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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於文鳳香港建設前熊谷組家族 於鏡波 的小女兒,早先是 周星馳 的影迷後來逐漸成為他的好友兩人更曾被媒體多次拍到親密同遊的照片1998年12月兩人被媒體在香港 銅鑼灣 拍下與星爺在一起的照片後於文鳳正牌女友正式浮出水面此後星爺與女星的緋聞也開始減少2009年9月22日有媒體曝光周星馳已經攜女友于文鳳見長輩兩人關係得到進一步確證。 於文鳳還是星爺的‘星輝’公司財務大臣。 本 名. 於文鳳. 民 族. 漢族.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香港. 畢業院校. 拔萃女書院. 目錄. 1 個人經歷. 2 個人生活. 3 人物爭議. 4 外界評價. 於文鳳 個人經歷.

  2. 2021年2月4日 · 東方日報. 2021年2月4日 · 2 分鐘文章. 于文鳳與廖駿倫入紙登記結婚可喜可賀! 周星馳 舊愛 于文鳳 與創興銀行後人 廖駿倫 拍拖10年終於拉埋天窗昨日被發現入紙登記結婚準新娘于文鳳對傳媒祝福大方致謝據知兩人將不會舉行婚禮只邀少數親朋好友見證簽字一切從簡!...

  3. 2021年2月4日 · 撰文:張嘉敏. 出版: 2021-02-04 13:32 更新:2021-02-04 13:54. 25. 現年49歲的于文鳳去年底與舊愛周星馳 (星爺) 對簿公堂追討對方逾港幣7000萬佣金分成最後卻獲判敗訴了且需要支付雙方的訴訟費。. 然而于文鳳的心情似乎並未受到影響日前就被發現與現年65歲 ...

  4. 2021年2月4日 · 于文鳳和舊愛周星馳早前因分佣事件而鬧上法庭最後輸掉官司不過現年49歲的于文鳳卻被傳媒發現跟65歲廖駿倫入紙登記結婚傳媒報導于文鳳廖駿倫兩人報住同一住址並已入紙結婚。 【周星馳于文鳳案于文鳳被指主動要求支付2萬元工資 庭上披露周星馳沒有個人户口. 廖駿倫是廖創興銀行第三代後人別名廖堯城曾有一段婚姻前妻是香港紗廠老闆王統元的外孫女梁煒育有三名子女二人於2001年離婚。 點擊圖片放大. +4. 跟星爺拍拖十年無名份. 于文鳳則跟星爺拍拖10年,二人於2010年分手,後來于文鳳入稟,向周星馳追討投資物業「天比高」與大埔比華利山豪宅等利潤分賬,總數逾7,000萬元,可是最終于文鳳輸掉官司。 于文鳳跟周星馳拍拖十年。 (東星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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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生活
    • 人物争议
    • 外界评价

    星辉公司财务大臣

    于文凤是周星驰的女友。2010年两人分手。

    于文凤,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家族于镜波的小女儿,早先是周星驰的影迷,后来逐渐成为他的好友,两人更曾被媒体多次拍到亲密同游的照片。

    1998年12月两人被媒体在香港铜锣湾拍下与星爷在一起的照片后,于文凤“正牌女友”正式浮出水面,此后星爷与女星的绯闻也开始减少。2009年9月22日,有媒体曝光周星驰已经携女友于文凤见长辈,两人关系得到进一步确证。于文凤还是星爷的‘星辉’公司财务大臣。

    于文凤原在其兄的金融投资公司任职,并与朋友在铜锣湾开设多家餐厅,都经营得有声有色.由于她颇具其父之风,为人不但精明能干,投资方面更是眼光独到,因此曾协助家族打理金融、证券的投资公司,对理财、房产很在行。她于文凤擅理财,曾以1亿2600万元港币购入“先建广场第铺”,放置两年,再以1亿8000万港币脱手,赚了5000多万港币,之后她砸12亿6000万元港币买下香港山顶普乐道十号超级豪宅“天比高”地皮,再以8亿4000万元港币买下尖沙“加连威老道”的相连铺位,因“天比高”在斜坡上,建设成本高,她找人投资,在该处建地盖楼,楼盖好后出售赚取暴利。而“加连威老道”的相连铺位,以12亿4000万元港币出售,净赚4亿元港币,8年间,初估靠房产获利22亿。 理财有道的她,曾以“星辉”老板娘名义,推动周星驰另一...

    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港籍持加拿大护照,是香港建设(前熊谷组创办人)于镜波的小女儿,身价达三亿六千万,贵为千金小姐。为人不但精明能干,投资方面更是眼光独到,颇具其父之风。其姐于文瑛持有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文学士及国际事务硕士学位,曾经从事新闻工作 。亦是香港建设董事及东海堂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

    感情生活

    与周星驰

    据台湾媒体报道,周星驰(星爷)与地下女友于文凤交往多年,两人鲜少一起出席公开场合,1998年11月22日晚他们在香 港中环兰桂坊“镛记”餐厅吃饭,步出餐厅门口巧遇记者,两人突然弹开,欲盖弥彰反而露了馅。星爷对兰桂坊情有独钟,骑单车、泡夜店、与女友吃饭都选在此处。他多次在此骑单车被拍,1998年11月初他以蒙面侠造型与一名年轻女子骑车夜游,事后他声称对方是友人,其实就是于文凤。2007年12月中 ,周星驰在铜锣湾带女友于文凤深夜拍拖兼看楼。星爷罕见地牵起于文凤的手,温柔体贴带她过马路,完全一反常态。此外,一贯苗条的于文凤身材发福不少,更见腹部微微隆起,貌似星爷此举另有深意,疑是两人好事将近,无须再做表面功夫假装不熟。

    2008年1月5日晚8时,周星驰与于文凤坐着保姆车到香港达尚兴开餐,3个小时后,吃饱喝足,戴着灰色货车帽,穿上灰格子长袖衫及黑裤的星爷首先离开饭店上车,而戴上啡色绒帽,一身黑衣的女友紧随其后,虽然两人没有任何拖手等亲热举动,但当媒体举机影相时,星爷一反常态没有逃避镜头也没有面露不悦,这段8年情难得可以光明正大的曝光。

    2008年1月11日香港媒体报道星爷的妈妈爆料周星驰和于文凤已经分手1年了。傍晚时分,星爷的助手魏达深澄清香港媒体曲解了星妈的话,星妈原话是“周星驰这一年多都在拍《长江7号》,很少见到他的女朋友,以及他的其他朋友,就连周星驰本人都很少见到。”虽然此话并没公开承认于文凤是女友的身份,但却是星爷首次公开为私事而找媒体澄清。

    2010年07月21日据台湾媒体报道,48岁的周星驰(星爷)和香港建设创办人于镜波的女儿、炒楼高手于文凤交往10年,他始终没求婚。据悉,于文凤终于放弃,半年前主动向他提分手,后来火速搭上香港银行业第3代廖尧城。

    周星驰虽跟于文凤分手,但再见也是朋友,大家仍有公事上合作及会保持联络,周星驰曾跟不少女星传绯闻,但论到最长情,一定是跟于文凤的十年情,周星驰与于文凤九八年认识,1999年底拍拖,之后于文凤更成为周星驰的“另一半”,加入周星驰公司“星辉”担任董事,又协助周星驰投资地产,每项交易均过亿,助周星驰身家暴涨!

    虽然于文凤如此好,但二人拍拖十年,于文凤始终未有名分,就连星辉经理人公司都是由周星驰与姐姐持有,于文凤只是挂名董事。有指二人一直没有结婚,是于文凤与星妈不和,关系更见恶劣,于文凤过时过节都不会主动联络,而原本跟周星驰同住的星妈,也为免经常撞见于文凤,曾一度搬到女儿家里居住。于文凤与周星驰分手后与创兴银行后人廖烈文之子廖尧城拍拖,据知于文凤对新恋情没避忌,生意上朋友问她是否有新恋情,于文凤都会大方承认,再见也是朋友虽然分了手,但于文凤仍然有回星辉,并不时跟周星驰、公司同事开会,公私分明。记者就分手一事致电周星驰,他表示:“我没有什么可以回应。”而于文凤电话则飞留言,至于星妈对周星驰与于文凤分手表示:“无所谓啦,他(指周星驰)是大人了,我不会过问他的事情,(有传你避见于文凤,曾经一度搬走?)我整天去旅行才是,我一年去五、六次旅行的啊!”

    2010-10-06 周星驰(星爷)日前被爆与爱情长跑10年的女友于文凤分手,她更被拍到另结新欢。但两人余情未了,于文凤被拍到照常回到星爷公司上班,更握有星爷财政大权。 据报道,于文凤与周星驰从情侣变成合作伙伴,知情者爆料两人仍有联络,于文凤为周星驰付出多年,舍不得说放就放,“虽然已经分手,但近几个月来,于文凤仍旧照常进公司开会,公事一切没变,员工也很习惯。她已经从得力女友,变成得力助手。”有媒体连日跟踪于文凤,发现她天天都由司机接送返家,并不见与“新欢”有任何互动。

    据台湾媒体报道,横霸影坛的周星驰(星爷),2012-9-21竟曝出“卖股求现”的消息。市场人士分析,此举疑跟前女友于文凤9月提告,要追讨2.7亿台币(约7000万元人民币)佣金有关。据悉,文化中国传播集团(简称文化中国)日前宣布,跟他签下7年拍5片的合约,私下他却卖出电影《大话西游之除魔传奇》50%的股权,套现1亿7672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600万元),可能都是要还债用的。

    分手纠纷

    2009年,街头巷尾的话题离不开那几对秘密结婚的艺人,人人都夸朱丽倩被藏24年都没有怨言,很伟大。不过还有一个“背后的女人”很令人喜欢,就是周星驰女友于文凤,她是富家女,但为人低调,拍拖十几年一直任劳任怨为男友打理大小事务。周星驰和于文凤交往13年,期间于文凤为周星驰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5. 2020年11月20日 · 于文鳳是難得外形和智慧兼備的女人! (VCG出身名校的于文鳳父親是香港建設集團前稱熊谷組創辦人于鏡波1998年有報道曾指于鏡波白手興家1949年來港身上只有幾十蚊到後期成了一代富豪家族至少擁有30億的財產但于家人至今非常低調出門打扮相當樸素亦是香港隱形富豪之一作為豪門千金的于文鳳亦在庭上透露自己從少由父親和胞兄學習物業發展和建築等知識更曾加入她兄長于樹權的證券物業公司負責風險評估。 由此可見,她是典型的富家千金,為人不但精明能幹,投資方面更是眼光獨到,頗具其父之風,更傳周星馳的房地產生意之所以成功,于文鳳亦有不少功勞。 與星爺相戀13年! (VCG) 點撃下圖睇二人關係! + 3.

  6. 2020年12月23日 · 影星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在分手後要求對方就豪宅天比高等投資付10%分紅涉款逾8000萬元但高等法院今23日頒判辭裁定于敗訴法官高浩文認為當年就分紅協議的對話只屬情侶間的日常交談並非具法律效力的商業討論而且于既可獲10%分紅又毋須承擔蝕錢風險在商業上並不合理。 他又認為于家底豐厚,只因戀情而替周工作,並不介意報酬,亦不會太擔可獲得的收入,裁定雙方達成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相信周所承諾的分紅只屬饋贈性質。 原告于文鳳,被告周星馳。 于稱與周有業務拍擋關係,並曾替周投資包括山頂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及投資基金,要求取回周承諾的一成佣金,即逾8000萬元。 口頭承諾如同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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