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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KU - EOUnit - 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 PDF 下載. 由平等機會委員會擬備. 適用於香港大學職員及學生. 提供指引予教育機構以消除殘疾歧視及騷擾. 基本指引. 尊重殘疾人士如尊重其他人士一樣. 不應對殘疾人士的能力和需要妄作假設. 直接與殘疾人士討論其需要. 招生. 課程資料及申請表格應以多種形式提供以方便有需要人士. 制定劃一的甄選準則: 準則是合理的,而且與甄選的目的相關. 不應假設殘疾人士的能力. 確保準則沒有間接殘疾歧視. 通知申請人校方可提供合理遷就. 職員應接受有關殘疾及歧視法例的訓練. 課程. 確保有殘疾的學生與其他學生一樣,可以學習同樣的課程,接觸同樣的老師,及使用同樣的上課地點. 為參與課程時出現困難的殘疾學生作出合理遷就. 評核.

  2. ENG 简 A A A 重要告示 主頁 搜尋 索引 章號索引 中文標題索引(按中文筆劃數目排列) 英文標題索引(按英文字母排列) 條例 中文主題索引 條例英文主題索引 條例年表 憲報 編輯修訂紀錄 有用資料 其他刊物 香港法例的草擬和制定 《香港法律草擬文體及實務 ...

  3.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共同工作場所內的場所使用者,對同屬場所使用者的人作出殘疾騷擾,即使兩者沒有僱傭關係或類似僱傭關係,亦屬違法。「場所使用者」在《殘疾歧視條例》下的定義,與《性別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下的定義相同。

  4. Bilingual Mode: Show highlight for: Matched Keywords. Cross Reference (s) Source Note (s) Tick the provision (s) to be printed from TOC: Download. Version Date : 27/05/2022.

  5.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附屬法例內容

  6. 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平等機會委員會根據《殘疾歧視條例》而制訂的《教育實務守則正式生效,該守則協助教育機構制定防止及消除殘疾歧視的政策,並向學校及業內人士提供實務指引,使其服務殘疾學生時的安排符合《殘疾歧視條例》的條文。 校方如欲進一步了解上述各條例的內容,可瀏覽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網頁,網址為http://www.eoc.org.hk。 故此,學校不應讓教職員及學生因其種族、國籍、膚色、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主張、民族本源或社會階級、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性別、殘疾或家庭崗位等因素而被歧視或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