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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答: (一)買賣動產契據每件貼用印花稅票新台幣12元;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因合約雙方均為立據人,應分別就所持有之合約書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二)依民法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是以當事人一方之要約經他方承諾,並書立契約者,契約內容即具拘束簽約雙方當事人之法定效力,應按合約書之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三) 以非納稅憑證代替應納稅憑證使用者,例如使用報價單、估價單或交貨單代替契約書者,仍應按其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公司發行股票委託代辦股務、簽證及承銷之契約,要否繳納印花稅?

  2. 2013年4月6日 · 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這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印花了。

  3. 2020年1月12日 · 答: (一)買賣動產契據每件貼用印花稅票新台幣12元;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因合約雙方均為立據人,應分別就所持有之合約書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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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03年8月27日 · 自今年初以來,不少營造業及工程業者收到稅捐機關通知提示五年內的帳冊憑證,經聯絡後才知道是印花稅檢查,對於業者而言,最主要的查核項目就是承攬契約;由於印花稅法的立法及課稅原則是輕稅重罰,就承攬契約而言,稅率是千分之一,而漏稅 ...

  6. 1.合建分屋之課稅與開立發票釋疑(財政部75/10/01台財稅第7550122號函). 主旨:依照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合建分屋之銷售額,應按該項土地及房屋當地同時期市場銷售價格從高認定,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於換出房屋或 ...

  7. 該處特別呼籲,印花稅是憑證稅,採輕稅重罰,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額者,如經稅捐機關查獲,除了要補稅外,還要按漏稅額處以5倍至15倍罰鍰。 ==== (附件三) 私人辦理補習班、托兒所、幼稚園暨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95.2.6台財稅字第09504509090號令)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合法立案之公私立育幼院、 托兒所、幼稚園開立收取學雜費、材料費、幼兒飲食費. 、交通費等之收據,依據印花稅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 可比照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免納印花稅; 但是育幼院、托兒所、幼稚園如兼營兒童美語教學、 才藝教室(例如圍棋、珠心算、樂器、繪畫等) 或兼營兒童托育中心(即安親班)、課輔班等. 補習教育性質之收費,則應繳納印花稅。 至於坊間一般補習班,不論其上課內容及性質為何,

  8. 1、實到貨物與原申報或輸出入規定不符案件處理要點。 2、海關緝私條例。 3、懲治走私條例。 依法受管制物品. 通常申報不符均會涉及偷漏進口稅或逃避管制。 所謂「偷漏進口稅」的計算,係以兩項貨物就查價結果,實到貨物所應歸列的稅則號別、稅率,與原申報貨物所應歸列稅則號別、稅率,兩者的稅差核計之。 所謂「逃避管制」的「管制」一語涵義,是指下列情事: (一)關稅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進口的違禁品. 1、偽造的貨幣、證券、銀行鈔券及印製偽幣印模。 2、賭具及外國發行的獎券、彩券或其他類似的票券。 3、有傷風化的書刊、畫片及誨淫物品。 4、宣傳共產主義的書刊及物品。 5、侵害專利權、圖案權、商標權及著作權的物品。 6、依其他法律規定的違禁品。 (二)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規定所公告的管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