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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接觸者為何無法享有有薪病假?
密切接觸者檢疫期調整為何?
什麼是密切接觸者?
疫情期間如何避免陪病或探病?
以下為指引的全文: 香港現時面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非典型肺炎)的威脅,政府和全體市民正攜手對抗及控制它的擴散。 當僱員不幸染上此病症,或因其家庭成員感染,或因與患者有緊密接觸而受到影響,我們呼籲僱主要體恤僱員,靈活及彈性處理他們的病假及暫時缺勤的問題。 確保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對僱主和僱員都有益處。 在此困難時刻,維繫和諧勞資關係,同心協力,至為重要。 雖然《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都已載列了僱主和僱員的權利和責任,但由於此病症並不尋常,令僱主和僱員少不免會有疑問,我們因此發出此指引,讓大家容易跟從。 僱主及僱員如需協助,可聯絡勞工處。 如有查詢,請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 1771。
2021年6月23日 · 按現行檢疫安排,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須接受強制檢疫(強檢)14日或21日。 強檢規定早前一度擴闊至不屬密切接觸者,但與COVID-19變異病毒株確診者居於同一大廈的人士。 據悉,由於「因接受強檢而缺勤」不是《僱傭條例》(第57章)下的放取病假理由,有不少基層市民被僱主要求放取無薪假期以接受強檢,生計因而大受影響。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二月至今,有多少人獲衞生署發出曾接受強檢的證明文件,並按他們是否COVID-19確診者列出分項數字; (二)去年二月至今,在接受強檢期間確診COVID-19的人士當中,有多少人獲當局發出病假證明書;及.
僱傭合約和《僱傭條例》中的條文,包括終止合約、無薪假期、病假和賠償等方面的條款,將繼續規管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關係和責任。 另外,雙方也需要留意的法律包括《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普通法下僱主對僱員負有的謹慎責任、《殘疾歧視條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及《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後三者以下合稱為「疾病及檢疫規例」)。 [1]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health-coronavirus-who/who-message-to-youth-on-coronavirus-you-are-not-invincible-idUSKBN21733O.
- 居家隔離條件
- 居家隔離指引
- 居家隔離時的支援服務
根據香港政府的居安抗疫計劃,快速測試或核酸檢測呈陽性人士於網上申報平台申報資料之後,如果相關部門認為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的家居環境許可,將可以選擇留在家中隔離或檢疫。 如果你是確診人士,但個人身體或家居環境出現下列情況,將被歸納為不適合在家隔離:
居家隔離期間,你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 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於有需要時尋求醫療協助 2. 做好防護措施,避免病毒傳播,例如經常清潔雙手、戴上口罩等 3. 應盡量留在自己的房間內 4. 應避免與同住人士有面對面的接觸、共同進餐、共享私人物品 5. 保持空氣流通 6. 經常消毒家居環境 7. 感染人士應避免接觸同住家人會接觸的物件 8. 盡可能留在家中避免外出 9. 為感染人士安排專用洗手間,如不可行就於每次使用洗手間後徹底消毒 10. 需要由親友提供或網上訂購外賣及物資,交收時應該只把物資放在門口,避免面對面接觸,並使用非接觸式付款方法
隔離護理觀察系統 居家隔離人士可以透過該系統輸入個人資料、檢測資料、疫苗紀錄和健康狀況,並在指定日期申報快速抗原測試結果。如果在隔離期間感到身體不適,亦都可以透過系統申報,系統會因應健康情況提供尋求協助的方法。 居家支援物資派遞服務 民政總署的1833 019「居安抗疫」24小時熱線會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基本日常用品和食物,並送遞上門。民政事務局呼籲,居家隔離或檢疫人士應盡量透過親友送遞或網絡訂購日用品及食物,令 指定診所 居家隔離人士如有需要,可以預約前往指定診所尋求醫療服務。
由2022年6月17日起,除僱員因患病或受傷而不適宜工作並缺勤的日子外,《僱傭條例》下的病假日亦包括僱員因遵守指定的防疫規定以致活動受限制而缺勤的日子。 僱主須向能提供相關證明的合資格僱員支付疾病津貼。 此外,僱員因遵守相關限制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或被更改僱傭合約條款並不是《僱傭條例》下的正當理由,有關僱員可根據《僱傭條例》向僱主提出不合理解僱或不合理更改僱傭合約條款的補償申索。 詳情請參閱《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五章「疾病津貼」及第十章「僱傭保障」。 最新消息: 政府已於2023年6月16日廢除在《僱傭條例》下與接種新冠疫苗相關的條文。 詳情請參閱 新聞公報 。 相關資料.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五章「疾病津貼」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十章「僱傭保障」 印度文. 尼泊爾文. 斯里蘭卡文.
2022年12月8日 · 密切接觸者在檢疫期間須每天進行快速測試,若他們每天的快速測試均取得陰性結果,便可以於第五天完成檢疫。 倘若任何一次測試結果為陽性,相關人士便須立刻向衞生署申報。 上述安排明日(十二月九日)凌晨零時生效。 上述提早完成隔離和檢疫的安排亦適用於生效前已發出而仍然有效的隔離令和檢疫令。 舉例來說,如密切接觸者的檢疫令第一天為十二月五日,若有關人士(不論其接種疫苗情況)於十二月八日和九日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均取得陰性結果,他們便可在十二月九日完成檢疫。
2022年6月17日 · 《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今日刊憲並生效,訂明僱員因遵守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將被視為病假,符合《僱傭條例》下相關資格的僱員可領取疾病津貼。 若僱員因遵守有關防疫規定而缺勤並因此被解僱,屬於不合理解僱。 另外,《修訂條例》亦清晰訂明僱主如果向僱員發出接種新冠疫苗要求,所需條件為何,如僱員未有遵從有關要求而被解僱,不屬於不合理解僱。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今次修例旨在反映政策原意,從而釐清僱主和僱員在疫情下的權利和責任,並在保障公共健康和維護僱員權益之間作出適當平衡。 有關修例的詳情可瀏覽勞工處網頁,或致電勞工處24小時熱線2717 1771查詢。 僱員因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缺勤 今日起被視為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