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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 電台節目主持,畢業於 香港大學 中文系,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 修讀神學。 譚得志後来投身社會運動以對抗保守的基督教和親建制勢力。 2013年曾加入 人民力量 ,並為前人民力量副主席;曾參與 雨傘運動 和2015年及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均未能當選。 由於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 ,自2020年9月開始一直還押至今。 電台主持. 譚得志與 陳志全 在 1990年代 初於 商業電台 《馬路之友》節目中以搞笑方式報道交通情況而為人所認識,及後一直雙雙合作並且主持節目(合稱「快必慢必」),於1997年兼任主持 亞洲電視 《 一級奸爸爹 》節目中以惹笑方式主持,令該節目收視上升,他與陳志全亦以此為人所熟知。

  2. 香港繁體. 工具.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譚得志 (英語: Tam Tak-chi ,1973年2月2日 — ),藝名 快必 。 香港 電台節目主持,畢業於 香港大學 中文系, 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 修讀神學。 譚得志後來投身社會運動,以對抗保守的基督教和親建制勢力。 2013年曾加入 人民力量 ,並為前人民力量副主席;曾參與 雨傘運動 和2015年及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均未能當選。 由於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 ,自2020年9月開始一直還押至今。 電台主持 [ 編輯]

  3. 譚得志 Takchi Tam(快必). 譚得志 Takchi Tam(快必). 64,572 likes · 623 talking about this. 2020年9月6日清晨上門拘捕, 8號上庭,唔俾保釋,一直喺荔枝角!. 灰衫轉啡衫,依家又轉返灰衫!. 荔枝角睇書、聽收音機、做運動、收信回信……日子OK冇問題,當係靈修.

  4. 2024年3月6日 · 上訴人譚得志被指在2020年時多番在街頭作出煽動言論包括叫光時口號。 (資料圖片) 譚認為控方須證明被告犯案意圖. 代表譚的律師上訴時指涉案言論並非只有一種詮釋理解會在不同人不同情況下產生變化控方須證明被告的犯案意圖此外本案屬可公訴罪行」,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爭議區域法院無權處理本案。 律政司卻認為煽動罪屬成文法而非普通法,控方毋須證明被告的意圖,又指《國安法》條例中,只要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便可循公訴罪行處理。 本案裁決或影響其他相類案件. 譚的上訴聆訊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兩名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 本案有就煽動罪提出爭議,亦影響到其他相類案件。

  5. 2024年3月7日 · 香港時間. 03月07日 (四) 15:03更新 09:56建立. Tweet.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於2020年多次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惑文字等14項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11項控罪成立被判囚40個月另罰款5,000港元。 譚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上訴庭提出上訴。 上訴庭經早前開庭後,今日 (7日)頒布裁決,駁回譚的定罪及刑期上訴,並維持原判。 判詞指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並非煽動罪的必要元素,且有違控罪的立法原意,煽動意圖需依據特定法定框架及社會情況作詮釋。

  6. 2022年4月20日 · 香港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指在2020年多次擺街站發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咒罵警員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共14罪早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11項罪名成立他周三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40個月兼罰款5000元譚得志表示將會上訴我嘅判罪影響嘅係香港人嘅言論自由。...

  7. 2023年7月4日 · 社會新聞. 譚得志提光時口號裁煽動罪成 指言論可有其他詮釋 上訴求翻案. 撰文:劉安琪. 出版: 2023-07-04 16:37 更新:2023-07-04 17:48. 49. 人民力量前成員譚得志快必在2020年間多次在街站被指發表煽動言論包括多次提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被控多項發表煽動文字罪名經審後被裁定11項罪成。 他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今(4日)在高等法院處理。 代表譚的律師指,本案屬「可公訴罪行」,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爭議區域法院無權處理本案,又指涉案言論並非只有一種詮釋,理解會在不同人、不同情況下產生變化,控方須證明被告的犯案意圖。 上訴庭將於9個月內頒布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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