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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9年4月1日 · 判斷海外資金是否課稅3大原則. 1.辨認資金性質. 將資產配置於海外構成因素及來源眾多,因此並非匯回的海外資金皆屬於海外所得,非屬海外所得也就毋須課徵所得稅。 根據相關的財政部解釋函令,規定個人需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資金來源證明文件,並自行辨認匯回海外資金構成內容,然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 舉例:海外投資100萬元,數年後匯回本利和110萬元,僅須就孳息10萬元的部分計入海外所得額,並非以匯回海外資金全額110萬元課徵所得稅。 非海外所得: 投資本金、借貸款項、存款本金等。 海外所得: 營利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境外遺產繼承、贈與等。 2.區分課稅年度. 確認其資金來源屬海外所得後,接下來判斷其所得是否超過核課期間。

  2. 2019年10月1日 · 因應全球資金回臺上一期專欄介紹了海外資金匯回專法海外資金回臺解釋令兩者差異本期將對專法部分再進行詳細介紹。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已於二 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正式上路,於二 二 年八月十四日前申請匯回稅率8%、二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前申請匯回稅率10%,專法內明文規定,資金匯回必須存入專戶,由受理銀行代扣稅款,銀行會與國稅局聯合審查申請方的資格、資金來源是否符合洗錢與資恐防制規定。 在資金運用上,5%可自由運用,25%可從事金融投資,剩餘的70%則可用於實質投資,但不能進行不動產投資。 一、金融投資25%. 回臺資金必須存入外匯存款的專戶,於扣除稅款金額後的25%額度內可從事金融投資。

  3. 2021年10月1日 · 1.已經移民外國者; 2.海外有金融資產者; 3.經由海外「紙上公司」進行投資理財者; 4.在海外隱匿資產的公職人員; 5.在海外擁有大額人壽保險的高淨值客戶; 6.在海外成立信託的高淨值客戶; 7.在境外成立公司從事國際貿易者。 臺灣針對CRS修訂所得稅法內容(一) 臺灣在2019年實施CRS,2020年開始與其他國家進行資訊交換。 王信力提到,臺灣針對CRS修訂所得稅法內容分為2部分,其一是所得稅法第43-3條第1項——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低稅負地區之企業資本額50%以上或對該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該企業當年度盈餘,計入營利事業所得課稅。

  4. 2018年1月1日 · 信託資金代銷的海外連動債等結構型商品自二 一 年起不再享有利息所得27萬元免稅,且其連結商品 如屬境外收益,不但沒有免稅優惠,也不適用最低稅 負海外所得逾100萬元才課稅的門檻條件。

  5. 2023年10月1日 · 基金是民眾熱門投資理財工具之一,依照發行公司不同,可區分為「境內基金」與「境外基金」,而投資這2種基金的課稅方式也大不同,可別搞錯了! 以下介紹境內基金與境外基金的差別。 境內基金是指在國內登記註冊之基金;境外基金則是登記在臺灣以外地區,大都在有「租稅天堂」之稱的國家註冊,例如盧森堡(Luxembourg)、開曼群島等,這是由境外基金公司發行,經臺灣政府核准後在國內銷售之基金。 例如:群益印度中小基金,看名稱似乎是投資在海外的印度市場股票,但由於群益投信這檔基金的註冊地是在臺灣,所以應該歸類在境內基金。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基金買賣獲利(資本利得)的課稅標準是以「註冊地區」,而非「投資標的」。 然而,基金配發利息或股利的課稅標準是以「投資標的」,而非「註冊地區」。

  6. 2022年9月1日 · 過去臺灣有些公司或個人會在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未有實質營運活動之受控外國公司(CFC),轉投資大陸或其他實質營運地區,透過股權控制或實質控制影響CFC的盈餘分配政策,藉以規避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基本稅額。 因此,為配合國際反避稅趨勢,行政院已於2022年1月14日核定營利事業CFC制度及個人CFC制度,分別自2023年度及2023年1月1日施行,此後境外公司當年度產生之盈餘將視同分配,無法再有遞延稅負的效果。 反避稅已成為國際趨勢,租稅環境已今非昔比,不應用以往的思考模式,輕忽CFC制度上路後的衝擊影響。 本文僅先以個人CFC制度的部分來討論說明。 何謂CFC制度? 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同時符合下列2個要件: 低稅負國家或地區

  7. 2022年6月1日 · 2022 年 6 月 1 日. 0. 4586. 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與英國國際會計師CPA 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IARFC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講師,著有《節稅的布局》及《重複的力量》 綜合所得稅申報可以使用手機來報稅,相較於去年(2021年)的手機報稅服務,今年(2022年)新增「編修功能」,另增加「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方式」及24小時可以回答綜所稅問題的智能客服,以線上或電話預約報稅服務,使報稅變得更加簡便。 從手機報稅愈來愈科技化來看,可以想見國稅局的查稅工具也同時愈來愈科技及智慧化,納稅義務人應更謹慎小心。 隨著國際經濟環境快速變化,財政部為了能跟上科技發展腳步,追求課稅效率化,準備透過完備稅法並掌握稅源,以遏止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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