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香港 搜尋

  1. 澳門法律 相關

    廣告
  2. 上個月有 超過 100 萬 名用戶曾瀏覽 agoda.com

    立即預訂可慳更多,Agoda®一直保證最低價! 我們全天候為你提供協助,出走都唔會注定一人!

    • 高雄

      超值酒店,神秘優惠

      先訂後付,節省更多!

    • 先訂後付

      Agoda.com最低價格保證

      火速預訂,免費取消!

搜尋結果

  1. www.io.gov.mo › cn › legis法例 - io

    第26/2024號行政命令 - 將一切所需權力授予運輸工務司司長,以便以立約人身份,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以公證書形式訂立的「外港客運碼頭營運批給公證合同」。

  2. 法律法規 憲制性文件 搜法易 澳門 主要法例 國際公約 來澳旅遊 計劃行程 觀光 娛樂消閒 購物 節日盛事 商務及貿易 貿易投資 澳門經貿會展 中小企商機和服務 市場資訊 知識產權 相關連結 ...

  3. www.io.gov.mo › cn › legis法律 - io

    找到733項結果 - 瀏覽: 1 / 8. 摘要. 《公報》編號: 第10/2024號法律, 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 《公報》第22期, 第一組, 2024/05/27. 第9/2024號法律, 修改第4/1999號法律《就職宣誓法》。. 《公報》第22期,

    • 定義
    • 受保密義務約束下獲得的機密資料
    • 通知及合作的義務
    • 許可的無效
    • 禁止入境的期間及其計算
    • 安全措施及其他決定的重新評估
    • 例外給予許可
    • 通知
    • 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發出的文件
    • 入境及出境的管控

    為適用本法律及相關補充法規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為: (一)“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是指分別按目的地為境內或境外而跨越: (1)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區域界線; (2)按法例或適用的國家文書訂定的屬澳門特別行政區管轄區域的界址範圍及界址點座標; (二)“登機落機控制區及登船離船控制區”:分別是指澳門國際機場或直升機場的登機點及落機點與出入境管控設置地點之間劃定的區域,以及碼頭的登船點及離船點與出入境管控設置地點之間劃定的區域; (三)“中轉”:是指有關人士為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通過登機落機控制區、登船離船控制區或任一出入境事務站,又或在當局的管控及監督下從一出入境事務站到達另一出入境事務站;只要不作任何出入境紀錄和不簽發任何入境及逗留許可,則中轉不視為入境及出境澳門特別行...

    一、如行政程序證明文書或資料是由司法當局或刑事警察機關,又或司法當局及刑事警察機關之間在從國際或區際合作體系範疇獲得,並受保密義務約束而被列為機密,行政長官可拒絕提供查閱,且不影響其他法律規定所衍生的查閱限制。 二、如利害關係人採取司法訴訟手段,具管轄權的法院須對使用被列為機密且利害關係人被拒絕查閱的證明文書或資料的正當性作出裁判,並評估該等文書或資料所載的關於利害關係人的數據及資訊的存在性、關聯性和保持更新性。 三、如具管轄權的法院斷定受爭議的文書或資料欠缺上款所指的某一要件,可按情況決定剔除卷宗內全部或部分受爭議的文書或資料,而被剔除的文書或資料所載的事實不得用作行政行為的理由說明。

    一、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公務人員應將其在履行職務時獲悉的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狀況通知主管實體,否則對其提起紀律程序。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應互相交換為有效執行本法律所需的一切資訊;但根據適用的法例屬保密的資料或資訊又或根據上條第一款的規定獲取的文書或資料除外,屬該等情況,須遵守有關法例又或國際或區際合作規則所衍生的保密義務。 三、為適用上款的規定,下列實體視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 (一)警察總局; (二)海關; (三)治安警察局; (四)司法警察局; (五)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六)懲教管理局。

    一、以虛假聲明或虛假、偽造、經篡改的文件或屬他人的真確文件,又或以任何欺詐方式所取得的入境許可、逗留許可、居留許可,以及該等許可的續期及延期,均屬無效。 二、按上款規定作出的無效宣告,不影響有關事實所衍生的倘有民事及刑事責任,以及對作出欺詐行為的人實施禁止入境的措施。

    一、按本法律規定所實施的禁止入境措施,禁止入境期間的長短應與導致禁止入境的行為的嚴重性、危險性或可譴責性成比例,且每一禁止入境措施最長期間為十年。 二、禁止入境期間按以下規則計算,但實施禁止入境措施的批示經說明理由而另有規定者除外: (一)如被針對人在廢止逗留許可或居留許可的決定,又或驅逐出境的決定作出後合法離開澳門特別行政區,禁止入境期間自其出境之日起算; (二)如被針對人在獲悉上項所指決定前已合法離開澳門特別行政區,禁止入境期間自其出境之日起算;如曾多次出境,則自最後一次出境之日起算; (三)如被針對人無出境紀錄及下落不明,禁止入境期間自推定其被通知決定之日起算。

    屬下列情況,應利害關係人申請,治安警察局須重新開展行政程序,並重新評估按本法律的規定所採取的安全措施及作出的其他決定: (一)作出司法裁判或刑事偵查歸檔批示,從中得出以下結論: (1)有關決定所依據的行為未曾作出,又或該行為並非由被針對人作出; (2)基於出現阻卻不法性或罪過的事由,不得將刑事責任歸責於被針對人; (二)作出行政決定,該行政決定已轉為確定並使之前作出的決定所依據的前提作廢。

    一、基於人道理由或值得例外考慮並經說明理由的其他原因,行政長官可免除法定要件、條件及手續,給予入境許可、逗留許可及居留許可,以及對有關許可予以續期或延期。 二、上款規定的免除的批示並無提及的人不得主張獲給予免除,即使以情況相同或理由更充分為由亦然。

    一、通知須按《行政程序法典》的規定作出,且尚須遵守以下數款的特別規定。 二、郵遞通知須按情況寄往利害關係人、其法定代理人或已委託的受託人的住所、常居所或選定用作收取通知的住所。 三、郵遞通知視為於郵政掛號日之後第三日作出;如該日非為工作日,則視為於緊接該日的首個工作日作出,但應在通知書載明此情況。 四、如利害關係人的地址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則僅於《行政程序法典》第七十五條所定的延期期間屆滿後,方開始計算上款所指的期間。 五、僅在因可歸咎於郵政服務的事由而使被通知者在推定接獲通知的日期後接獲通知的情況下,方可由被通知者推翻第三款規定的推定。 六、在緊急情況下,得以口頭方式就有關決定作出通知;有關決定須載於經通知者及被通知者簽署的筆錄,該筆錄須以摘要形式載入卷宗,而筆錄副本則須交予利害關...

    一、由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按當地法律發出的文件,可用作組成本法律及相關補充法規規定的行為或程序的卷宗,且具有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所繕立的相同性質文件同等的證明力,但不影響《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適用。 二、非以任一正式語文書寫的文件,應按《公證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條及續後條文的規定附同經證明的譯本,但下款規定者除外。 三、治安警察局可免除以英文書寫且在解釋上不存在困難的文件的譯本。 四、如文件由外地的公共當局簽發,治安警察局可要求相關認證,以核實簽發者的簽名及資格。

    一、治安警察局對入境及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進行邊境管控,且須: (一)在經陸路跨越第二條(一)項所指的界線、界址範圍及界址點座標時,又或因乘搭船舶、航空器而辦理登船、登機或離船、落機的程序及手續時;以及 (二)在指定的出入境事務站及相關運作時間內為之,但下款規定者除外。 二、在特殊情況下,如獲預先許可並繳付所適用的費用,可在出入境事務站以外地方進行邊境管控,尤其應直升機機長或船舶船長要求,可在直升機場抵達或出發處或航行中的船舶上進行。 三、為對經船舶入境及出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人進行邊境管控,如船舶未獲依法免除結關單手續,治安警察局須就相關手續與海事當局配合。

  4. bo.io.gov.mo › bo › i民法典 - io

    第五編 - 扶養. 第五卷 - 繼承法. 第一編 - 繼承總則. 第二編 - 法定繼承. 第三編 - 特留份繼承. 第四編 - 遺囑繼承. 條 文 對 照 表. [ 民法典 - 目錄 ] [ 民法典 - 條文目錄 ] [ 法令第39/99/M號 ] [ 民法典 ] [ 民法典 - 辭彙索引 ] IO.

  5. 其他人也問了

  6. 澳門司法制度 ( 葡萄牙語 :O sistema juridico de Macau)是指 澳門 的 司法机关 的性质,司法机关、组织的体系構成、其活动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的規定之总称。. 具體的內容包括了澳門司法机关設立的根據為何、由何組織而成以及如何運作。. 基於历史 ...

  7. 第一編 ── 法律、法律之解釋及適用. 第一章. 第一條 ── 直接淵源. 第二條 ── 習慣之法律價值. 第三條 ── 衡平原則之價值. 第二章. 第四條 ── 法律之開始生效. 第五條 ── 對法律之不知或錯誤解釋. 第六條 ── 法律之終止生效.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