的人士須在檢疫中心進行多次檢測檢測結果呈陰性才可於完成14天強制檢疫後進行七天自我監察。 新安排將可騰空更多檢疫中心內的單位,供更高風險的人士入住。 另一方面,為應對Omicron個案的輸入風險,政府繼續採取至為嚴謹的「外防輸入」措施,為鞏固「外防輸入」的抗疫屏障,由海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其檢疫相關安排會維持不變。 完. 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