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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是甚麼?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由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在國會兩院一同推動的法案。 根據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介紹,法案是為了在香港自治面臨中國政府和共產黨干預之際,重新確認美國對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的承諾。
inews.hket.com/article/2443334/【香港人權法】甚麼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眾議院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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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背景. 香港 在2014年9月發生爭取實施 真普選 的 雨傘運動 期間,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首度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第一版,要求國務卿恢復每年就香港情勢向國會提交《 美國-香港政策法 》報告, 以及要求總統向國會保證香港享有足夠自治來支持給予特殊待遇,惟因接近當屆國會會期屆滿未能審議 [8] [9] 。 香港自決派社會運動人士 黃之鋒 在2016年11月到訪 美國國會 ,並會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 克里斯·史密斯 、聯席主席 馬可·魯比奧 、參議員 湯姆·卡頓 等國會人員會面要求重提法案。 會議後魯比奧和科頓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10] 。 惟同樣因接近會期完結而無疾而終。
在制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前,香港是通過普通法、有關. 法例和行政措施以落實兩項公約的規定。 不過,愈來愈多市民及團. 體建議制訂單一的法案(即“人權法案"),以便把兩項國際公約內. 訂明的有關權利納入本地法律。 有關人士曾在多個場合提出這項建. 議,其中一九八七年在本港討論基本法草案及徵求意見稿期間,以. 及其後一九八八年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會議. 上,都有人提出這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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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3日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 (英語: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是一項 美國聯邦法律 ,該法案要求 美國政府 制裁「負責侵犯香港人權的 中國 及 香港 官員」,並要求 美國國務院 和其他美國政府機構每年進行一次審查,以確定香港政治地位的變化是否有理由改變美國和香港之間獨特的貿易關係。 此法律由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主席眾議員 克里斯·史密斯 和聯席主席參議員 馬可·魯比歐 分別提出 [1] 。
2019年10月16日 ·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由美國民主、共和兩黨在國會兩院一同推動的法案。 根據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簡稱CECC)介紹,法案是為了在香港自治面臨中國政府和共產黨干預之際,重新確認美國對香港民主、人權和法治的承諾。 【香港人權法影響】給特朗普2把利劍 制裁香港. 美國國會為何推動此法案? 法案由CECC兩名共同主席︰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Macro Rubio)和民主黨眾議員麥戈文(Jim McGovern)、以及CECC前主席兼共和黨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一同推動。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第383章. 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本條例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適用於香港的規定收納入香港法律,並對附帶及有關連的事項作出規定。 [1991 年6 月8日] . 第 I 部 . 導言 . 1. 簡稱. 本條例可引稱為《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2. 釋義.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人權法案"(Bill of Rights) 指在第 II 部列出的香港人權法案; “生效日期"(commencement date) 指本條例的實施日期; “先前法例"(pre-existing legislation) 指在生效日期前制定的法例; “法例"(legislation) 指可藉條例修訂的法例。 人權法案受第 III 部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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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 立法會六題:《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華峰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的答覆: 問題: 美國國會眾議院早前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法案》)。 《法案》如獲參議院通過和總統簽署便會成為法律。 有商界人士憂慮,《法案》一旦落實,勢必影響香港和美國之間的交往、促使美國政府檢討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以及動搖香港的外貿關係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法案》的落實對本港外貿關係、外資企業來港投資和上市,以及高科技產品和技術進口等方面的負面影響的最新評估為何; (二)會否加強向美國政、商界遊說和說明香港實況,以免美國當局錯誤地對香港作出不利決定;及.
2017年2月23日 · 《香港人权与民主法》 (英语: 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是一项 美国联邦法律 ,该法案要求 美国政府 制裁“负责侵犯香港人权的 中国 及 香港 官员”,并要求 美国国务院 和其他美国政府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审查,以确定香港政治地位的变化是否有理由改变美国和香港之间独特的贸易关系。 此法律由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 主席众议员 克里斯·史密斯 和联席主席参议员 马尔科·卢比奥 分别提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