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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简称市建局)是中国香港专责处理市区重建计划的法定机构,在2001年5月1日根据香港《市区重建局条例》而成立,前身是同样负责处理市区重建的 土地发展公司 。 2002年6月,香港立法会通过在5年内向市区重建局注资100亿港元,以推行各项市区重建计划。 中文名. 香港市区重建局. 简 介. 香港处理市区重建计划法定机构. 成立时间. 2001年5月1日. 性 质. 政府机构. 目录. 1 主要职责. 2 委员会. 3 主要重建计划.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市区重建局的主要工作,包括加速香港市区旧区的重建发展,促进并鼓励复修残旧楼宇以防止市区老化,保存并修葺具有历史或建筑价值的楼宇,致力保留地方特色,及透过改善旧区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委员会. 播报. 编辑.
香港人民政府. 市区重建局职责包括加速旧区重建,促进复修楼龄较高楼宇,修葺具有历史或建筑价值的楼宇,及透过改善旧区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由于市区重建涉及大量居民及贵重土地的发展,市建局的举动备受香港舆论关注。 市建局重建工程与普通私人发展商重建工程另一分别之处是由于市建局为半官方机构,征收土地时可引用《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拒绝交回土地者可被控“占用官地”,因此在收地问题上经常引起争议。 市建局是香港专门负责处理市区重建计划的法定机构,于2001年5月1日,根据《香港法例》中的《市区重建局条例》〈第563章〉而成立,前身是同样负责处理市区重建的土地发展公司。
0.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播报 编辑 讨论 上传视频. 长沙市政府机构.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长沙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 [7] [9] 中文名.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所属部门. 长沙市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 局长:张跃先. 目录. 1 主要职责. 2 内设机构. 3 直属单位. 4 现任领导. 5 所获荣誉.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及住房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和运营管理工作。 承担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市级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 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1 发展历程. 2 主要职责. 3 内设机构. 4 直属单位. 5 现任领导. 6 获得荣誉. 发展历程. 播报. 编辑.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市城乡建设局的职责,以及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1] 保留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0.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播报 讨论 上传视频. 西安市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26号),制定本规定。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牌子。 西安市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住 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中文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西安市. 性 质. 政府工作部门. 行政级别. 正局级. 隶 属. 西安市人民政府. 目录. 1 主要职责. 2 内设机构. 3 直属机构. 4 现任领导. 5 历任领导. 6 所获荣誉.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城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城区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贯彻落实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区保障房建设工作;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初审、申报。 (三)负责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属单位公有住房售房款和售后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批后监管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以及商品住房租赁备案工作。 (五)负责房屋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规范房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六)负责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本区房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