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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2月21日 · 疫苗通行證. 政府已撤銷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實施的疫苗通行證安排詳情請參閱有關 新聞公報 。 新聞公報. 政府調整五項防疫抗疫措施 (2022年12月13日) 政府公布醫學豁免證明書持有人在未符合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期間的過渡安排 (2022年11月17日) 政府提醒市民和表列處所營運者留意社交距離措施實施細節 (2022年11月16日) 「疫苗通行證」新安排周五起實施 (2022年9月27日) 政府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 (2022年9月16日) 政府降低「疫苗通行證」適用年齡至五歲及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接種要求 (2022年9月8日) 有關「紅、黃碼」的實施安排 (2022年8月13日)

  2. 2022年8月8日 · 政府公布加強疫苗通行證功能. 政府今日八月八日公布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黃碼」,以識別有較高2019冠狀病毒病傳染風險的人士由明日八月九日開始確診者會被區分為紅碼人士而從海外地區或台灣抵港人士則會被區分為黃碼人士疫苗通行證會相應轉為紅色或黃色處所負責人須按相關規定拒絕有關人士進入相關處所。 「紅碼」及「黃碼」的詳情如下: (一)確診者. 「紅碼」將適用於所有確診者,包括在家居隔離及社區隔離設施的人士。 這些人士不能離開隔離地點,以免感染他人。 如他們擁有可供安裝「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智能手提電話,衞生署會要求他們安裝或更新「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至3.4.0或以上版本(更新版本),以及確保相關流動裝置具有網絡連線功能。

  3. 2022年3月20日 ·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日宣布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以進一步鼓勵市民盡快接種疫苗包括第三劑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訂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安排具體調整包括:(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的實施日期由六月底提前至五月底;(縮短疫苗通行證下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以及更新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康復者)「疫苗通行證的接種疫苗要求。 提前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六月三十日起提前至五月三十一日起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 有關安排考慮到自年初以來市民積極接種疫苗,及政府有足夠疫苗和接種能力為全港合資格市民於限期前接種全數三劑疫苗。

  4. 2022年9月8日 · ————————————————————————— 政府亦將分兩階段調整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 (由九月三十日起十二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六個月縮短至五個月十二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五個月內而非原來的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在其後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二)由十一月三十日起,十二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符合「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 上述調整並不影響適用於十二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即現行的相關接種要求將維持不變。 有關五至十一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實施安排. —————————————————————

  5. 2022年3月4日 · 疫苗通行證已於二月二十四日起全面實施因應學童及長者的 更新新冠疫苗接種安排政府今日三月四日對相關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作出相應調整在參照專家建議更新的接種安排下五至17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第一劑與第二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由十二星期縮短至八星期。 已接種兩劑克爾來福疫苗的12至17歲青少年應於接種第二劑後三個月,盡快接種第三劑克爾來福或復必泰疫苗。 至於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青少年,應於接種第二劑的五個月後接種第三劑復必泰疫苗,或可按其個人選擇接種克爾來福疫苗作為其第三劑。 政府會因應更新的接種安排,將「疫苗通行證」下適用於12至17歲組別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調整如下:

  6. 2022年3月20日 · 2022年3月20日. 政府 宣布 調整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包括提前實施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和縮短通行證下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以配合最新修訂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安排。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由原來的6月30日提前至5月31日施行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個別特殊群組除外有關安排考慮到年初以來市民積極接種疫苗以及政府有足夠疫苗和能力為全港合資格市民於限期前接種全數三劑疫苗。 此外,在「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期間,即5月31日起,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由原來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

  7. 2022年9月8日 · 香港大學最新研究也顯示不論復必泰或科興疫苗接種三劑疫苗保護力達90%以上可預防死亡和重症政府因此調整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9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至少須已接種第一劑疫苗而未滿三個月才可進入 指明處所 。 如他們是在三個月或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可符合接種要求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11月30日起,5至11歲兒童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統一為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至於曾感染新冠病毒的5至11歲康復兒童,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種任何新冠疫苗,須在康復六個月後接種第一劑疫苗。 若在感染前已接種第二劑疫苗,或仍在康復後六個月內,「疫苗通行證」下並無額外接種要求。 康復滿六個月者如同時已接種第一劑疫苗滿六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