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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計算機. 重設 計算. 註: 以上例子只作參考及說明用途。 有關計算是根據「僱傭條例」,並以1年有365日為基準。 如欲了解領取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資格,請按 此處 。 其他詳情,請瀏覽 勞工處 網頁。 本網站使用Cookies來改善您的瀏覽體驗。 如果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本網站如何使用Cookies,請參閱 私隱政策聲明 。 同意更多資訊.

  2. 法定僱傭權益參考計算機程式,旨在提供一個簡便的工具,協助僱主及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初步計算僱傭權益,以作參考之用。 輸入全部所需資料後,按「計算」按鈕,程式便會計算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的僱傭權益及相關金額。

  3. 資料只用作說明用途。個別公司就長期服務金之補償安排可能不同,詳情請參閱相關規章及條例。

  4. 以下的計算方法適用於計算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款額: 未足1 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 * 僱員亦可選擇以緊接其合約的終止日期前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以代通知金的方式終止,僱員可選擇以緊接有關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的日期前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 以$22,500 的三分之二( 即$15,000)為上限。 僱員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及在1990 年6 月8 日前12 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2004 年10 月1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的服務年資。 而在1990 年6 月8 日前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1980年。 最高款額.

  5.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會分為 轉制前及轉制後兩部分 ,計算方式如下: 例子. 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總額超逾390,000元的情況. 根據《僱傭條例》,現時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 最高款額為390,000元 。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上限將 維持不變 。 假若僱員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超過390,000元, 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即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應為 390,000元減去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款額後的餘額 )。 例子. 在轉制日或之後才開始受僱的僱員. 現行《僱傭條例》規定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及上限 維持不變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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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在終止僱傭合約的時候,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僱員便合資格領取長期服務金: 僱員根據 連續性合約 受僱不少於 5 年;及 因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而終止僱傭合約:

  8. 2023年4月22日 · 不過,立法會已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機制,並且將於2025年或以前實施,之後僱主便要按僱員的工資及服務年期,完整發放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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