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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 · 26人中,黃之鋒、岑敖暉等4被告於上周五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全被判刑。 其中,黃之鋒被判囚10個月,區議員岑敖暉被判囚6個月,區議員袁嘉蔚和梁凱晴則判囚4個月。 法官陳廣池在判刑時強調,基本法保障集會自由,但並非絕對、不是沒有限制的,更不能低估大規模集會出現暴力的風險。 各被告有預謀地公然犯法,雖然認罪但沒有悔意,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根據《區議會條例》,被定罪的3名區議員將喪失議員資格。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4名被告昨晨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 其中,黃之鋒於去年12月已因前年6月21日包圍警總案被判囚13個半月,上月再因前年10月5日違反《禁止蒙面規例》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被判囚4個月,更是攬炒派「35+初選」案47名被告之一。
2018年1月24日 ·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新社聯理事長陳勇昨日批評,岑敖暉在「佔領」期間走在最前線,表現勇猛,原來自己已獲得美國護照這份「保險」。 他又質疑幾個「佔領」頭目也在幕後黑手安排下獲得外國居留權,方便他們「叫人衝,自己鬆」,但其他沒有外國國籍、視香港為家的衝擊者就慘被蒙在鼓裡。 他表示,事件可解釋為何有些反對派中人存心「整沉香港呢隻船」,原來是早已登上另一艘船,市民也可藉此更加清楚哪些派別值得信任,在補選中作出明智選擇。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指出,持外國護照者也不一定不為香港着想,但岑敖暉對此隱瞞才是其心可誅,而反對派之前大肆炒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的國籍事件,也不停批評不同政見者持外國護照,反映出他們雙重標準。 何俊賢:反對派雙重標準.
2021年5月22日 · 岑敖暉拒擁護基本法 乞外禍港 - 香港文匯報. 2021-05-22. 岑敖暉於去年2月遠赴丹麥參與會議和公開活動,其間乞求相關機關落實《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讓丹麥政府「有法律基礎」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及警務處人員實施所謂的「制裁」。 雖然岑敖暉當時在回覆選舉主任時聲稱,自己無意乞求外國「制裁」香港,而《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只「旨在保障人權」「如同基本法的部分條文」,但選舉主任認為,岑敖暉到訪丹麥的行程明顯是在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並指他的回覆等於同意若基本法下所保障的人權被侵犯,外國可透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對香港特區政府實施所謂的「制裁」,此觀點完全無視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下已有處理有關事宜的機制。
2020年7月31日 · 岑敖暉:我無意請求外國制裁香港,亦無意圖繼續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法律。 我於今年2月到訪丹麥只屬一般意見交流,旨在探討世界各地人權狀況。 選舉主任:岑敖暉曾在facebook表明,到訪丹麥參與會議和公開活動旨在懇請有關機關落實《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讓其政府有法律基礎制裁香港官員及警務處人員,足見他曾明顯地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特區事務。 岑敖暉:《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旨在保障人權,如同基本法的部分條文。 選舉主任:岑敖暉的回覆等於認為兩部法律均有保障人權的條文,故同意若基本法下所保障的人權被侵犯,可由外國透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香港特區政府,此觀點完全無視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下已有處理有關事宜的機制。
2015年4月11日 ·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長達79天的違法「佔領」行動嚴重衝擊社會法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內務 ...
2020年5月16日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正如監警會審視報告指出,煽暴文宣在網上散播仇警言論及謠言,荃灣區區議員岑敖暉本月9日在網媒「獨立媒體」撰文,集辱警、造謠、煽暴、煽仇之大成。 他聲稱墮樓的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是被警察所「殺」,煽動「香港人報仇」,更稱黑暴有槍有炸彈是「向着更高規格的裝備發展」。 警方昨日去信狠批岑敖暉誣衊警隊,包庇暴徒、鼓吹暴力,警方對此表示極度憤慨,不排除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在信中指,岑敖暉信口開河地指控警隊,更誣衊警隊殺人,藉此煽動市民「報仇」,利用謠言鼓吹暴力,行為極不負責任。 有關言論更對死者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以此煽動社會仇恨,分化警民關係。
2017年6月16日 · 黃之鋒、岑敖暉及其中9名被告透過律師稱,案件下月3日開審時將會承認控罪。 法官指,將於審訊正式開始後處理認罪答辯及求情。 另一被告、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