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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文介紹辦理離婚手續須注意的事項,以及相關的支援服務。 當婚姻面臨危機 在決定離婚前,婚姻輔導可讓你將問題提出來討論、學習排解衝突和了解面前的選擇。

  2. 怎樣申請離婚? 怎樣辦理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 離婚呈請書 」,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 共同申請書 」,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對離婚案的司法管轄權. 如屬下列情況,法院對根據婚姻訴訟條例進行的離婚法律程序具有司法管轄權─ (a)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以香港為居籍; (b) 在緊接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之前的整段3年期間內,婚姻的任何一方慣常居於香港;或. (c) 在呈請或申請提出當日,婚姻的任何一方與香港有密切聯繫。 結婚後多久才可申請離婚? 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 是否必須說明提出離婚的原因?

  3. 離婚程序及手續大致是:提交離婚呈請書並送交至配偶,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取得暫准離婚令並轉為絕對判令。 申請離婚的先決條件、手續及程序直至取得絕對離婚判令 - 免費法律諮詢 - 問問律師,維護您的法律權益

  4. 2023年11月27日 · 如夫婦雙方同意離婚,且不涉資產子女撫養權爭拗,便可自行辦理離婚手續,毋須律師處理。 就共同申請離婚而言,申請雙方須向法院證明在申請前,雙方已分居最少連續1年,或在申請離婚前不少於1年,已向法庭呈交一份經雙方簽署的同意書,而該通知書未 ...

  5. 2024年4月22日 · 2024香港離婚手續程序、申請流程及費用概覽. 在香港,離婚不僅是兩個人關係的終結,也是一個涉及法律、情感及經濟多方面的複雜過程。. 了解香港的離婚法律框架與相關流程對於正在經歷此情況的人來說,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 本文將探討在 香港離婚 的 ...

  6. 申請離婚之程序和理由. 離婚和婚姻訴訟通常會在區域法院的家事法庭內由區域法院法官主審,而法院必須收到離婚呈請或離婚申請後,才會開始研訊程序。 如個案牽涉的法律問題較為複雜,或涉及相當高價值的資產,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將個案轉往高等法院審理。 高等法院法官更富經驗,因此更加適合處理複雜的個案。 若干事項必須在高等法院展開法律程序,例如申請監護令(將子女的管養權交給法庭)。 有關監護令的詳情,請參閱 離婚 > 子女事宜 > B. 我的妻子要申請離婚,並計劃在排期審訊期間帶同我們唯一的女兒離開香港,我能否阻止她? A. 離婚的理據是什麼? 我是否必須向法庭解釋我要離婚的原因? 概括來說,只有一個理據可以將婚姻結束,即「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之地步」。

  7. 離婚的先決條件. 閣下如自行向法庭申請離婚,必須填寫離婚呈請書,並親身交回香港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M2層家事法庭登記處。 如閣下和配偶同意共同向法庭申請離婚,便應填寫共同申請書,並交往上述家事法庭登記處。 A. 我是否需要律師? 向法庭提交離婚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便會啟動法律程序,因此,事先尋求法律意見將會較為穩妥。 在下列情況下,閣下尤其需要代表律師: 閣下的配偶不同意離婚; 閣下與配偶無法就子女或財務事項達成協議。 香港律師會每年均會出版法律界名錄,其中包括處理婚姻訴訟的律師行目錄。 閣下可於民政事務處各區諮詢服務中心,公共圖書館或香港律師會辦事處查閱該名錄。 B. 在離婚或婚姻訴訟中,如我無法負擔聘請代表律師的費用,我可以怎辦? 申請免費或資助的法律支援服務.

  8. 2023年9月13日 · 協議離婚手續比起調解離婚、裁判離婚要簡單許多,步驟少、流程單純,用3個步驟就可以完成: 擬定離婚協議書內容: 當夫妻雙方都有共識要協議離婚,可以私底下 約定好離婚事項(例如: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夫妻財產分配、贍養費)並撰寫成離婚協議書。 如果擔心因不了解約定項目或法律書寫方式而導致約定無效,建議可以尋求律師協助,讓雙方和平快速的談妥協議內容,對雙方都有保障。 當事人與證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離婚協議書要有效,必須要有離婚夫妻,加上 最少2位「充分了解雙方離婚動機與決心」的離婚證人 ,在約定好的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才行。 另外需特別注意的是,未成年夫妻離婚,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行。 (關於離婚證人的細項條件,下方會詳細介紹)

  9. 家事法庭表格 查詢 可輸入資料的 MS Word表格 pdf 表格 共同申請書(表格 2C) 29 KB 77 KB 離婚呈請書(分居2年)(表格2) 73 KB 132 KB 離婚呈請書(通姦)(表格2) 93 KB 離婚呈請書(行為)(表格2) 72 KB 131 KB 離婚呈請書(1年分居同意)(表格2) 73 KB

  10. (第1階段)離婚手續. 提交離婚呈請書. 呈請人須填妥「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 如若二人一同一起提出。 送達申請書的那一人稱之為答辯人,它可以對以後的申請書作一齊提供對答。 (第2階段)離婚手續. 將呈請書送交我的配偶. 離婚呈請書一經提交,離婚手續程序便已展開,如提出呈請的一方為「呈請人」,而配偶為「答辯人」。 提交呈請書後,呈請人必須以面交或郵寄方式,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送達配偶 – 亦即答辯人。 呈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或以郵寄方式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答辯人了解呈請書內容後,由答辯人簽署並填寫「文件送達認收書」再交回家事法庭。 (第3階段)離婚手續. 訂定法庭聆訊日期. 當呈請人就離婚呈請宣誓後,再由司法常務官核實並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後,離婚申請案件將可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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