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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5日 · 入息及資產限額. 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下的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 (即1 人至10人或以上長者家庭的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572,000元、774,000 元、1,010,000元、1,180,000元、1,310,000 元、1,418,000 元、1,514,000元、1,584,000元、1,754,000元和1,890,000元)。. 一般 ...

  2. 2024年4月1日 ·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3. 根據家庭人數,房屋署制定了各自的入息限額,如家庭成員總入息限額達指定金額,住戶則須繳交1.5倍租或2倍租。 家庭人數 須繳1.5倍租之入息限額

  4. 富戶政策入息資產限額( 2021 年 4 月 1 日生效 ) 以現行公屋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為基準,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否則須遷出單位。

  5. 在暫准居住證有效期內,如住戶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以及其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連續三個月或因永久性原因而下降至低於現行的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持證人可以申請批出租約/ 暫准證和繳付合適水平的租金/ 暫准證費。 如住戶有家庭成員符合資格申領/正在領取社會福利署發放的傷殘津貼,即使該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超逾現行的相關限額,可申請繼續租住現居公屋單位而無須遷離公屋,惟住戶必須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詳情可向所屬屋邨辦事處職員查詢。 ( 四) 繳交市值租金/ 雙倍或倍半淨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的住戶,如日後家庭入息連續三個月或因永久性原因下降至低於現行相關的入息限額,同時家庭總資產淨值並不超逾現行的相關限額及住戶並無擁有香港住宅物業. ,則可按情況申請繳交較低水平的租金/暫准證費。

  6. 2023年3月17日 · 根據既定機制,公屋入息限額以住戶開支為計算基礎,當中包括住屋開支和非住屋開支,另加5%的備用金。 住屋開支用以衡量租住與公屋單位相若的私人樓宇單位的開支,視乎私人樓宇單位不劃一每平方米租金和參考單位面積(即過去三年編配予公屋申請者單位的平均面積)而定。 非住屋開支則是參照政府統計處最近一期住戶開支統計調查的結果釐定,並於兩次調查期間每年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剔除住屋開支)的最新變動,或按入息因素的名義工資指數變動進行調整,以較高者為準。 至於公屋資產限額,則參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於年間的變動調整。 完. 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

  7. 2022年3月14日 · 委會發言人表示:「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每年按既定機制檢討。 若嚴格根據既定公式計算,在二 二二/二三年度,所有家庭人數住戶的入息限額皆下跌。

  8. 現時若租戶入息或資產限額超出要求,房屋署會要求住戶遷出,同時批出「定期暫准居住證」,公屋富戶可以市值租金繼續租住最長12個月 公屋 ,不過,房委會表示,富戶會在12個月暫住期間轉移資產,以便再次符合公屋資格。 因此租戶暫准居住證由12個月收緊至4個月。 濫用公屋5年內不准再申請. 如住戶作出虛假陳述,欺瞞房署,有關住戶將不能在5年內再申請 公屋 。 此外,戶須於置業後1個月內申報,否則有機會被終止租約。 限制子女加名. 最新政策容許每間公屋只容許戶主加入1名成年子女的名字,不能為第2名成年子女「加名」,加大日後住戶分戶的難度,從而減少 公屋 「世襲」。 修訂公屋扣分制度. 目前公屋制度的扣分制涵蓋 28項不當行為 ,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9. 2024年3月22日 · 發言人說,考慮過目前經濟狀況,以及參考以往做法和入息限額調整的整體情況,小組通過將1人及4人家庭的入息限額凍結在現行(2023/24年度)水平。

  10. 2022年4月13日 · 公屋倍半租雙倍租入息及資產限額. 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住戶,須繳交倍半租金及差餉;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三倍的住戶,須繳交雙倍租金及差餉。 另外,必須遷出公屋單位而有暫時住屋需要的住戶,可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繼續居住在原有單位,但為期不得超過12個月。 在暫居期間,住戶須繳交雙倍淨租金加差餉或市值租金的暫准證費,以較高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