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台灣防疫入境 相關

    廣告
  2. 上個月有 超過 100 萬 名用戶曾瀏覽 agoda.com

    立即預訂可慳更多,Agoda®一直保證最低價! 我們全天候為你提供協助,出走都唔會注定一人!

    • 高雄

      超值酒店,神秘優惠

      先訂後付,節省更多!

    • 折扣優惠

      計劃緊下次旅程?

      我們為你提供最抵優惠!

搜尋結果

  1. 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 (全年無休免付費) 聽語障服務免付費傳真: 0800-655955 國外可撥打 +886-800-001922 (自國外撥打回國須自付國際電話費用)

    • Covid-19現行因應作為
    • 簽證
    • 中華民國駐外機關

    自2023年8月15日起: 1.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或快篩陽性,請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直至快篩陰性或滿5天即可解除。 2.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請儘速就醫。

    入境限期(簽證上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欄):係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之期限,例如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APRIL 8, 1999即1999年4月8日後該簽證即失效,不得繼續使用。
    停留期限(DURATION OF STAY):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後,自入境之翌日(次日)零時起算,可在臺停留之期限。
    入境次數(ENTRIES):分為單次(SINGLE)及多次(MULTIPLE)兩種。

    中華民國政府有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僑委會、交通部觀光署等在國外設有駐外單位,辦理該單位所負責之工作。不過各單位都由外交部之當地駐外單位統一指揮、協調,大部分也在同一地點工作。 因駐外單位甚多,地址、電話等又較易變動,所以要掌握正確資訊,可以向各單位查詢。(駐外館處) 外貿協會係我國主要民間對外商務推動單位,相關資訊請查閱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網站。

  2. 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旅客應詳實申報本系統資料。 填寫不實者,依該法第69條規定,最高得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鍰。 According to Article 69 of the Communicable Disease Control Act, any person who falsifies on this notice shall be fined up to NT$150,000. 所有入境航班旅客過去14天內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水鼻塞、呼吸急促、腹瀉、嗅味覺異常、全身倦怠及四肢無力等症狀,請於抵臺時主動洽CDC檢疫人員,配合健康評估及完成本系統健康申報。 本人同意「入境旅客配合採檢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或「有症狀旅客健康評估暨檢疫敬告單及提審權利告知」,以電子表單方式收執。

  3. 2022年9月2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9)日表示,經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疫情正以穩定可控方向發展,在評估國內防疫與醫療量能後,為邁向防疫正常生活,自10月13日零時 (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進行「7天自主防疫」,並開放相關邊境管制措施,以兼顧防疫、經濟、維持社會運作及國際交流之需求,說明如下: 一、每週入境總人數:試行每週15萬人次為原則。 二、自主防疫天數:入境日為第0天,進行「7天自主防疫」。 (一)取消居家檢疫。 (二)旅客入境前免於「入境檢疫系統」線上申報及免持國內手機門號。 (三)取消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四) 停止居家檢疫之關懷追蹤機制、電子監督措施、健保註記及地方政府居家檢疫關懷服務等措施。 (五)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規範: 1.

  4. 其他人也問了

  5. 抵臺後全程佩戴口罩,儘速前往檢疫處所且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搭乘防疫車隊入住防疫旅宿時主動出示本通知書收執聯。 除執行飛航任務 (限派飛長程航班)外,應留在檢疫處所,不得外出。 前往啟程地機場應搭乘公司專車或防疫車隊。 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 (包含持臺灣手機門號進行個人活動範圍之電子監督)。 如有發燒、咳嗽、腹瀉、嗅味覺異常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請佩戴醫用口罩,立即通報所屬航空公司,並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 (或撥1922),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 本系統適用於機組員防疫作業辦法經民航局備查之國籍航空公司。 本人同意檢疫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以電子表單方式收執。

  6. 2022年10月5日 · 外交部配合開放邊境管制措施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本(111)年9月29日全面恢復免簽證待遇機制外,10月13日起開放非免簽證國家得以「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事由申請來臺簽證。 外交部將相應調整外籍人士來臺規範如下: 一、 全面恢復簽證便捷措施: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得以落地簽證方式來臺,或事先申請電子簽證及內政部移民署「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入境憑證。 東南亞國家優質團體旅客來臺觀光(觀宏專案)相關申請事宜,將按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所訂開放程期受理。 二、 全面恢復正常簽證辦理流程: 外籍人士得依其來臺事由(含一般性社會訪問及觀光),備妥相關文件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來臺簽證。 有關簽證應備文件及申請手續,請參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